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不要介入他人因果(1 / 2)

  第7章 不要介入他人因果

  边重楼同学聚会回来紧接着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工作日程。

  他首要的工作是为吴芳律师请求民事赔偿,因为肇事者是醉酒肇事逃逸,这一下就成了公诉的刑事案件。所以司法鉴定这部分至关重要,定关系到量刑以及民事赔偿金额。

  上班一大早,边重楼就安排冯浩辰去对了解一下法院那边的消息,对于肇事方提出的他和廉松节认识构成回避的事,有没有结果。

  没一会,冯浩辰就回电话说廉松节当时是自己主动申请了回避的,所以不存在鉴定人和诉讼代理人之间有什么回避关系。

  边重楼手机放在耳边好久。廉松节竟然主动申请了回避。是因为知道了是他的案子,所以不想和他扯上关系?

  但不管怎么说,他那天对着廉松节一通数落,人家先主动申请了回避,这下好了,误会又大了,本来就不和谐的关系,现在又得雪上加霜。

  他挂断电话,抚额长叹。这一天天的都是什么事儿。自从那条出柜信息后,他和廉松节就又开始纠缠不清了。他俩可能真的不适合深交吧。

  边重楼所在的律所是和冯浩辰的父亲冯林木,还有另外一名律师合伙设立的。

  冯林木当年算是边重楼的师父之一,主攻非诉业务和知识产权诉讼业务,他当年离开旧律所,就说服边重楼和他另起炉灶,另外一名合伙人是个三十出头的女律师郭欣。边重楼和郭欣做诉讼案件,偶尔也做企业破产相关业务。

  冯浩辰法大研究生毕业,过了法考,律师实习期冯林木把他安排给边重楼带。

  边重楼没有一上来就扔给他一堆离婚案,而是民商事、刑事的案子也带着他,几乎是倾囊相授。

  他一直认为同行里让新人律师先从离婚案件做起这是个BUG。因为刚实习的或者刚入行的律师,大多是未婚的,有的甚至母胎solo,一上来就是这种经常叠加满了超强情感和人性丑恶buff的案子,很多孩子是处理不了的,至少是并不能得心应手。

  张明楷教授说过: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也在于生活。这帮青瓜蛋子就缺的是“生活”。有的离婚案件“抓马”到老律师都啧啧称奇、三观俱碎的地步,新人无论从业务、心理、人生阅历等方面都是不够看的,目睹那些离婚案里,曾经关系最亲密的两人,因为利益撕得脸红脖子粗,非常有可能让这些孩子们轻者恐婚,恐恋,重者怀疑人生。所以他宁愿从民商事案件开始带冯浩辰。

  冯浩辰从法院回来,敲开了边重楼的办公室门。

  “师父,有个案子我想拜托你给看看。”冯浩辰有些不自然道。

  刚才还在分析廉松节究竟怎么个意思,突然被徒弟的话打断,边重楼还有点愣神。

  “怎么?”

  “我同学的离婚案,我想帮帮她。”

  边重楼看到冯浩辰的眼神觉得事情不简单,遂故意道:“我不怎么接离婚案,你知道的。”

  冯浩辰咬了咬下唇,拉开椅子坐在边重楼写字台对面。

  “这个女生是我同学,她昨晚咨询我想离婚,她遭受了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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