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乾元帝捅马蜂窝(中) 254(1 / 2)

第253章 乾元帝捅马蜂窝(中)

乾清宫东暖阁在大卫朝的历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后世史家普遍认为虽然乾元殿是大卫朝廷议政的地方,可特别重大、需要保密的事,往往是在皇帝的寝宫乾清宫内决定。因为开国的乾元帝喜欢在东暖阁找大臣议事,后面的皇帝也学老祖宗,这就导致东暖阁声名显赫,而西暖阁却鲜为人知。

铁钼尔、刘好古、薛宗周、热合曼奉召进入东暖阁。其他三人早已习惯了出入这里,唯有热合曼才是第二次。他的资历远不能和那三位重臣相比,因而去东暖阁的机会不多,上一回来这儿,还是刚被任为拉萨巡抚时,皇帝将他召到这儿面授机宜。这一次为了何事,他大体能猜到。格鲁派的神僧向属民下了谕令,他一时不愤,上疏说和尚并不是朝廷的代表,没有谕令百姓的权力。想是因为这事,获得了圣眷。

热合曼猜得没错,今儿个能来东暖阁的,都是想捅马蜂窝的好汉。

“诸卿皆是朕的股肱之臣,朕有什么话也不用藏着掖着,铁钼尔,汝将编篡好的《大卫律》拿给他们瞧瞧”。

“是”,铁钼尔给每人递上了一册誊写好的《大卫律》。

众人一瞧,脸色突变。

这部新法典从前言开始便语出惊人:“元祚亡,大卫兴,立法以顺天意、定民心。朕闻,法者,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王子犯法罪同庶民,方为良法。众生平等,岂有逾于法外者乎?”啥意思呢?大卫朝的律法,同罪同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允许有超越法外之人。这与卫拉特蒙古、雪域高原以前的法律截然不同,直接取消了大和尚、大贵族们同罪不同罚的特权。

《大卫律》借鉴了《大明律》和《蒙古——卫拉特法典》的很多条文,共八篇三十一卷、四百七十八条,涉及大卫国的各个领域。

第一篇《名例律》,类似于总则,介绍了笞、杖、徒、流、死、罚钱六种刑罚,不能赦免的十恶,可以从轻发落的八议,等等。这一篇多是概念性的介绍,倒是震动不大。

第二篇《宗教律》,总共十八条。第一条便直接宣布,各教派拥有平等的传教权利,百姓拥有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此条一出,以往《蒙古——卫拉特法典》中“向格鲁派宗喀巴祖师、两位神僧叩拜”、“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等独奉佛敎,独尊格鲁的条文便被废止了。

第三篇《吏律》、第四篇《户律》、第五篇《礼律》、第六篇《兵律》、第七篇《刑律》、第八篇《工律》。

最引起哄动的是第四篇《户律》的《赋税》卷第一条,“僧侣者,佛陀之信徒也,净化尘世,神圣尊崇。宜照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农税、牧税”。

表面上看,这一条给了僧人很大的优待,大卫朝的农牧税率是十分之二,你们僧人地位崇高,只需要交十分之一便可。问题是此前卫拉特的僧侣从不交税,现在一下子便要收十分之一。寺庙自然要将税钱转嫁到属民身上,原先寺庙向属民征收的贡奉大约是十分之一,此后便要收十分之二,与法定税率相同。这样一来,农牧民投奔寺庙做沙比纳尔再也不能享受到税收上的减免,自愿当寺庙属民的百姓自然就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也会有显着增长。

只是,各派的大和尚们能答应吗?

“陛下,兹事体大,臣以为应该廷议,争取大多数朝臣的支持”,薛宗周首先开口。

“嗯,朕打算三日后召开廷议,先找卿等统一意见”,苏勒坦淡定地说。他现在越来越有雄主风范,面对如此大的变局,依然处变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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