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克雷杜克夫人》(2 / 2)

但在开始之前,要写作什么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首先排除诗歌。

写诗是不可能写诗的。那种东西是成名作家和中产阶级陶冶情操用的,想赚快钱写那种东西死路一条。

然后排除戏剧。虽然维多利亚时代戏剧兴盛,仅伦敦就有数百家剧院。只要卖出一个剧本,夏恩便能名利双收,过上退休生活。比如如今深陷泥沼的奥斯卡·王尔德,便是因为四部剧本正在上演,达到了他声望的巅峰。

但剧本对作者的名声要求很高。无论是托马斯·哈代,奥斯卡·王尔德,还是高尔斯·华绥,亨利·詹姆斯,都是在写小说取得一定名声和财富后,才开始着手写作戏剧。就算这样都不一定能够成功。

事实上,十九世纪作为小说的世纪,写小说几乎可以说是唯一选择。

而且还不能写作侦探,科幻小说。虽然柯南·道尔爵士已经出版了《血字的研究》,广受欢迎。但别忘了,柯南·道尔是以二十五磅,且没有后续版税的条件,将之卖给了一个小报刊。就算把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江户川乱步抄过来,也不一定能降维打击。

理由很简单,受众不够。虽然已经是维多利亚时代末期,但这仍是现实主义小说统治的时代。无论是作家还是读者,都要求书籍批判现实,揭露深刻的人性和社会黑暗。就连《简·爱》都会被批评离奇诡谲的桥段过多。更别说侦探,科幻,奇幻小说了。多半会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一团废话’。

这些小说的受众是有的。但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以上,赚的钱还只够糊口的工人阶级,可没兴趣花那么多钱来购买一本小说打发时间。

夏恩最后选择了萨默塞特·毛姆的《克雷杜克夫人》。这本书讲述了关于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胸无大志,愚钝麻木的丈夫,不堪忍受婚后生活的她,爱上了一个风趣幽默的花花公子,却被花花公子抛弃。最后回到丈夫身边后,丈夫意外死去,女人平静接受自己命运的故事。

这本书文笔简洁犀利,人物刻画精准,故事跌宕起伏,是毛姆前期集大成的作品。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故事在这个时代受欢迎。无论是托马斯·哈代,还是埃米尔·左拉,奥斯卡·王尔德,D.H.劳伦斯,甚至于文坛泰斗列夫·托尔斯泰都写过这种以女性视角为主,关心女性需求的书。

《苔丝》《包法利夫人》《戴蕾斯·拉甘》《安娜·卡列尼娜》都可以认为是这一类的作品,写这种东西就像在点娘写玄幻一样十拿九稳。只要文笔看得过去,故事足够新颖有吸引力,成绩就不可能差。

做出决定后,夏恩给钢笔汲满了墨水。克雷杜克夫人的情节如泉涌进入夏恩的脑海,他文不加点地快速书写起来。

…………

“写这句话的人真是自命清高。我要排在你的上帝和你的名誉之上。我要的爱,是男人为了女人,可以抛弃一切,甚至他的灵魂……”

夏恩完全沉浸在了故事之中,只顾埋头苦写,奋笔疾书。毛姆的文笔简洁流畅,直中靶心。书写起来好像上一句还没完,下一句已经流淌而出,迫使着夏恩不得不将之写完。等他终于累得支撑不住回过神来,不觉天已昏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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