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3【民为邦本,官民同罪】2228(2 / 2)

   《总纲》更像一篇简略宪法,阐述大明法统与国家属性,论述皇帝—官—民的关系,以及定下“民为邦本”的基调,再论述编订《大明律》的意义所在。

   朱铭叫来内阁成员和刑部尚书,把《总纲》给他们看了,又阐述那些开创性的东西。

   众人沉默,似乎在消化新思想。

   其实朱国祥在治理四川时,已经展示出很多东西,张根等人是有感受到的。

   但写成法律条文,他们就有些受到冲击了。

   在大明新朝的法律之下,文官没犯十恶之罪,居然也会被判死刑,甚至连流放都不能交罚款抵罪。

   这也太严酷了,官不聊生啊!

   刑部尚书柳瑊忍不住说:“太子殿下,此律一旦颁布,臣身为刑部尚书,恐怕会被千夫所指。”

   朱铭笑道:“我翻看过《宋刑统》,也查阅了宋初的条例。宋朝初年,官员所犯罪行当中,对待贪赃枉法是最严厉的。仅仅过了几十年,贪赃枉法就变得稀松平常,甚至连皇帝都懒得去处罚贪官。不是大明的法律太严酷,而是宋朝对官员过于宽仁,甚至已经到了放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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