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某年某月某日20(2 / 2)

  吴兰老公:是。

  文哲:那离婚后,吴兰住在哪里呢?

  吴兰老公:在我丈母娘家,哦,前丈母娘。

  文哲:就是吉祥胡同19号吗?

  吴兰老公:是。

  文哲:那也就是说,除了这个地方,吴兰一个身无分文带着孩子的中年女人,在房价高不可及的今天,根本没有地方可住了?

  吴兰老公:是。

  贺君与举手反对:反对,被告律师试图误导。

  文哲:法官,我只是在陈述事实,事实就是吴兰在吉祥胡同19号住了3年,她的经济实力也不可能另外供一套房子。

  法官判定:反对无效。

  吴兰抠着景书的手指,急死了,“这狗屁律师,就是在误导!”

  景书听得好紧张啊,拍拍吴兰的手示意她别急。

  文哲则狡黠地一笑,“法官,我问完了。”

  轮到贺君与来问证人。

  贺君与走到吴兰老公面前:“请问证人,你和吴兰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吴兰老公眼神开始躲闪,“感……感情不和。”

  贺君与:“据你们离婚协议上所述,吴兰之所以要跟你离婚,是因为你家暴,不但家暴吴兰,还家暴孩子,是不是?”

  吴兰老公憋红了脸,语气更加不确定,“我有时候喝多了,她老是唠叨,我也不是故意,只是偶尔……”

  贺君与:“证人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

  吴兰老公看向文哲。

  文哲举手反对,“反对,原告律师问的问题与本案无关,吴兰夫妻为什么离婚在三年前就已经了结,无论什么原因离婚都跟吴家房产的归属没有关系。”

  法官判定:“反对有效。”

  贺君与低头行礼,“我没有问题要问了。”

  吴兰在旁听席都快急哭了,“怎么就没有问的了呢?贺律师这是没有办法了吗?”

  第70章 某年某月某日 21

  景书也很着急,她不会质疑贺君与,只按住吴兰,让她相信贺律师,唯恐她跳起来喧哗,但其实,她自己的脚趾都紧张得紧紧勾起来了。

  吴勇这边下一个证人出场,是熟人,19号院吴家的邻居——莫有霖。<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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