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开庭(一)(2 / 2)

“现在开庭。”伴随着宕的一声巨响,法官手中的木锤重重的砸向底座,宣布道。

在确认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及双方代理律师的代理权限后,法官继续说道:

“大海市淀海区人民法院今天就原告李慧景与被告王大富民间纠纷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周兴独自审判,书记员吴起担任记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周兴说完,偏头看了看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谷雨拽过麦克风,淡淡道。

“不申请。”刘明紧随其后。

“原告方,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收到了,明确。”

“被告方,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已收到,明确。”

“原告,陈述你方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周兴继续推动着庭审的进行,吴起则双手敲击键盘,记录着庭审笔录。

听到周兴的话,谷雨从桌上的一堆材料中找出起诉书,将其中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两部分一字不落的念了一遍。

“另外,原告需要补充一下诉讼请求。”谷雨接着说道,“第三点,由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用。”

李慧景的诉讼请求无外乎三点:

1,要求王大富赔偿修车的所有费用;

2,要求王大富和王小小道歉;

3,要求王大富支付本案的律师费。

“被告进行答辩。”周兴说着,看向左手边的刘明。

刘明起身:“第一,我方已经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王大富的儿子、儿媳,即王小小的父母,外出务工时意外身亡。而王大富仅育有一子,如今只剩王大富和王小小相依为命。第二,王大富已经退休,除了每个月固定的五千元退休金,没有任何其他收入。因此,以王大富目前的经济水平无法赔偿高额的修车费用。综上,我方希望减少赔偿额度。”

“原告进行举证。”

谷雨清清嗓子:“我这里有两份材料。第一份,是有关王小小父母的。王小小父母意外身亡后工地赔了十万元,这笔钱目前位于王小小名下,由王大富代为保管。第二份,是有关王大富的。这份材料上记录了王大富名下的三处房产。因此,我方认为王大富完全有能力赔偿我方的修车费用。”

谷雨说完,起身将两份材料递给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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