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重回新余13(1 / 2)
季文龙心里五味杂陈,要说成果。击杀千余鞑子,收了七千流民,又抢走了一大批战备物资,可谓人生得意之时。但小土包和哈扎马死了,这便如同季文龙的半边天塌了。
子之见季文龙沉默,加马速跑到他身边。
“季哥哥,小土包和哈扎马哥哥死了,你肯定很难过。但是往好处想想,这七千多人基本每人三匹马,还半数有铠甲,全员持武器。可抵上一支军队了。“章子之见季文龙还是不语,他又弱弱说道,”再不济,还有我和我哥。”
“也是,把你这个小家伙忘了。”季文龙知道,章子之是在安慰他。
这帮流民只能算是乌合之众,打个百余人尚可,哪怕多出一点都要歇菜。
看看周围一个个面容,有些眼中闪着光,大多数则是害怕的,紧抱着马脖子不松手。季文龙轻笑,他还能怎么办?
流民们十之有九都不会骑马,偶尔有几个会骑的也不太熟练。军伍只能缓缓前进。只比走路快了一点。
过了四天,距新余还有四百多里,好在流民们大多已掌握了骑马的技巧,这几日渐渐提速。
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准确来说是左前方。小黑点越来越大,慢慢看清了模样。
大约四五十人,个个披甲骑马,却不像是蒙军的样子。
季文龙不敢大意,还是叫刘铁带百名兄弟到右侧合围。
又离近了些,对面的人先喊:老季,是我,江福贵。”
季文龙放下了敌意,令队伍停下。上前一看,果是江福贵。连忙叫刘铁撒回。
原来,江福贵到了防线,听闻江番已带军队逃跑。
他知道此地已不能久留,连忙往南跑,还险些被抓住。
大概距新余还有五百里时,听说一支军队。为首的是一名白饱棉甲的少年将军。
江福贵猜出是季文龙,便赶来投奔。
季文龙也很是高兴,有一支精锐的加入也能让部队整体战力提升不少。
枯萎干脆的黄叶撒在石板路上,一棵歪头的黄银杏树斜在上方,挡下一小片阳光。
一骑掠过;踏碎枯叶,踩在结实的石板上,枯叶碎裂的“咔吧”声被马蹄的“咯咯”声覆盖,只留下空中翻腾的灰土碎粉。
“防守大人,城外有一支部队。”骑兵冲进防守府衙大呼。
新余防守官度少林走了出来,甚是惊慌。
“是蒙军吗?”
“像是。”
“什么叫像是。”
“着装马匹数量与蒙军无异,不过人是我们的人。”
“他们有攻城吗?”
“没有。”
“度少林上马,向城门疾驰。
高大的俊马狂奔着,身上的肌肉跟随着奔跑跳动。淡黄色的马尾飘荡在空中,马颈处的须毛连续抖动,摇摆了一层层波纹。
一刻钟后,度少林奔到城门口。
老将军白甘却笑着走来,对度少林道:“那个王爷。”
度少林听后也笑了,“快开城门吧!”
一阵机关作响,吊门升起。
季大龙等陆续进城。
丽水西马棚。
“快点去吧。”
“你也早些回去。欠的那些钱,能还则还,不能还,等我回来。”
“好,你保重,一路平安啊!”
“你也是。”
一个苍老却挺拔的身影骑马而行,越行越远。
哈扎马死后第二日,蒙军开始行军,虽说人员重多,可机动性还是很强。除了哈扎马部的损失误了一天行程外,并无其它事情。
距丽水一千四百里时,有几股官军抵抗。几乎一打就散,散了又来,打得蒙军烦闷不已。
无奈,宋军太会逃跑,蒙军也只能伤其皮毛。
有两支军队拼死抵抗,打掉了蒙军几乎一个万人队。听说是防线来的,主将还都姓江。
不过两支军队本身也全军覆没。
蒙军又用合围之法,和另外两支偏师会合,将宋军余部元气大伤。
如此方为季文龙留下了宝贵的二十多天。
季文龙又坐在车中,门帘外坐着度少林为其驾车。他还一直为季文龙是王爷,言语十分尊敬。
“王爷,您真是厉害。拉起了装备这么好的军队,和蒙军硬碰都可以了。”
“一群百姓而已,不过抢了些马匹。铠甲连六成穿着率都不到。”
“您去的时候可就五十人。”
“那倒也是。”季文龙言语一直附着磁性,十分有亲和力。
“哦对了,城南有一家酒楼,是全郡城最好的。若王爷愿意,我给您引路。”
“好,就去那里吧。”
“太好了。平时那里特别贵,这下好了,看他们敢不敢要钱。”度少林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孩子。言语还不是很沉稳。
季文龙等六十来人走入一家酒楼(并不是之前去得那家)
走进门外长廊,就看见一名官员立在长廊一端。
那人正是新余郡守,听闻王爷前来连忙迎接,一路周转确定了季文龙等人的位置。
季文龙见那郡守只穿一便服,不知是谁,扭头看了一眼度少林。
度少林知其用意,马上回答:新余郡守,周艺文。”
季文龙又细看了一眼。
青白色的汉服看似普通,可一细看即可瞧出华贵之处。
青丝一缕一缕交叠在一起,间隙均匀,如流水一般顺滑。几条金丝勾勒出周艺文的体态,把有些臃肿的身形描绘出几分英俊。一块玉佩用红绳穿在腰间,虽无碧绿的颜色,却纯洁无瑕。低调间,告诉世人自己高贵的身价。
季文龙略扫一眼,没有情感变化,却让人感觉不怒自威。
“下官,见过王爷。”周艺文跑来行礼。
“不得声张,叫我公子就好。”季之龙语气温和。
“下官知晓,己与属下们说是赵公子,并无其他。”周艺文庆幸自己之前听说过,还打探过,提前做安排,这才没撞到枪口上。
“周大人请吧。”
“赵公子请。”
金香楼主体十分庞大,光一楼就足有十几米高。
厅堂四壁皆为米黄或淡棕色,几棵数米粗的石柱扎在周围,让人有种身处空洞中的感觉。
本喧闹繁杂的一楼已被清空,只剩几柱光从窗外撒进,照出一大片灰。光源处,好似一道圣路。
这给大殿添了些许粘稠与青幽。
季文龙缓缓走上二楼,比一楼小了点。
又走上了三楼、四楼。直到第五层,视野才又开阔。
这里,便是吃饭的地方。
窗纸一律使用明黄色,绣着饕餮纹。映在地上,犹如魔群乱舞。
菜已上了大半,剩下的也都在送来的路上。
所有人礼数完毕,对号入座。季文龙做首其他依次排下。
章杕和章子之由于身份不明,也被安排在了季文龙下首。
宴席开始。
章家兄弟没掉链子,等季文龙先动筷。
季文龙没有客气,第一个下了筷。
鸡鸭鱼肉他没动,而是夹了角落处的一盘笋肉。
这笋,为春笋。可现在是深秋。保存成了重中之重。
先把雨后的春笋连根拔,接着洗净。此时的笋又嫩又脆,笋香最为浓厚。
一刻不敢耽搁,马上去皮。又把最鲜嫩的地方挖出来。用盐水腌二十三道工序后,撒上特制的香料,再晒两个时辰,最后风干。
做出来的笋肉放入汤中就是鲜笋汤。搁在饭里便成了笋肉饭。而蒸一下再炒,则成了这盘笋肉。
虽不是名贵食材,可制做却比名贵食材还要复杂、昂贵。轻轻一咬,鲜香的味道便溢出来,笋肉脆嫩的口感在口中回荡。
它,只是桌子的一个角落。
季文龙吃饭不像其他游侠,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他进食时从不发出任何异响,只有食物本身的响声。夹菜干净利落,一星一点都能夹住,干净利落。
连身为郡守,出身豪族的周艺文都自愧不如。
章杕和章子之就差远了,要不是季文龙兜着早露了馅。
章子之还好说,一个孩子,不会有人计较。章杕却不同,让人见了以为是几天没吃饭的饿殍。倒是没发出什么声音。菜汁饭粒却撒了一桌,脸上也刮着一层油。
一傍的刘铁更甚,不但发出了吧唧的声音,口水也是乱飞。
“军粮再不好吃,也没难吃到这份上吧?”季文龙提醒。
章杕听懂,自觉尴尬,用布擦擦手,动作斯文了下来。
章子之本就不是很夸张,只稍调了调,也没闹个大红脸。
刘铁却没听懂,照样吃。口中含糊地回答:“不是军粮难吃,而是饭菜太好吃了。”
说罢,又夹起一块红烧肉,拎了拎酱汁油水,塞入口中。
这红烧肉先炒再蒸,瘦肉喷香至极,香甜可口,肥肉入口即化,融为汁水。一起入嘴,幸福感饱腹感十足。
章杕捅了捅刘铁,对他低语几句。
“对,对不起王爷。那个牛肉干太塞牙了,我都没吃,太饿了。”刘铁反应过来,连忙解释。他说的是实情,不然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刘将军是壮士,就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度少林帮忙解决尴尬。
周艺文有些看得难受,却又不敢表露出来。只好强忍着恶心表示没关系,夹了几口菜就吃饱了。
这饭吃了有大半个时辰。
酒足饭饱之后便各自回到住所。
季文龙踏入度少林安排的府邸,身后章杕等人紧随其后。
季文龙有些醉意,缓步走入庭院,在石椅上坐下。
不一会儿,江福贵走了进来,身后跟着章杕章子之。
“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调来三百名弟兄站岗。附近几间房都是跟着我的老弟兄,信得过。”江福贵这几日可开心坏了。季文龙把整个军队交给他训练。本以为是个烂难子,不想蒙古人早帮他们训教过了。整个军队和官兵的战斗力差不多,加上他们这些边军的训教,不久之后,定是一战力不弱边军的悍军。江福贵想想就兴奋。
“哥,还说自己是王爷呀!不怕露馅?”章杕拉开一把椅子,直接坐下。
“我还能说我是起义军吗?”
“那倒是。”
“那个老将军不是知道你的身份了吗?”
“估计他没告诉其他人。”
“王爷。”一名亲卫走进来。
“何事?”
“郡守派人送来了点心。”
“让他进来吧。”季文龙很是吃惊。自己只喝了几杯就有些晕了,郡守喝了十多碗,应该己经睡着了。还有心思送点心,可见是多么重视。
郡守送了三样东西。一样是糕点,一样是年糕,一样是酸梅汤。
糕点和年糕送来两盘,酸梅汤则拿了一桶。季文龙端起一个小瓷碗,舀了一勺酸梅汤。
冰冰凉凉的红色汁水送回嘴里。酸味和甜味渗入口腔,酥酥麻麻的凉意冲进脑海,酱糊一般的脑浆马上清醒过来。周围的朦胧一把擦净,变得清澈、干爽。
张张嘴,一股清风吹进。汤水中独特的味道又被卷起。
两根指头捏起年糕,一整个塞进口,外皮裹的有些粉末粘在唇边。
外皮绵软膨松,有种冰冰凉的口感。内瓤蜜甜沁香,如冰沙般舒爽。两种质感碰撞在一起,使人十分满足。
最后,季文龙拿起一块糕点。
咬破酥脆的薄皮,豆沙瓤与咸蛋黄暴露在口中。
面皮一点点被风吹碎,飘落在地上。
季文龙就那样坐在石椅上。直到江福贵三人把糕点酸汤全部吃完,问起了季文龙。
“老季,接下来去干什么?”
“不知道。”
“那我们就住在这儿?”章子之吃得心满意足挺想留下来。
“对,等蒙古人打过来就跑。”
“蒙古人何时打过来呀?”江福贵变得有些紧张。
“二十日之内。”
“不打一仗啊?”章杕抱怨。
“人家四十万,还可能与偏师会合,我们打什么?”
“一直逃也不是办法呀!”
“对呀!无非两种出路。一,我们赢。那样的话我们怎么办?二、我们败,中原被鞑子统治,我们又怎么办?”江福贵插嘴。
“我们可能赢吗?”
“当然,契丹女真我们都挺过来了。”
“蒙古不一样,从他们打仗开始就没败过。横扫世界,没有任何国家可以抵抗。”
“他们不行我们不一定也不行。”章杕不服。
“我们特殊什么,不过是有钱罢了。”
“我们是文明人,他们是一群蛮夷,怎可相提并论。?”
“杀人的时候谁和你讲道理。”
“那怎么办?”
“以我们现在这些人,再壮大壮大,守一郡城是守得住的。或者,把他们丢给度少林,我们跑。”
“把他们丢下?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军队呀!”
“你手里有上万兵,蒙古人可能不打你吗?你若是一百姓,倒还是有可能活下去的。”
“这么赌定我们会输吗?”我们好歹和他们打了三十年仗,我大宋不照样安康。”
“那是靠辽金时期留下来的防线,正面打不可能防住。”
“如果战争前就认为将会失败,那这场仗就必败无疑。”
“那样最好,若能不战而散,伤亡会很小。”
“若能赢不是更好?”
“有什么好的。宋廷已经不行了,中原需要一次大换血。蒙古人来得正好。”
“要死多少人啊?”江福贵有些激动。
季文龙不语,他知道,很多、很多。
“金国被灭国前有千万之众,灭国后人口已不到三成。何其恐怖。女真族民风彪悍尚且如此,我大宋数千万百姓该如何?”
“去外邦,躲几年。”
“去了外邦谁活得下去,什么都听不懂。“
“周围都是蒙古地盘,会说蒙语就行。”
“蒙语也不会呀!”
“我会。”
“你···……”江福贵有些生气。说得那么大意凛然,原来是要跑。”
“我们的决定没有那么重要,几千人什么都改变不了。”季文龙起身,走向卧房。
章子之听得无趣,跑得一边掏出小萌狗,细心地喂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眼泪,突然从季文龙眼角滚落。
十年前,自己也是如此。
可哈扎马、小土包死了,带走了他心中仅存的温暖。
自己好似骇浪中的偏舟。
看似风光,却无时不要顺浪而行。稍有不慎便会被卷碎淹没。
其实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但他们累了的时候,还可以有一处避风的小港湾。而自己的路,没有尽头。等到走不动的时候,只能被卷碎。
从前,累了的时候会发现有个小家伙伴着自己。走不动了的时候还有一席绿草供他休息。
可现在,都不在了。
眼前,只剩下波涛,和一群被卷碎了的人。
泪水砸在地上,溅起片片水花。
快走几步,季文龙进入卧房。江福贵随后跟来。
季文龙脑袋一仰,又恢复平静。转过身来,已无半点哭过的痕迹。
“又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