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田丛菲(1 / 2)

这个暑假,凌云摆摊赚了五千多,其中有一小半是他“卖艺”赚来的。

凌云学二胡很快,孙爷爷都直夸凌云是学二胡的天才。

他自己也感到记忆力和分析模仿能力都有很大的提升,他认为是重来一次带来的好处。

他学会一首曲子后突发奇想,把二胡盒子放在摊位前,里面放了几块钱。

人们处于好奇会驻足观看,五毛一块还是有人给的,全当对小孩的鼓励。

目标达成,凌父凌母也不好出尔反尔,只能答应凌云的要求。

除去两个月来学武术的费用和平时的花销,凌云手里还剩一千多,这就是他目前的小金库了。

开学前一天凌母请了两天假,带着凌云去一中附近租房和办理入学。

凌云的理想是能租一个两室一厅,当然也就想一想,他可没那个钱去租,即使是在小县城里也租不起。

一中旁的房分楼房和平房。

因为有一个中学的缘故,附近百姓很多家都把平房一间一间房间地向外租。

以前凌云就和奶奶租了一间,一月一百,自己买煤气案板做饭。

下了车,凌云用手机给孙爷爷打电话。

没响两下,电话便接通了。

“孙爷爷,我是凌云,我和我妈今天来一中了,您是回易里县了吗?”

“没错,我回易里县了,你现在在文明广场吗,等我几分钟,我来接你,顺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好,我们刚下车,就在车站。”

挂了电话,凌云告诉母亲一会儿孙爷爷要来接他们,还有个好消息告诉他,凌母听后,拉着凌云在路旁买了些水果。

不一会儿,孙爷爷就找到了凌云二人,并邀请二人到家里坐坐。

凌母委婉推辞:“就不到您家打扰了,我和孩子还要去找房子。”

“这些水果您拿着,还要感谢您前段时间对孩子的照顾。”

孙爷爷推着递来的水果:“我也是喜欢凌云这个孩子,你先别急找房子,到我家坐坐,我还有个好消息和你们说呢。”

凌母经不住孙爷爷的热情,带着凌云去了他家中叨扰。

孙爷爷家住老旧小区,说是小区,其实就是四周用绿化带围着的几栋七层老楼,和旁边十几层楼房的小区有着明显的对比。

进了屋,孙爷爷倒了茶水才开始说正事。

“你们看看这套房子怎么样?”

凌云猜到了孙爷爷可能要把一间房子给他住。

凌母也同样意识到了这点。

“房间挺好的,孙叔是想把这件房子租给我们?”

孙爷爷摇了摇头:“是打算把这套房子免费给你们住。”

凌母立刻回绝到:“使不得,这使不得。”

“我们哪能免费住您的房子。”

孙爷爷道:“你们先听我说。”

“我在易里县有两套房子,楼下那套也是我的,这套房子平时都空着,只有过年时我儿子回家会住上几天。”

“我也很喜欢凌云这孩子,这不,刚好凌云上初中,我已经和我儿子商量好了,就当是让凌云帮忙看房子。”

凌母还是拒绝道:“这真的不行,您前一阵子已经免费教凌云二胡了,我们哪能再免费住您的房子。”

找房子凌母也不可能找这种小区里的房子,即使是老旧小区,也不是她能租的起的。

孙爷爷看凌母坚决,思考片刻道:“这样吧,房租三百块。”

“我自己一个人住怪无聊的,晚上凌云放学还能去楼下陪我说说话。”

凌云这次坐不住了,他可是心心念念想住上这么一套房子,如今机会摆在面前,哪能错过。

更何况他和孙爷爷已有师徒之实,占点师傅的便宜,不算什么,自己以后会还上的。

凌云使出了撒娇大法:“妈,就租孙爷爷这吧,我二胡还没学完,在这方便学二胡。”

“况且孙爷爷一个人住不安全,我住在这孙爷爷也能有个伴。”

说着凌云还朝孙爷爷眨了眨眼镜。

孙爷爷会意锤着腿道:“我这老胳膊老腿,平时下个楼都费劲。”

凌母无奈,只好答应下来。

至于入学报道,凌云询问凌母自己所在班级后便把凌母劝了回去,凌云表示自己可以完成手续。

晚上在路边小饭店吃完饭,凌云和孙爷爷拿着二胡来到文明广场。

两人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大爷玩闹。

凌云体会到了不同于以往的乐趣。

夜幕降临,人群由多转而又稀疏,凌云与孙爷爷结束活动意犹未尽地回到家中。

洗漱一番凌云早早睡下,他从未如此期待明天的到来。

第二天早上六点,凌云起床跑步,大约半个钟头后买了两人份的早餐回家。

路过楼下孙爷爷家,凌云敲门送了早餐,孙爷爷果然已经起床了。

冲了个澡,洗漱一番,换上新买的衣服,对着镜子稍微收拾了一下,让自己看起来干干净净。

吃完早餐,再故意等了一会。

七点二十,凌云背着装有糖果巧克力的书包往学校走去。

他故意晚点去是想等田丛菲到了之后他再到,到时候说不定能坐在田丛菲的旁边。

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能更早让田丛菲认识他自然是一件好事。

通往学校的必经之路依旧破破烂烂充满了年代感,但凌云就是喜欢这种环境,幽静恬雅。

到了学校,按照以前模糊的记忆找到班级,初一一班,很好找。

还未进门便能听见教室里吵闹欢笑的声音不绝于耳。

凌云站在门口向内环视一周,一张张青涩又有点熟悉的面孔一一映入他的眼中。

靠窗位置通常是学生们的首选,田丛菲此刻正坐在靠窗处和周围的女生嘻笑打闹。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黑板上,整个教室因此笼罩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凌云的眼中只剩下了田丛菲一人,那张娃娃脸、银铃般的声音、碎刘海和马尾辫,她那一颦一笑,尽显活泼可爱。

每当凌云想起田丛菲,在他耳边响起的总是清脆的嗓音,很是特别。

其实田丛菲只能说是漂亮,但不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凌云就是喜欢田丛菲。

凌云学生时期最大的遗憾不是学业,不是交友,不是参加活动,而是一直深埋在内心处的那一份青春期懵懂的爱情。

凌云露出一个情不自禁的微笑,他看见田丛菲身后并未有人。

凌云心中小鹿乱撞,脸颊也泛起一红晕。

他知道,这不只是性格问题,更是遇见了初恋而引发的生理现象。

凌云顺顺胸口,揉揉脸颊,然后走到田丛菲身后的课桌旁。

田丛菲和周围的女生依着动静瞧了过来,发现是一个白白净净,有些瘦弱的男孩。

“同学,这儿有人吗?”

凌云被一群女生盯得有些不自在。

田丛菲挂着微笑摆着手:“没人。”

“谢谢。”

凌云坐在桌前,收起书包。

几个女生转回头去继续聊天,不过声音有所收敛。

凌云左右瞧了瞧,都是一堆一堆的人在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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