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挑衅(2 / 2)

直到听完八个不同版本的《别了彩云》,汪健峰和其他评委、制片和工作人员才意识到,已经过去了30分钟。

担任评委的那个作曲家是最惊讶的。就算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他也没信心创作出八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但是那个年轻人却即兴完成了这个困难的任务。而且似乎无需任何修改。就算他是提前预料到这种情况,有备而来,但每一个版本几乎都毫无瑕疵。

汪健峰想与林凡合作,让他成为自己下一张专辑的编曲。作曲家也对他的音乐创作能力很感兴趣。总制片人吴泽琨则庆幸自己钓到了本季最大的鱼。

林凡呢?林凡觉得这些人对于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如此激动和惊讶,实在是有点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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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和林凡签合同?”

“必须的!我正在考虑把他今天演奏的那首歌卖出去。”

当魔都地区预选赛结束时,制作组已经意识到林凡的音乐将创造历史。如果想要从销售中获得收益,他们需要首先和他签订合同。

“更重要的是,你知道今天的评委古丽热巴吧?”

“咋了?”

“她想发行一支单曲,就是翻唱这首歌。”

“哈哈,她好几年没发表单曲了吧?”

“她似乎很有眼力和直觉。我看她是想蹭林凡的热度。”

“可是陈宏铭会允许别人翻唱他的歌吗?他似乎很早就隐退了。一个唱功一般的女演员唱他的歌,他应该不会同意吧?你觉得呢?”

“古丽热巴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提出把单曲的所有利润都给我们,以此作为交换来实现这个目标。”

“嘿嘿,她认为只要这首歌红起来,她就能在各个综艺节目上稳定露脸了。商业活动的邀请也会增加。”

“没错。她在这方面确实很精明。”

“既然不管怎样都要做这件事,那就加快进度吧。首先安排一次与法律团队的会议……一定要让林凡在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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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参加完地区预选赛回来的第二天,咖啡馆的门一开,就有两个男人进来了。

“潘先生您好,我们是V传媒的律师。”

“……律师?”

“是的。我们来处理你的合同事宜。”

他们将一份文件放到桌上。潘云安没有拿起合同,而是等着对方说话。

“合同没什么特别的内容。《明日星途》开播以后,会涉及使用歌曲的版权和编曲费用等问题。最后这里说明了线上销售的分成比例。既然您是林凡的监护人,在这里签个字就行了。”

“好的。我稍后看一下,然后再联系你们。”

老潘点了点头,没有碰桌上的合同。

“呃……潘先生?”

“合同总不能立刻就签吧?我说过我会看一下再联系你们。”

“……潘先生,合同没什么特别的。而且没有这份合同,节目就很难继续播出。”

“也就是说林凡不能参加,对吧?”

“没错,因为版权问题总是非常敏感的。”

“你说的很对。既然是这么敏感的问题,就更需要了解细节了,对吧?我会仔细阅读的,然后明天再给你们打电话。”

主办方给的合同,肯定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那些一心想成为明星的孩子,恨不得马上就签,因为这样就确保他们能上节目了。

法律团队万万没想到的是,林凡并不是一个渴望出名的孩子,老潘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咖啡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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