《大潮》番外篇:融冰(So U Saved Me)72(1 / 2)

自弗莱彻记事起,他的能力已为他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由于他的能力强弱取决于自己握力的大小,所以他小时侯最多也就损坏一些生活用品,或无心地掐死几只小动物。

他的父亲常告诫他,要收起自己的力量,只有在行使正义之举时才可使用。

他将此牢记于心。

但或许是上天故意捉弄,他的体质和常人不同,手臂的肌肉密度极大,仅仅在十岁时,他的握力已经达到了惊人的九十公斤。这样的怪力已经足以令他掐死每天将垃圾偷偷扔进他家院子里的邻居了。

他也这么做了。

家里来了奇怪的人。在父母的担保下,弗莱彻没有被拷进未成年超能力者管教所,但他已经尝过杀人的滋味了。

十二岁,他目睹了皇后集团的覆灭,他的父亲在集团中融资过百万,那是他们家的全部资产,在一夜之间全没了。

自那以后,他的父亲从一个知心温柔、刚毅坚定的人变得沉迷酒精、麻木不仁,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可以令他勃然大怒。仅仅几个月前还对他温柔相待的父亲,现在开始对他恶语相向。他的父亲从言语攻击,再到家暴,最后违法犯罪,危害社会,他全都看在眼里。

每个白天,他在学校里被同学冷落:“他爸是个人渣,家暴,违法犯罪。”“他小时候还杀过人呢,超能力者真了不起!哼,有其父必有其子。”

每个晚上,他就躲在家中后院中,屋里传来砸摔东西的声音,男人的叫骂,女人的哭泣。他淋着雨把头埋进单薄的衣服里,泪水和雨水混杂在一起。他现在急需钱,来拯救他的家。

一个女人走到他面前,为他撑起伞:“小子,你叫弗莱彻·伦法尔?”

他抬起头,打量着女人,微微颔首:“是。”

“愿不愿意为我做事?”女人伸出右手:“我是蒲克娜斯·凯恩。”

他看着这个二十岁上下的女人,听她说可以挣钱,挣大钱,就答应了。

之后的四年,蒲克娜斯化名Poker,叫弗莱彻去杀人,去各个利益集团中间搞破坏,自己则在暗地里做把戏,迅速在政坛中高升。弗莱彻在杀人时,不曾有过快感,但是一大笔一大笔钞票使他慢慢忘却了父亲的教诲。随着他挣得的钱越来越多,他打算再干一年,把母亲接走,远离自己的恶魔父亲。

但在那一天下午,天气异常闷热,乌云遮天,雷声隆隆。弗莱彻做完了任务回到家,又听见了父亲殴打母亲的声音。他本来早已习惯了,但他一开门进去,父亲正揪着母亲的头发,把她的脸往墙上撞,已经撞得血肉模糊了。

这是之前从未发生过的,弗莱彻终于忍无可忍,一个箭步冲上去往父亲脸上来了一拳。由于他本身肌肉密度大,再加上为蒲克娜斯做事时的锻炼,他一拳就把父亲下巴打脱臼了。弗莱彻眼中闪出金光,打算干脆杀了父亲一了百了,把自己挣的钱全给自己母亲,自己去坐牢。但是他的母亲大喊一声“不!”捂住了他的眼睛。而他的父亲则匆匆忙忙逃出家门。

母亲告诉他,他的能力是上帝赐予的,不应用作魔鬼的勾当。他哭了,他回忆起过去几年蒲克娜斯要他做的事,他早已变成了像父亲一样的恶魔。但他已经收不住了,蒲克娜斯已经控制了他的心智。

这时,一辆卡车向着他家冲来。是弗莱彻的父亲,他已经彻底疯了,想要直接撞毁自己的家,撞死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他的母亲将他推开,自己却被辗在了车轮下,人首分离。弗莱彻再也忍不了了,把自己的父亲一把从车上拖下来,掐住他的肩胛骨,一拳一拳打在父亲的脸上。

不知打了多久,他停了下来,双拳滴血。他父亲已经面目全非,头骨碎了一地。

他抱着母亲的头颅站起来,抱在怀里,一步一步走向墓地。

天空下起暴雨,他满身泥泞。他徒手刨出一个坑,将母亲的头颅安放进去,填上土,插上一块别人墓碑上掉落的碎片。

他跪在雨中,周围警笛声响起。

他的罪名本该处以死刑,但蒲克娜斯使了一些小技俩,将他转至最高监狱服无期徒刑。

他这下完全沦为了蒲克娜斯的工具,做完任务获得的报酬不是钱,而是微小的减刑。他为她清理阻碍她的人,自己却不得自由,整日不是杀人就是在牢房里看报纸,连与外界交互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在他母亲祭日那天,他获准出去扫墓。

但是好巧不巧,一场劫案在他眼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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