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离家出走的网红阿姨启示录(2 / 2)

  租房、搬家、被迫断舍离,这种生活她并不想。

  不过装修费用都是林月初出的,各项单据、发票,一应俱全。就算不得已走诉讼,她也是可以拿回她的部分。

  继续浏览,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

  30天啊,林月初想笑,哪个想离婚的,不是做出了深思熟虑呢,大家都是成年人。

  不过也有对她有利的,包括明确离婚时更加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林月初能举证丈夫出轨,她可以获得更高的财产分配。

  另外,《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林月初可以说经历了“丧偶式婚姻”,在对孩子的抚养过程中,徐洪涛几乎全程缺席。那么,林月初也可以凭借此,提出更多的财产分割。

  当然,这一切都是理想状态下的。现实中光举证这一项,就很难。

  一旦走上诉讼,林月初是全职主妇,没有经济收入,诉讼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相反,徐洪涛有钱,可以请更好的律师,如果有意拖延很长的时间,林月初就会陷入无尽泥淖。

  经过细细盘算,她发现离婚真的是一件很麻烦,很不经济的行为。

  如果徐洪涛表现诚恳,愿意和那位如夫人断了呢,她要不要原谅?

  或者说,不是她原谅不原谅的问题,而是两个孩子那么小,他们对父亲的依赖,她可以残忍地切断吗?

  离婚,受伤害最大的,终究是孩子。

  林月初揉着太阳穴,头痛得厉害。

  这时,一条热点视频跳出来,给了林月初新的观感。

  这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阿姨,拍摄的VLOG。

  她爆红的原因,就是离家出走。

  原因很多,包括经济上的矛盾。结婚多年,丈夫和她始终保持经济上的“AA制”。她开车产生了ETC费用,丈夫跟她要;用了丈夫的医保卡给家人买药,隔天丈夫就把密码改了。可笑的是,经济AA了,家务活却并没有AA。她不仅要工作,免费照顾丈夫起居,还要供孩子上学。

  最让女人不能容忍的是,丈夫的冷暴力。他们很早就分房了,生活里没有一点互动。女人过着“丧偶式养育”,“守寡式婚姻”,就像深陷一座寒冷的冰窖,冻得人瑟瑟发抖。

  忍了半生,忍无可忍,女人开着自己的小代步车,开始旅行。

  她拍摄的VLOG,赢得了很多网友的喜欢和认可。

  有人向她咨询,如何处理情侣之间相处的尺度;有人则表达了羡慕,希望能向她一样,做出勇敢的选择。

  林月初看到,五十多岁的女人,开始化妆涂口红,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她为自己而活,且活得精彩。<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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