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用心险恶 68(1 / 2)

方一凡点头道:“

必然是算计好了的。

说不好这是谁出的主意。

也有可能是他们几个人,共同商量出来的计策。

这个计策虽然粗鄙,可是却十分有效。

因为,就算结果出错,

也不用宿县和胡总兵来承担。

出错了,也是余世昌告错了,

宿县官府和胡总兵,只是接了举告,尽职尽责,负责查证。

宿县官府和胡总兵没有错。

有错的是谁?是余世昌。

他胡乱攀扯,指良为匪,这是诬告,要治重罪。

可谁会去治余世昌的罪?

宿县知县会吗?

不会。

唯一会治余世昌罪的人只有我。

可是,我没有管辖权。

因为事情是发生在宿县,状子也是递在宿县,

可以定余世昌的罪的,只能是宿县。

可余世昌毕竟是余总督家的公子,

哪个县令会真正撕破脸,与一任总督做对?

也正是因为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所以,他们才会为余世昌出头。

他们难道不知道,余世昌是要对付我吗?

肯定是心知肚明的。

所以,他们要找个由头,不能直接冲着我来,

要不然动静太大,出了事情,他们兜不住。

余世昌给了他们这个由头:湖匪抢劫,出兵剿匪。

所以,他们才会以剿匪的名义,

把我和小妹一起都装到了里头,

他们一开始,就是要把事情搞浑,

最终就是要达到逼我低头的目的。

真正险恶的地方是:我们需要时间来证明余世昌告错了。

而这个证明的时间,就是小妹被关押在牢中的时间,

也是让我这个吴县知县蒙羞的时间。

可以想见的事实是:

当我们花费千般力气,证明了余世昌举告出错,

那女匪纯属子虚乌有,也并非是小妹时,

人家只需要轻轻说一句:搞错了。

事情就可以结束。

而羞辱却实实在在的存在在那里。

永远变成一个笑话。”

吴碧珠急道:“

不可以,小妹哪里有错了,要受那样的罪过。

牢里是那么好呆的吗?

万一,万一有不好,不行,绝对不行!”

方一凡道:“

如今,一百人的官兵,已经围了县衙。

他们如此威逼,无非是想让我低头,

他们肯定是算准了,我不会交出小妹。

这般紧逼,无非是想让我给余世昌低头认错罢了。

认错,赔钱,息事宁人。无非如此罢了,倒是打的好算盘。”

吴碧玉想了想道:“

那我暂避一二?

放心,一百人围困这么大的县衙,

我随便找个空,都可以出去。

他们抓不到人,这个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方一凡摆了摆手道:“

不必。

他们还没有胆大到敢进衙搜捕。

我这个知县也不是什么摆设,会任由他们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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