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冤案(下)(1 / 2)

女法官问李木:“被告,你是否做过诉状上所说的事情。”

李木说:“刘娜为了保送研究生,和司徒信开房,被男朋友发现后,不以为耻,反而出言嘲讽,气得男朋友自杀,非常恶心,我知道后,就把事情发到网上,披露此事了。”

原告律师说:“反对,我方当事人和司徒教授并无私情!”

雷鹤鸣拿出照片和开房记录,说:“这里有刘娜和司徒信的开房记录,视频,亲密行止的照片,以及刘娜和她男朋友为此事争吵的录音。”

原告律师说:“我方当事人开房是和司徒教授学习文化知识,并无私情。”

雷鹤鸣冷笑道:“在钟点房学习,不符合常理。”

原告律师说:“即便是不合常理,但存在即合理,被告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和司徒教授发生过性行为。”

雷鹤鸣说:“杨建的录音中,女方已经承认她和司徒信发生了超越师生关系的性行为。”

原告律师说:“非法录音不能作为证据。”

女法官烦了,说:“此案先放一放,先说说强奸案的事情。”

原告律师又读了诉状,说了李木强暴吴玥的事情,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不要求精神损失费,要求重判。

女法官问:“被告,你有什么话说。”

李木说:“吴玥一直在追我,但我没有答应她。那天,她来我宿舍,请我们寝室的同学去吃饭,她酒量很好,把我灌醉了,后边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雷鹤鸣说:“我的当事人喝醉了,不省人事,根本无法做出强奸行为,这点,当时一起就餐的同学可以作证。”

李木精神一振,说:“对,当时还有好几个同学在,他们能证明我喝醉了。”

原告律师说:“那些同学都是被告的室友,和被告关系亲密,证言无法采信。”

雷鹤鸣说:“可以让李木的同学作证,他们有百分百的证据,能证明李木是被冤枉的。”

法官说:“传证人上庭。”

进来两个年轻男子。

李木的同学郑重,杨浩。

李木有些失望。

当时在场的还有室友王强的,他不来,说明不想帮他作证。

杨浩怒视吴玥,冷冷道:“姓吴的,以前只是觉得你人老实,挺配李木的,没想到还有这一手啊,会陷害人了啊!还强奸!李木能强奸你?你强奸他才正常吧。”

吴玥说:“就是他强奸我的!”

郑重淡淡一笑,说:“吴玥,你说李木强奸你,证据呢?就凭你体内有李木的体液?我这里可是有咱们喝酒时的录像,能证明李木喝得失去知觉,而且,我们结束时是十点,十点半你就报警了,三十分钟,一个喝醉的人是如何将你带到宾馆,并和你发生性关系的。”

我,我,吴玥只能用哭泣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刘娜目视律师,律师急忙说:“反对,法官,对方证人口出威胁话语,恐吓我方原告。”

女法官心中明了,吴玥这样子,一看就是诬告的,至于刘娜告发李木污蔑,更是胡扯。

审这两个案子,她就是个笑话。

但她是法官,又被人暗中传话,即便不帮对方,也不能让李木毫发无伤走出法庭。

女法官问:“原告还有证据吗?”

刘娜目光闪烁,附耳律师,原告律师说:“我们也有重要证人,他叫王强,能证实李木强暴吴玥是有预谋的,而不是酒醉的一时冲动。”

王强!李木大惊失色。

郑重,杨浩也大惊失色,没想到王强竟然要给对方当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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