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谭子理不当人子41(1 / 2)

李青云与海瑞聊了很久。

关于在淳安建德推行生产队模式,李青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因为这个制度一个很大的优越性就是能够集中力量做大事。

什么大事呢?

现在恢复农耕,插上桑苗是头等大事。

恢复道路,重修房屋是次等大事。

而无论是头等还是次等,这些事情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如果仅仅依靠已经变质的里甲制度,让百姓自行休养生息,那这个时间跨度将会被大大增加。

这个时候就需要全新的,更加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方式,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替代里甲制度。

当然每一个时代的基层组织方式都是由当时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决定的。

以自耕农为主,小农经济的基层组织方式是保守的,零碎的,不能盲目地套用。

因此李青云与海瑞详谈了一番,打算研究出一个灾后临时制度。

特殊时期,特殊处理。

海瑞对李青云的想法是持认可意见。

李青云原以为对基层制度的变更会是一件不被认可的事,但他高估了大明官员的保守性。

其实除开最中心的权力机构,这种范围不过一两个县的基层制度临时变更,在明朝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例如王阳明的“十家牌法”,江南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放弃了按户数编制里甲的传统做法,“就田取齐,另编里甲”,即完全以田亩数为标准重新编组里甲。

这些都是制度适应现状的证据。

关键要点落实在了制度的合理建立与制度的合理施行。

如果遇到当地土豪乡绅的阻力,海瑞的回答倒也简单:“太祖皇帝有规定,上中人户倘若“见乞觅之人,不行资给”,则‘验其家,所有粮食存留足用外,余没入官,以济贫乏’,乡里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帮互助,官府插手更是合情合理。”

明朝虽然有皇权不下乡的情况,乡村自治成为了乡村管理的基础形式,但同时赋予了地方县官很大的权力。

从法理上,县官的地方管理权力拥有最高的优先级。

淳安建德两县接壤地方较多,境况也比较类似。

所以两人打算通过互帮互助的形式度过这段时间。

互帮互助是李青云提出的,基于建德县的情况,短时间内应该是淳安单方面的帮助。

临了的时候,海瑞说出了自己的另一层担忧:“人心似水,民动如烟,如今即使有粮,借粮度过灾荒,还不要利息,但百姓内心忧惧,怕借粮卖田的人寥寥无几,改稻为桑一拖再拖。”

李青云于是派了齐大柱到建德,在众目睽睽之下借鞭挞齐大柱为由,聚拢民心。

谭纶也伸出了援手,帮助海瑞收拢民心,只是方式让海瑞不太能接受。

建德县衙内。

六月十四晚上的月亮格外明亮。

自杭州一别,谭纶再次出现,帮着海瑞清洗后堂庭院。

两人见面寒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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