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法院开庭27(1 / 2)

从张震开始进门到他离开前十分钟,一直开着,里面记录了他和张震的谈话,当然,后面一段他威胁张震的话,周洋肯定是没有录的。

把张震赶出去后,周洋便开始着手着起诉曙光厂。

起诉企业的话,不像是起诉个人那么简单。

要涉及到对付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等等,总之麻烦的很。

周洋感觉实在是太麻烦了,干脆花钱找来了一个律师,让律师来帮助自己。

又忙活了一个下午,周洋终于整理好了需要起诉的材料,然后来到了法院,把诉状给递交了上去。

几天后,法院便传来了答复,庭审将于三天后开始。

中间有个小插曲,就是起诉张震的案子,案子证据确凿,结果也是毫无疑问,张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三天后,周洋来到了法院,顺德厂那边也有人来到了法院,不过不是他们的厂长。

而是一位看上去有些消瘦的中年人。

周洋有些恼了,这个顺德厂长也太鸡贼了,法人竟然不是他自己,而是让别人来当。

这意味着什么呢,因为厂子在出现了经营问题,比如偷税漏税等行为后,他这个当厂长的可以规避掉法律责任,不需要承担,而需要承担的则是这个法人。

也就是说,周洋这次想要让顺德厂厂长进去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了,只能退而求其次说让顺德厂遭受点损失。

庭审开始:

书记员:请肃静,请执行法警入庭执行职务,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场。

一大段繁杂的宣告后,审判长入场,审判长开始核实双方的身份。

“原告,你对被告人的身份是否有异议”,审判长目光凌厉的看着周洋问道。

“有,我起诉对方企业,这件诽谤案的主要参与成员是对方的厂长,而不是法人,应该由对方厂长参加,而不是法人”。

周洋看着审判长,一字一句的说道。

“你状告的企业,被告就该是对方企业的法人,这合情合理”。

审判长驳回了周洋的请求。

对方说的确实没有问题,周洋也只是想争取一下罢了,争取失败也无可厚非。

“被告,你对原告的身份是否有异议”,审判长目光转向了对面的中年人。

“没有异议”,对方回答的很干脆。

审判长:“经审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本庭准许参加法律诉讼”

审判长说完,紧接着又是一大段冗长的宣告。

“好,现在有请原告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审判长看着周洋说道。

“被告涉嫌联合网络博主,对我们企业在网络上进行抹黑,传播人次长达五千万次,对我们企业造成了恶劣影响,我认为被告应当向我们厂子赔偿一百万,并且对被告采取行事措施。”

周洋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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