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74(1 / 2)

  萧弦视角:

  淡然地接受了中国人不能作出庭律师的事实,那就作律所律师吧,也挺好的,不是吗?活着就是个折腾,但如若从某天开始不再折腾,毫无事做,人又会空虚得受不了,不得不天天找事情做了。闲不下去,人是四处调配的资源和零件,不允许被轻易浪费。

  为了参加律所的活动而搽脂抹粉,浪费化妆品。我想,只要坐在酒吧里最不起眼的位置,就不会被任何目光和灯光照到。那里总算是暗的,可惜并不是纯黑,就连这条吊带裙子也非我意愿穿在身上,可惜也没人听我反抗。

  我今年已经35岁,或许真有许多美还在熠熠生辉,不幸我却不那么懂它,这可真是它的不幸,万幸又有很多人比我更懂它,因此她们要求我这样打扮。

  “白尔特,你今晚真美,很有魅力哦!”

  “虽然平时也美得不失韵味啦!”

  “谢谢……”

  说实话,听同事那么说,我也很高兴,毕竟没有法律能够判定任何人该因为美丽去受什么苦,赎什么罪。试问青春的焦虑谁没有?别提去细想三十岁后的事,光听到这个数字,许多人就没了主张。

  再没主张也越过三十这个数字五年了。竟然当真没什么计较与安排,反正人又没死,怎么就不能继续过?为此就觉得曾经的自己幼稚。

  接着我还发现,三十岁之后,日子开始从正着加,逐渐变成倒着减。往上加的话,压力越来越大,总被数字压得喘不过气,可是当充满妄想地用八十岁往下减去,得知自己还能再活那么久,便立马有些满足似的。

  我坐在想坐的角落里,看着女孩们在不远处跳舞,莫名其妙地想到。看她们跳舞,大脑好像就会自然而然地思考,然后忘掉音乐多么吵闹。

  “萧小姐,今晚要不要一起出去玩玩?”

  “另外还有一个人,也是同性恋。”

  “抱歉…我已经是其他人的妻子了。”

  我放下酒杯,抬眼微笑着拒绝邀请我的女孩,左手自然地伸展在桌面上。出现在任何公共场合,我从来不会忘记给无名指套上戒指。

  “我记得,你们应该没有领证吧?”

  “她那边可能不太接受呢。”

  “是的,但结婚的事情,既不打算,也没必要。”我仍然笑得很友好,回复更干脆,回答一个很坦率的答案,毋须用任何辞令让它为了外人而修饰。

  “好吧,祝你们幸福。”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