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权力如舟,载人死生98(1 / 1)

   何况王治等人还交代了王富贵杀人时使用的石头就在水塘底,且杀人时用力过猛,石头割伤了手掌,其手掌中的疤痕就是明证。

   一出堂审,雷厉风行,干脆利索,果决明快,让顾正臣真正见识到了为官的霸气。

   这就是权力!

   我也想坐在那里,掌管大印。

   一言出,众人随!

   顾正臣渴望进入大明官场,渴望掌握权力。

   洪武王朝如海,惊涛骇浪无数。

   权力如舟,载人死生。

   可沉海底。

   可渡彼岸。

   顾正臣想去看看开出大明国祚二百七十六年的那个伟大男人,看看他的帝王权谋,布局天下!

   李义结案,判王富贵斩,王治等人杖一百、流三千里,安排主簿写俱文书,发至京师。

   大明知县的权限,只到笞刑与杖刑。

   徒、流罪,需要报给府一级来判。

   至于死刑,则需送京师,由京师的法司部门定夺,复议之后,交皇帝勾决,然后发至地方执行。

   明代知县不可能判案之后,立马拉出去砍脑袋。

   死刑权,只在朝廷。

   具体点,天下人的生死,都在老朱的笔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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