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弓箭营(1 / 2)

俘虏他的是弓箭营的人。按照岭上的规矩。谁抓获的,无论是猎物,人口、亦或是其他财务。就归谁所有。

此营以女人为主。无论每家每户的户主、还是营里大小官吏都是由女人担任。对其而言,男人只是他们财产的一部分。

我父李山因长相俊秀,被我母“弓雀”看中,故而射腿生擒。带回家中。为其治疗伤势、并收为三夫。

婚后,“弓雀”为防止李山逃离。命另外两夫紧密看守。故而我父常受虐待。

直至我们姐弟出生,待遇才稍微好转。我父也逐渐安稳下来。

当地有个习俗。出生是女婴的可随母姓。姓“弓”。出生的男婴,大儿则姓“箭”,所有次子皆姓“矢”。孩子出生后、生父要马上出门射猎。。以确定孩子为亲生。所射猎到的物品就是孩子的名字

比如,我母名为“弓雀”就证明我外公射猎到的是一只鸟。我姐姐的名字叫“弓狼”就说明我父射猎到的是一头狼。我作为家中次子,所以姓“矢”名为“矢狼”。

在这里名字中猎物体积越小,或者越凶猛,则受人尊敬。我外婆名为“弓蜓”就是其父射中一只蜻蜓。所以,其家族在岭上备受尊重。

我父射箭是半路出家,虽然我母亲精心传授。但小目标还是很难射中。没办法,只能一人去射猎大型动物。最后,他隐藏在树上。射死一只正在觅食的孤狼。我姐弟才有了自己的名字。

那一直要是射不到猎物那。是不是就没有名字了。意格格问

不会的,实在射不到猎物,就射家禽家畜。还有花草树木、瓶瓶罐罐。虽得到名字,但一般都不受尊敬。选择此法的人非常少,一般都是伤病残废的人。这样做。

如生父过逝,则有舅舅代替。

哦,好奇怪的起名方式,意格格道。

我在弓箭营长到十岁,哪里每个人都是神箭手。我们姐妹得母亲真传,在营里面的少年中都是佼佼者,尤其是我姐姐“弓狼”那是少年阵的百夫长。

我父李山一只都想着我的奶奶和弟弟李海。于是,终于等到逃跑的机会。这日我母亲带着姐姐和“大丈夫”去金基堡赴宴。

二丈夫带着他儿子“箭獾”去射猎。只剩下我和父亲。父亲偷了母亲的腰牌,逃出“弓箭营”带着我就往岭西跑。跑到悬崖边,我们父子用绳子逃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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