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 / 2)

  他这几天一天睡四五个小时,省去了吃饭的时间,差不多把大题和填空做完了,他看了下选择题都不多,应该今天下午就能做完。

  明天就是要交任务的时候了,他今天做完明天约路默出来。

  一想到路默,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紧张,他揉了揉疲惫的眼眶。

  图书馆里的时间过得格外快,他揉了揉眼眶,最后划出一个C后,重重的合上了书。

  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做数学题了。

  这两天简直给他做出了PTSD,看到数字就想吐。

  他合上书如释重负,虽然没问过题,但还是礼貌的给他的后盾打招呼:“我走了啊,你慢慢学。”

  女生对柏耳明显有好感,这两天选座特地选了原座坐柏耳身边,她抬起头来习惯性道:“你明天什么时候来啊?”

  柏耳豪气的把书包往肩上一掷,一脸解放了的开心,自信道:“我明天就不来了,我复习得差不多了。”

  高一的题全都会做了。

  女生啊了声,心里又是失落又是惊讶,心道这人这么有底气,她连高数和概率的课本都没见柏耳带过,就几个习题本就复习完了?

  果然是长得好看、成绩又好的男生,她只好点点头:“行吧,那再见。”

  柏耳挥手跟她说了拜拜,最后同情的瞄了眼女生计算机屏幕上的汤家凤:“你加油。”

  女生以为他在鼓励自己,害羞的点点头:“你也加油,一战上岸。”

  柏耳:……

  他淡定的把《高一数学必修一》的封皮往包里塞进去了些,点头坚定:“一战上岸。”

  柏耳让司机在学校门口等他,直接回了趟家。

  他翻箱倒柜终于在堆成小山的衣堆角落翻到了一件白蓝相间的外套。

  他拿上就往外走,让司机开车去市中心去找秦掩。

  秦掩和路默差不多大,他和柏耳倒是真真切切的从小就认识,柏耳读小学时秦掩初中,秦掩经常带着他玩,两家也是世交,都很熟。

  后来秦掩读了设计,去国外进修两年后,回来自己开了工作室,不少明星的红毯图,出圈的基本都是秦掩的手笔,除了娱乐圈,还有商圈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到了一栋耸立的高楼前,他匆匆拿上衣服进入了灯壁辉煌的大厅,这一栋楼都是秦掩的,他朝前台报上名字,前台让他去五楼。

  秦掩正和手下商量一个设计稿,余光瞥见柏耳进来,挑了挑眉:“哟,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柏耳抱着衣服,也没注意到他员工还在这里,有点急的问他:“你能帮我做件衣服吗?”

  秦掩挥了挥手让员工下去,把他手里的衣服接过来:“这什么,校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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