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62(2 / 2)

但老实说,他基础有点差,尤其是文化方面。所谓用进而废退,不会就是不会。虽然神传世界早在几百年前就“书同文”了,上界神仙所用的文字和下界百姓所用的文字都是正规的雅文,颜仙士也知道他识字。但颜仙士还是高估了一个海盗的知识文化水平,给他带来的书籍虽然都是入门级,还都是用正式官文所著,但那些书里的用词还是高深到叫他如看天书,一段话就能让他翻来覆去看半个时辰还不解其意。。不过,幸、好!他还有个因为从小病弱而被拘在家里,所以学习好识字多文化高,就擅长翻书的妹夫!于是,他开始霸占琼娘的老公。就,字面意义上的——“霸占”!

如果要现在的他告诉以前的他,你以后会和蔺四如胶似漆,天天黏在一起,琼娘都分不开你们。他想以前的自己一定会一巴掌拍飞自己,即使他们共用一张脸,无论谁打谁都是生疼。但他不得不承认,他感谢蔺四,感谢琼娘,谢天谢地谢他们两个结为连理,谢他们为自己的求学而让出时间空间以及房间。虽然在前几天他拿着书拿着笔找蔺四天天求教的时候,琼娘给他俩沏茶倒水都是抽搐着嘴角,斜着眼睛倒的。不过后来很快,蔺四见他拜访就不再尴尬,琼娘见他们俩一个教一个学也不再无语,他对蔺四则越发尊重,越发崇敬,奉以为师。他们差点你管我叫大舅哥,我管你叫蔺夫子,各论各的。而蔺四教他识字,教他断文,也记下了不少天道教养生修炼之法。虽说其没有什么内力来供其化理论为实践,但那些看起来玄之又玄、没灵力就用不出来的口诀好似有帮其调养身体,加之赵神医开具的药方稳固,蔺四的病情大有好转,直叫琼娘又泪又喜,叫已经认可了蔺四的他和银发也为之欣喜。

其实,说起来,他的确是有继承一些慕漪涟的修道天赋的。在内转灵的运用之法上,他运行顺畅,很快就得律入门。在庭院按照颜仙士的指引,以灵识观察自身身处之世界时,虽周遭的一切都是他司空见惯的日常,可他却如当年在水下练闭气一般,看到风吹的树梢如摇曳的水草静谧摇荡,清光如水,流风若流,云动则若鱼,泛着奇异光泽的绣球则如珠贝闪烁其间。世界之灵振动的脉搏与心跳均被他感知,呼吸在他耳畔脉动,缓慢更迭着他所能认知、所不能认知的世界万象————这一瞬间,他才感到自己在这世界上吐纳了生命的第一口呼吸,真正地“诞生”了。

这才是神传世界………是他过去三十载的生命里从不曾见识过的,被造物主用充沛灵气及无限清光所打磨塑造,载满灵幻神妙的世界。

“……你系边个呀。”【你是谁呀】

而在他于庭院修炼学习之时,在旁边摇椅上躺着的二婶母时睡时醒,已经连他是谁都不记得了。每当她出声这样问道,他都会暂停手头之事,耐心地回答她:

“我系你侄孙仔,金宝。”

“……噉佢又系边个。”【那她又是谁】

二婶母所指的“她”,自然就是卧睡在花边秋千上的那神。每当二婶母这样问,他都会用同一个答案回答她:

“她系我嘅恋人,陈倾辰。”

虽然,过不了多久,这样的对话就会再来一遍……

“你系边个呀。”

“……我系你侄孙仔,金宝。”

“噉佢又系边个。”

“……”

无论神借二婶母之口,再问他多少遍,他都会含着笑,以明艳照眼的紫阳花和明朗蔚蓝的晴空为映衬,一字一句回答——

“她系我嘅恋人,陈倾辰。”

“再来一遍——”

——再来一遍。

“再来一遍——”

——再来一遍。

纵使,越是高级的神灵说话越得负责任,言出法随,不能随便和人定终生……

纵使,她说过自己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也会将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一遍又一遍,在心里重排复演,惦念百转千回。

每天把她放到他亲手制作的更豪华精致的躺椅秋千上后,他总会找本书,像她以前睡在秋千上时一样给她盖着眼睛挡挡光。后来觉得她应该早就把《绯花传奇之情定三生》给看腻了,所以他又“贴心”地给她换了其他的书——有时是市面上流行的其他话本小说,有时是蔺夫子布置给他读的雅文书典,有时则是他顺手放上去的颜仙士带来的砖头一样的典籍。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这些书会掉色,印了神一脸后,他终于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该遭天谴了,连忙进行“补救”————

——那一天,他拿起笔,叫神枕在自己腿上,为她细细地描起眉,画起黛,然后,还在她脸上画了一堆小花小草小乌龟。。。。真是幼稚!!幼稚到爆表!!然后他还手欠地给神扎了几个小辫!把一脸都是他的杰作的神颜展示给每一个路过的人、孔雀,以及仙士看,拼命地作死!!这些做完之后,他觉得她醒来之后非得像撵狗一样撵着他暴打他一顿了,才终于心满意足地停手了。期间,人人都“夸”他越活越倒数,他只当大家是夸他越来越可爱,没当回事。他就微笑着,抱着他的“杰作”坐在他的杰作上,慢慢悠悠地晃,悠悠闲闲地摇。

说起颜珖颜仙士,他突然想起了和其名字谐音的某只狗,并连带着想起了,他每次提到光狗时那位神的无语反应。后来,他记得她为了制止自己跟一条狗无穷无尽地争风吃醋,曾再次在他面前化身“土拨鼠”抓狂咆哮——“光狗从小就被嘎蛋了,你对光狗到底还有多少意见??你也想像它一样是不是??”。。呃,老实说,也的确是在那之后,他才对光狗彻底没了意见,甚至觉得它可可怜怜。他彻底觉得她口中那只黑白皮毛智慧眼神她抱都抱不动睡觉还能卧在她床边的大狗子可可爱爱了。

……抱着在阳光下被晒得暖洋洋的她,回忆着那些叫人一想起来心里就暖洋洋的往事,他嘴角的弧度一直没有降下来,以至于某只孔雀在踩着优雅脚步进入院子里后,看他的眼神始终充满了关切。宛如在看智障。而他在偶尔扫到那孔雀额头的第三只眼时,也远远不如以前那样会反应强烈地心悸窒息了。有时,他甚至会故意迎着那三只眼睛、那百眼尾翎去看,强迫自己直面恐惧,承认恐惧,战胜恐惧——在害怕的时候,在被恐惧压得无法呼吸的时候,只要想起赖惊涛的笑脸,想起银发和琼娘他们的笑脸,想起她说“小心眼儿”时的一颦一笑,一切如雾蒙蒙的恐惧,皆会在阳光的照射下烟消云散,化为乌有。

有时,他想,以后要是做不成神仙,就回瞎子客栈当老板好了。当无所事事的老板,陪着自己心爱的老板娘,养一只狗,一只孔雀,一池鱼,每天与心爱之人相拥而眠,睡到日上三竿自然醒,看散碎的桃花伴着阳光吹入窗棂,在春日的清风不饮自醉。与她结发同心,相伴终老,不问归期……

……只是这样想着,单纯地思念着最珍爱的人,他便能忘却过去的遗憾,丢下无解的悲伤。他知道自己可以不问归期地等下去的。

他是个认死理的人。这么多年的孤独自苦,给他培养出了执着而又坚定的自我,不为世人评价而影响改变的意志力。所以他宁愿怀抱着冰冷的人儿,抓着那稍纵即逝的光不放,也不愿就此和他的爱神错过……也许,他知道,只有这样执着地选择她,只选择她,她才会回来吧………

只有这样执着地、坚定地选择她,她才会把他也当做她的宠溺与首选,她的例外与偏心……以及她的,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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