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朕还要大兴土木!48(1 / 2)

刘宏笑了笑,说道:“朕就是想着,既然用布做的马镫能变成用铁做的,能让人在马上更稳,那这犁为什么不能像马镫一样被改进?只要能让百姓节省出一分的力气和时间,百姓自然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比如说养鸡,或者是养什么其他的东西,又或者是干一些什么其他的活计。”

“无论百姓养了什么,又或者是去做什么其他的事情,这些总是能让百姓多赚到几文钱的吧?”

“多一文钱,百姓的日子就要比没那一文钱更好过。”

剩下的已经不需要刘宏再往深了说,在场的无论是窦太后还是窦武、陈蕃、胡广三人,随便哪一个都能想到。

比如说,刘宏所谓的能让百姓节省出一分力气和时间,更深层次的意思是节省出一分粮食。

多一文钱比没那一文钱更好过,更深层的意思则是商贾们能赚到更多的钱,而朝廷也能从商贾那里收到更多的税。

都是些千年的狐狸,话不用说的太透。

但是吧,能够听懂是一回事儿,让窦武和陈蕃、胡广接受却是另外一回事。

众所周知,自从孝武皇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就成了千年不易的显学。

但是,这个所谓的“显学”,也仅仅只是显在了表面。

随便哪朝哪代,基本上都是奉行“儒皮法骨”的玩法,历经千年而不易。

关键是这个所谓的“法骨”也不是真正的法家精髓。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富国强兵、以法治国,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而历朝历代所信奉的“法骨”,却是实打实的法家糟粕。

愚民!

疲民!

辱民!

弱民!

贫民!

他们信奉的是《商君书》里“以善民治奸民,国削至乱;以奸民治善民,国治至强”的理论,信奉“民强国弱,民弱国强。治国之道,首在弱民”,秦灭六国之后收天下之兵于咸阳,铸十二金人,为的就是弱民。

所谓贫民,则是要让百姓在贫困线上挣扎,使百姓“家无积粟”,因为商鞅认为,“家有余食,则逸于岁”,百姓在贫困线挣扎,为了生计就只有开垦更多的耕地,自然也就没空去想东想西,只能老老实实的耕种。

历朝历代所信奉遵从的“儒皮法骨”,本质就是用儒家仁德的外衣去包裹法家的“驭民五术”。

大汉自然也不例外。

虽说大汉在太祖高皇帝刘邦“与民约法三章”,表示除了“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之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均可全部废除,可是实际上的结果却是“汉承秦制”。

残暴无缘的大秦律改掉几个字,摇身一变就成了宽松仁德的大汉律。

本质上其实还是那套东西。

现在刘宏忽然提出来要改进农民,要让百姓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的事情,赚更多的钱,甚至隐隐有鼓励小手工业、小工商业发展的意思,窦武和陈蕃、胡广自然不太容易接受。

说白了吧,“天下大同”是理想,是所有清流名士的白月光,朱砂痣,窦武等人愿意为了理想而努力。

但是当理想照进现实的那一刻,白月光就变成了米饭粒,朱砂痣也变成了蚊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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