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法外之地(1 / 2)

“师父,我这不是看您忙吗。”

“诶,别内涵我,”老宣指着周正说:“你别觉得我平时躺平,这种关键时刻,你不准丢下我一人去立功!”

“好的,师父,下次一定。”

老宣正了正自己的警帽,突然变得很严肃:“从你进咱们队的第一天,我就是你师父了,我可不想你出什么事。”

“是啊,已经快5年了。”

“还记得你出的第一次现场吗?那天你在屋里,我在外面听你惨叫,当时被吓坏了。”

周正点点头。

“那天起,我决定,再也不能让你一人孤身犯险了。平时,让你多跑跑腿、多干点活是不假,但绝对不准你一个人去面对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了!”

“知道啦,师父。”

“听到没?大声点!”老宣声音提高了八度,严肃地说。

“好的,师父!”

这回老宣确认周正听清了。

“可是,师父,”周正的心还悬在陈橙的案子上:“您说如果不是梅海的话,谁会那样杀了陈橙呢?”

“不好说”,老宣话题一转:“你觉得,陈橙该死吗?”

“那当然!这蛇蝎女,心理变态,连小朋友都不放过,她留在这世上也是个祸害!”

“那别纠结这事了,别管她!”

“别管?这怎么行,命案必破啊。”

“怪不得老苟老骂你不专业,要我说你就该!你《刑法》怎么学来着?”

周正一脸懵逼,他在学校确实不太用功,翘课非常多。

“根据属地原则,这事儿该美国警察管,你操心他们的事儿干嘛?人家工资是你的七八倍,人家都不急,你急个锤子!”

“可是师父,我感觉这件事,跟高楼抛子的案子有很大的关系。”

“就算是有关系,可案子发生在美国,你要怎么着?”

“可以查吗?”

“除非你拿着枪,指着美国总统的头,去逼着他签一个不平等条约,让他给你让渡领事裁判权?”

“师父,啥叫‘领事裁判权’啊?”

“我都懒得骂你了,大学课程怎么学的?自己去翻法学课本去!”

周正赶紧上网搜了一下,原来这些概念,在必修课里都是讲过的。

只是自己读书不认真,全都换给了老师。

通常案子发生在哪儿,由哪儿管,这个叫做“属地原则”。

我国家的人,在别国犯了事,或者被别国人侵害,我国的公安机关要去管,这个叫做“属人原则”。

国际惯例,案件优先采取属地原则,陈橙被杀案,确实该美国警方管。

只有在两个国家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弱国才会交出审判的权力,任由案件原告或者被告的所在国,来审理发生在自己境内的案件。

这种情况,就称之为拥有了别国的“领事裁判权”。

换言之,这个案件,除非周正能在国内找到相关的证据逮捕凶手,否则,槟城公安局几乎没有办法介入。

周正总算搞懂了。

“你说你,就像那电影里说的:一个月才几百块,你玩什么命啊!”

“师父,工资是少点,可不止几百块钱。”周正纠正道。

“你自己去看你工资单的基础薪酬,就那么点,咱大多数还是靠绩效和补助撑起来的。”

周正作为单身小年轻,每个月只管多少钱到账,的确没有关注过自己收入的明细账单。

“干咱这一行的,能稳定养家就行了,大富大贵就别想了,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的路子你也挣不到,都写在‘刑法’里边了,谁让你当初不好好学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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