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法律直播首日,你们确定不是来捣乱的?(求投资,求追读、收藏)16(2 / 2)

左下角的评论区,高频的刷着,

“哈哈哈……”

“牛逼!!兄弟确定不是来搞笑的嘛?”

“建议别离,你俩原地锁死!”

……

张伟:“那你们分居了嘛?”

那头的中年男子大声说道,“没呢!”

张伟这时笑着说道,“如果先要离婚的话,建议先分居三年就可以离了,但这是你们调节生活的情趣当我没说!好的,我们下面继续连接下一位网友!”

“好的,谢谢张律师!”

结束之后,张伟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很离谱,在自己的合理预期之内!

这时候直播间人数还在不停的往上涨,转眼间已经10万+了。

这也让一旁的黄莉莉激动不已,这也是她在律所以来第一次看到直播人数如此之多的一次!

“哈哈哈,调节生活情趣可还行!”

“还得是张三律师啊,说个话都这么有文化!”

“啊啊,我也想连张三律师,快点我啊!!!”

……

屏幕上这时候突然来了一位叫“发小拿冥币嫖娼反被刑拘”网友的申请连接。

看来今晚网友的名字一个比一个雷人,张伟点了一下!

张伟:“这位网友有什么问题可以帮您吗?”

“张律师好,就是我前段时间,我朋友看了一个短视频,之后真的这么干了!而后进去了!”

张伟这时候饶有兴趣的问道,“好的,知行合一,你朋友执行力够强的啊!我想问问,到底是干了什么事儿呢,既然进去了,为啥现在还能申请和我连麦啊?”

“是这样的,张律师。我朋友现在还在取保候审中,去年底有段时间说,不知道哪个老六说嫖娼用冥币的话,警察叔叔都拿我都无解,只能口头教育,所以我朋友去试了!之后我被警察叔叔给寻衅滋事罪给拘了!请问警察的行为是不是滥用职权啊!?”

张伟听完他的描述之后,也是尽量保持平静,但是内心已经笑开了花。

当然,底下的网友已经沸腾了!

“哈哈哈,我有个朋友系列!!”

“所以这个朋友到底是不是你本人啊?”

“卧槽,牛逼啊,真有人去试了!”

“这说明理论和实务还是有很大的鸿沟的!”

……

张伟喝了一口茶之后,看了看底下的评论后,而后娓娓道来。

“先不管这位网友的说的事儿是其本人还是他朋友!”

“这个是我先说底层逻辑,嫖娼亦或卖淫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卖淫一般情况下,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什么时候界定为卖淫行为呢?”

“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但是这位网友,用的是冥币,这可不是货币啥的,所以就不存在这个媒介了,又者你们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女方并未反抗等违反妇女意志的行为,强奸罪是不构成的!所以,理论上是无罪,即法律上没问题,但是道德不允许!”

当张伟说完之后,底下网友瞬间沸腾起来了。

“啥意思,您的说的无罪,为啥这个老哥又被拘了呢?”

“来来……我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即法律上没问题,但是道德不允许!——就是法律上允许,道德上非常不道德!!”

“对啊,为嘛都无罪了,还要将人家给安一个罪名??”

“是的我感觉我也不理解,且大受震撼!!”

“日后走路都得小心啊,一不小心就寻衅滋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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