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野王 538(1 / 2)

异族人数上千,与百余人口相比的猎鹰部落,简直是碾压般的存在。

猎鹰部落不敢明面上反对,却也无力回天。长此以往,必会被异族蚕食,与其如此,倒不如干脆避其锋芒,主动避让。

哪知道!这群人是心怀鬼胎的畜牲,其目的不是寻求合适生活区,而是存心占领适合人类聚集生活的所有区域,如果融合不成,那就赶尽杀绝。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猎鹰部落被包围在山坳营区,老少妇孺一个不留。

猎鹰部落三个猎兽小队全部战死,红龙被乱刃分尸,郑浩桦被人枭首,洛九歌只有十六岁的年纪,也悍勇拼杀,不但为保护部落,也为守护自己的亲人朋友。

异族人首领被洛九歌一箭射瞎了一只眼,而洛九歌竭力被擒,不是敌人仁慈,而是敌人想要折磨洛九歌。

洛九歌亲眼看着第二个亲族在自己面前被屠戮,苏小樱更是被头领的儿子当面侮辱,苏小樱不堪忍受当场跳崖自尽。

洛九歌和另外三个猎手成为他们泄愤虐杀的目标,一个被活活烧死,一个被敌人养的兽犬撕碎生吞活剥了。

族人的尸体被这帮畜牲从山上扔下悬崖底的深潭中。

而洛九歌更惨,由于他射瞎了头领的眼睛,被活活折磨了半年,死去活来,浑身血肉不知道烂了几次,又被治好,却不是救命,而是怕洛九歌死了,不能继续折磨。

烟熏火燎,水淹土埋。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兽犬撕扯下吞下,那半年,洛九歌就是他们茶余饭后的娱乐项目,也是他们锻炼他们手段的靶子目标。

当他们有一个新族人加入血煞军团时,为了见血锻炼胆量,那洛九歌就是他们锻炼的活靶子。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或许之前洛九歌也没有那么强悍的意志,也会一心寻死,想要来个痛快。

后面,洛九歌才意识到,他就是一个生死无谓的蝼蚁,被人家拿捏在手中,取乐锻炼手下军团的卫兵就是唯一的存在的价值。

求饶!求死!都是无谓的奢望,只能祈求上天可怜他,让他速死。可惜连这也是徒劳的奢望。

随着时间的磨练,仇恨与不甘,绝望与眷恋,生的奢望,死的苛求,无尽的折磨,非人的虐待,从开始的声嘶力竭的反抗,到逆来顺受的认命,再到后来的牙关紧咬的忍耐,再到最终面不改色的接受。

酷刑!虐待!折磨!侮辱!像一把剔骨刀,把洛九歌的血肉踢掉,又重生!所有的一切从被动承受,到无奈接受,到最后的坦然的主动的无视。

所有的一切运用在洛九歌的身上,也淬炼着他的筋骨与意志。

最后的最后,一个钢铁般的人,重新诞生在暗无天日的囚牢之中。

他不惧酷刑,剔骨抽筋都不动声色,仿佛那血肉与他无关。

他不惧虐待,什么烟熏火燎那些犹如儿戏,他岿然不动,生死无谓。

这种最开始被迫,到最后锤炼出如此一个钢铁怀胎,异族人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如此之大不知疼痛的活体靶子,倒真是让血煞军团见血的好标本。

洛九歌被囚禁了三年,也可以说被折磨了三年,身上的血肉都不知道换了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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