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他叫Dana(2 / 2)

“乐乐,太聪明了可不太好!”

云乐琢磨了半晌,觉得有点不对劲,问:“你怎么知道Dana喜欢瑾知?”

“那还不明显吗,他是来接我的,为什么抓着那丫头走了,他紧张她紧张得要命!”

云乐又问:“你跟Dana关系那么好,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喜欢瑾知了!”

这话把云凯问住了,他佯装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知道什么叫太子爷吗?高傲冷漠的那种,他哪能什么都跟我说!”心里捏了把冷汗,云乐要知道他是Dana和瑾知的情感间谍,还不得罚他回去做一个月的家务。

“Dana刚回国不久就开始接近瑾知,他是真的喜欢瑾知?还是另有目的?”

“那我可不知道,不要再问我啦!”云凯带上耳机,终于可以耳根子清静了。

时歌的车停在玫瑰公寓前的梧桐道旁。

“真的不用我陪你吃饭吗?”时歌深情地看着瑾知。

瑾知解开了安全带,没有急于下车,冷不防说了一句:“你敢跟我回去见家长吗?以结婚为前提的那种。”

时歌愣了一下,狡黠地笑道:“瑾儿,你是认真的吗?”

“不,我只是在演小说对白!”瑾知高傲地说道。

时歌只是看着她坏笑,说:“你还在生气,你吃醋了!”然后自然地把她揽进怀里,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在她耳边亲昵地说道:“我跟Shally只是同事,而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珍惜的人。”

“真的吗?”瑾知的声音小得连她自己都听不见。

时歌亲吻了她的额头,良久良久。

瑾知看着他满眼的深情,脸上泛起了红潮,心里的小鹿惴惴不安。“你喜欢我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这是《墨染层林》里林染问乐衍的台词。在爱情里没有自信和安全感的一方,希望得到肯定的答案。

“也许从很早很早的时候吧,早到连你我都不知道。如果能早点遇到你,该有多好!”时歌抒发着久远的爱慕,而这些话在瑾知看来却并不真实。

“好吧,我知道答案了。”瑾知还是认为他太过轻浮,礼貌性地笑着说了:“谢谢你送我回家。”

“我们什么时候去见家长?”

“到我们真正相爱的那天。”瑾知给了他一个甜美的微笑,打开车门,下了车。

时歌接到云凯的电话,让他到方宅小饮几杯,说了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瑾知刚走出不远就接到父亲羽书的电话,让她带上时歌到方家吃饭。她拒绝了,因为还不想带他回去见家长。挂了电话,头也不回地朝公寓走去。

云凯在电话里催促时歌,让他赶紧带着他的瑾儿一起过来。时歌看着瑾知离开的背影,知道今天和她共进晚餐是没戏了。回复云凯说襄王有心神女无梦,还是各回各家吧,挂了电话。发动车子,想加油门加不了,塞车又红灯,忍着肚饿,暗自悲催。

黑壮胖司机下了车,毕恭毕敬地打开了后座的车门。Shally迈下一只大长腿,用手往下挪了挪浅咖色墨镜,轻蔑地瞅着一眼就能判断出生意冷清的紫藤咖啡馆,一脸嫌弃地说道:“我今天的晚餐不会是卖不出去过了期的干面包吧?哼哼…”冷笑了两声,迈出了另一条腿,神气活现地朝着土得掉了渣的一个客人也没有的咖啡店走去。“他是怎么做到黄金地段黄金饭点,却连一个客人也没有的?都说我是拜金女,哼,他才是那个实力败家仔吧…可笑至极!”

黑壮胖司机跟在后头一言不发,心里苦逼,这千金大小姐比大老板更可怕得多。

碧青已经在家里为儿子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接风洗尘。

羽书没能等来瑾知和时歌。在云凯进屋的第一时间,他像欢迎儿子一样给了云凯一个大大的拥抱,夸他玉树临风气度不凡。不是客套,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如果没有时歌,或许,他真会和碧青达成一致,给儿女们做一回媒。

碧青脸上笑得合不拢嘴,嘴上却吐槽儿子出去了十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带回来。到如今还是个单身汉。

云凯遭遇了冰火两重天,叹道要是羽书的儿子该有多好。当爹的当疼儿,才不枉儿孝顺爹。

碧青一听更来气,我倒是想呀,只怪这大儿不争气,多好一亲家,白白送了别人。你要真有能耐把瑾知娶回来,还愁爹不疼妹不爱。

云乐乐得差点没把嘴里的饭喷出来,补刀说,看吧,我就知道这顿饭你吃不安稳,哈哈哈。

云凯敬了两老爹一杯酒,说啥也不顶用,借酒浇愁,借酒解忧。

玩笑归玩笑,碧青打心眼里高兴儿子回来,拉着羽书一杯接一杯,还不让儿子作陪。怕他酒量太差,醉酒伤胃。父爱深沉,他不是不会表达,只是不表达。

羽书多喝了几杯,在方宅留宿。

云凯早早便睡了,睡得很香,家里的被窝可比飞机上的躺椅舒服多了。

时歌在给他的瑾儿发着信息,写好,删除,写好,又删除。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不该说?连按下发送键都变得困难。

“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了。”这是乐衍对林染说的话。瑾知在电脑前敲出这句诗句。泰戈尔的诗歌总能让人看到美好和幸福。她幻想着自己和时歌也能如一对普通的农人,简单三餐,四季常伴。她趴在电脑桌前,笑容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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