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断人方可断事 10(1 / 2)

谈话进行到这个程度,原本可以画上句号了。对于是否存在宰客的违法性质,郑中成已有定性。

这件事本身没有明显的非法手段,交易也是明码标价。

老梁进店,喝茶给茶钱,想要知道答案就得付解答疑惑的费用,至于自定义这一项,老梁显然是不满意的,所以也只是付了最低的脑力劳动费。茶钱是实物商品交易,解惑是脑力劳动收费,虽然只停留在劳动与报酬的交易上,却也是正当行为。

郑中成现在有一个疑惑,老梁为什么要举报?仅仅因为心里不舒服吗?

郑中成看过视频全过程,由于职业敏感,对细节记忆很清晰,从谈话内容产生的情绪共鸣上,郑中成也觉得老梁的钱付得冤,但从法理视角去看,又找不出不合理的地方。

各自喝着茶,一时间显得沉闷,不知道是去是留。

……

“我倒是有个疑惑,不知道能不能请教一二?”郑中成打破沉闷。不知不觉间,他从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慢慢转换成了寻求解开疑惑的咨询者。

“那得看是什么疑惑,如果与举报有关,我自当配合;若是举报之外的,还请按规则来。”

易道指了指桌子上贴着的收费标准,微微笑道。

这个动作让郑中成心里本能地产生不快,但他不动声色地压制下去了。

“我很想知道,老梁举报你的真正意图是什么?这个问题与此时有些关系,但你没有解答的义务,因此,算我的个人问题。”

如果说老梁完全是情绪驱动,郑中成觉得理由不充分;若是说老梁不知道宰客的界限,他当初就不会付钱。老梁付了钱,说明他当时没有理由不付钱,事后举报,说明他心里认为可以做这件事。

易道略微沉思,道:

“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人都会有一个意图,或者说动机!这个意图会产生两种效果,一种是有利于自己,另一种是有利于别人。有利于自己时,付出相应的代价显得理所当然,人们也乐于接受,顶多在付费时沾点小便宜,还个价什么的,但不影响愿意付费的意愿。

但若是这件事无利于自己,付费的意愿就会降低。再极端一些,你来找我,聊的事情是为了我,这时我再向你收费,你作何感想?”

郑中成想了想,道:

“我为了你好,你找我要钱?这种事情不可能吧!我觉得你不是这样的人,说是白眼狼也差不多了!”

有些不明白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如实话实说。

易道:

“你的回答说明你认同我的分析,只要你是为了对方好,对方就不能向你索取任何形式的费用。至少情理上是这样的,对吧!”

“差不多,确实是这样!就像我一个朋友,为自己的儿子说了一门亲,结果这家伙不愿意,朋友一再坚持下,他这儿子提了一个条件,让我朋友给他二十万,这门亲事他就接受。把我这朋友气的死去活来的,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郑中成心有所感,点头认同。

易道:

“其实很好理解!假如我们一起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和水,我们都很饿了。我有二十斤金子,但背不动了,只能扔掉,却又舍不得,于是我打算送给你做个顺水人情,你要不要?”

郑中成:“我应该不傻吧!这个时候拿金子来干什么?给我点吃的还差不多。”

易道:“那若是我一定要你拿着,而且你还不能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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