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她来了 144(1 / 2)

可风看着面前的李子,并不觉得有必胜把握。

猪头威不解:“为什么?这都不赢?()?()”

梁可风把猪头威面前代表于百凡的三颗李子放到了方芳盘里,方芳盘里的李子顿时变成了八个。

“如果方芳和于百凡两人选择合作,单单基本盘就有七十张选票,只要笑口李投票给他们,他们将有八十张票,最后是7:8,他们赢了。”

“!!”

猪头威不愿意接受这个局面,他摇头:“吊眼芳和白饭鱼打生打死,这都还能合作?”

梁可风祭出至理名言:“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猪头威无奈望着天花板,感叹:“希望他们有骨气,不要被你说中。”

梁可风则想着未雨绸缪,要提前想办法拉拢笑口李才行。

*

骆家大宅包括庭院花园,全部装饰一新,准备明天骆老太的寿宴。

裁缝铺送好看。

几乎每天陪在骆老太身边的年轻闺蜜钟小姐也说:“改得比之前贴身了。”

骆老太还有些不满意,但明天就要穿了,她也就皱着眉头没再说什么。

试了衣服试首饰,期间她问大儿媳:“启明恢复得怎么样了?”

沈素卿夫妇在洛杉矶陪了骆启明两天就回来了,平时主要靠打电话了解情况。

沈素卿说:“恢复得挺好,每次打电话去,都说在做康复训练,聊电话也不愿意多说几句。我就怕他锻炼过头,伤了筋骨。”

骆老太无奈摇头:“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那么着急做康复训练做什么?让医生劝劝他。”

沈素卿:“医生倒是挺鼓励他锻炼的,这一个多星期,体重减了差不多十磅。”

“那怎么能行?他又不胖,突然轻了十磅,那岂不是很瘦?你打电话让张邦国盯紧点,可不许他过量运动!”在骆老太眼里,她孙儿,不止五官样貌好,还一点都不胖。

钟小姐之前见过骆启明,其实骆启明是骆家四位少爷里长得最俊的,从小就是个美男子。

只是去美国读书这几年,可能受那边的饮食习惯影响,身上长了点小肉肉,但也算不上胖,如果减上十磅,那就是最完美的身材。

钟小姐笑道:“减十磅,再锻炼下身体肌肉,四少爷肯定比

白兰度还要帅。”()?()

骆老太喜欢听这个奉承话,“他们四兄弟,从小就启明长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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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儿媳黄爱珍也顺着风向拍马屁:“就是因为启明长得好,所以龙爷才会挑选启明做孙女婿的。我们启泰启光就入不了龙爷的法眼。”()?()

这个黄爱珍是骆弗邈庶出儿子的老婆,她八面玲珑能说会道,很会哄老人家开心,比沈素卿要受骆老太喜欢。()?()

但这话沈素卿就很不爱听,仿佛二婶在往她伤口上撒盐。

钟小姐知道她们妯娌间的嫌隙,她忙识趣地岔开话题:“四少爷什么时候能回来?”

骆老太:“本来是要回来给我过生日的,现在估计要拿了毕业证才能回来了。”

钟小姐笑道:“那也快了。一般五月底六月初就能拿毕业证。等四少爷回来,梁家小姐估计也该回来了,安排两个年轻人见面的事,如果需要我帮忙,我可以在中间帮他们穿针引线。”

骆老太觉得可以,她看向沈素卿:“启明这么倔,让钟小姐在中间当个红娘,也是个办法。”

沈素卿心里一点热情都没有,但她也不好当面拂了别人好意,便道:“等他们都回来,我们再跟龙爷那边商量。”

骆老太戴上整套的顶级翡翠项链、耳环、戒指和玉镯子,还没出声问,钟小姐和二儿媳就异口同声说:“好看。”

钟小姐笑道:“这套翡翠首饰真漂亮。这种等级的翡翠,简直是无价之宝。”

骆老太看着镜中的自己,道:“这是我老婆婆传给我的传家宝。我都差不多十年没戴了。”

钟小姐打趣她:“那你以后打算传给谁?”

两个儿媳在边上,也只有钟小姐敢这么恃宠而骄地打趣。

骆老太戳了戳钟小姐的额头:“传给你,行吗?”

钟小姐咯咯笑起来:“大骆太,二骆太,你们听见了吗?老太太要是食言不给我,我可要哭的。”

黄爱珍知道传家宝不可能传给自己,但这么多年,老太太也没给大嫂,说不定是想直接越过大嫂给孙媳妇,她故意笑道:“你啊,你就哭吧。这传家宝肯定是要留给大嫂的嘛。”

骆老太不说话,沈素卿倒不稀罕这所谓的传家宝,但屋里的整个氛围就让她难受。

她这辈子没学会讨好婆婆,自己也是要熬成婆婆的人了,她不想再努力去讨好谁,随她们怎么说,她就是不搭话。

刚好管家进来有事找她,她借口出去了。

*

程咬金在家休息这几天,鬼仔来看望他,他想跟程咬金在上青龙混。

对此梁可风并不同意;

鬼仔在万安混了这么多年,没有什么大的根基,但认识的人还算多,骨钉对他也算照顾,之前还帮他在田七叔面前求过情。

与其不定哪天就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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