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你可以嘲笑他坏,但别嘲笑他菜!71(1 / 2)

肖钢玉对着这张伟的诉讼请求逐一回应完之后。

张伟听完后,嘴角也露出了一丝微笑。

黄莉莉将刚刚肖钢玉回应的要点都记录好后递给了张伟。

“师傅,我发现他有点怪!就是基本上就是反驳!根本没有主动出击的迹象,这还是比较反常的!”

张伟边看着要点记录,边回应道,“莉莉,对面也是千年的老狐狸了,不可能被我这么一激,就把全部牌给露出来的!”

“而且,我在改变了庭审的程序之后,他其实已经变得更加谨慎了!”

“估计这会儿心里肯定想看看,我到底要出什么把戏,这样才方便他见招拆拆招罢了!”

黄莉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这样的话,师傅咱先出个‘炸弹’把他砸晕!”

张伟:“????”

“不是,谁家打牌一开始就上好牌啊?”

“你一旁看着点哈,我先出个‘三’,探探底!”

……

“咚……”林清泉看了看肖钢玉没啥补充的之后,便也敲响了法槌。

“既然被告方已经答辩完毕,那么根据先前约定的,双方可以自行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适当时候合议庭会介入。”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先从原告方开始吧!”

林清泉的话音刚落,张伟也是立马对着对着桌面的材料整理了一会儿后,开始了自己的举证。

“证据一:从用户界面(UI)代码:包括布局文件(如XML)、视图代码、样式表(如CSS)来看,飞信与微聊存在着高度的相似之处!”

“从著作权的‘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来看,我方代理人李云飞的微聊产品,以‘即时通讯无线终端’为核心,表现为个人中心,通讯录和聊天消息框为主。请问被告方对此作何回应?”

肖钢玉听完之后,嘴角一笑。

咋咋呼呼的,还以为能整出什么动静呢!

这个还不简单!?

“从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来看,我方认为飞信属于在我原来产品tim上的进阶版本,主要为‘消息、联系人和我的’的基础上,成为了飞信的‘飞信、通讯录、发现和我’的主要模块,况且从产品的发展来看,tim远远早于微聊的,所以从时间上来看,不存在抄袭的可能。”

“我方质证完毕!”

张伟笑了一下,嗯,感觉很好,

继续又开始了下一轮的举证质证。

从刚才这轮来看,确实对面的语气平稳、质证有力的角度来看,对方确实不是什么菜鸡!

“证据二,这是一份我方委托的,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这里面的主要内容证明了,双方软件在业务功能、业务操作具有较高的相似性;且双方源代码数据库表结构的部分字段相同。”

“在数据同步和相关数据执行操作方面存在差异性和独特性;双方源代码风格有部分相似性,但在类和方法以及变量的命名规则方面存在较小的差异;双方源代码约9个文件相同或实质性相同,与企鹅公司源代码总量之比约为98.85%。”

“最后的鉴定结论为:虽然,双方代码的分散性较强,但双方源代码属于相同、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可能性极大!”

“依据知识产权侵权业内的‘实质性相似+接触’原则,我方认为,特别是在鉴定报告上,高度相似的情形下,且曾经企鹅在某段时间利用各种手段,挖走了微聊初始研发团队的成员,已经存在无法排除了的‘不当接触’的合理解释!”

“综上,在‘实质性相似+接触’的原则的基础之上,我方主张企鹅已构成实质性的剽窃、抄袭我方代理人微聊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内容。”

当张伟的祭出这個鉴定报告的时候,全场一片哗然。

特别是旁听席上的群众们,也开始预测接下来的走势!

“卧槽,这这……难道,就这么一下子要把企鹅给锤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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