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宋江:溜骨髓,算不得好汉28(1 / 2)

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曹杰一出现,那阎婆惜便止住了哭声,可那眼泪珠子就像断了绳子的珍珠项链,一颗颗在脸颊上坠落。

如此无声地哭泣,演技着实高超。

小金莲本在旁劝着,见曹杰曹大官人回来,不由偷偷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郎君,这阎姐姐真可怜呢!老爹没了,和老母流落异乡,又身无分文,要是没人帮她,可怎么活哟!郎君,你高低要帮帮姐姐啊!”

小金莲的演技也是不俗,心中吃醋,就像掉进了醋坛子里,但脸上却不展露出一分一毫的醋意,嫉妒的表情,嘴里更是为阎婆惜说着好话。

曹杰大马金刀端坐在太师椅上,也不搭理小金莲,朝着武大道:“大郎,我带回了些糟腌,麻烦你再做些吃食,我吃了宴席,七哥还饿着呢!”

武大连忙道:“刚刚和这女子掰扯去了,忘了这一遭,七哥,我这便去做饭,你用糟腌下酒先垫垫肚子。”

阮小七最见不得女人哭闹,提着糟腌道:“二郎,我去前院喝酒,这女子若是送走,你唤我一声便是。”

“好,明日我再来陪七哥喝酒。”

很快,正屋大堂内便只剩下曹杰、小金莲、阎婆惜三人。

“请郎君收留,小女子真的活不下去了啊!愿做牛做马……”

阎婆惜用手袖抹了一把眼泪,双膝跪在地上,两瓣浑圆抬起,衬得她腰臀露出了完美的曲线。

不得不说,这女子不着粉黛,素颜朝天,有此容貌,真的比前世的明星都要亮眼。

只是终究还是差了点意思。

不是容貌不够美,身材不够好,才艺不够亮,而是气质真的不足。

风尘里的女子要有让人自渐行愧的气质,要有让人无法靠近的气质,那么就能去争花魁了。

大怂朝孕神的读书人,日常娱乐最喜欢的便是上青楼社交。

只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便是抢手货。

明朝的冯梦龙有一段论男人的话十分精彩,他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这句话把男人的心理看得很透彻。

不过,曹杰还是喜欢偷得着的,永远不做舔狗,哄抬逼价。

所以,他是个俗人!

老祖宗曹孟德就是俗人,好人妻。

他到宛城,问左右:“此城中有妓女否?”

于是一炮害三贤,名留千古。

作为曹氏子孙,好人妻,做曹贼,这叫做类祖。

“咳咳……”

曹杰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喉咙,问道:“可还是完璧之身?”

阎婆惜羞怯地低下脑袋,微微点头,低声道:“之前有爹爹护着,后来遇到了宋押司,帮我打发了许多泼皮的骚扰,不曾破身。”

“如此甚好!甚好!”

曹杰站起身,说道:“但入了我门里,就要守好三从四德。”

“妾必一心服侍老爷。”

“嗯!”

没能力的男人才怕被戴绿帽子。

宋江不好女色,因此不常与阎婆惜同床,这才被张文远绿了;卢俊义沉迷于武艺,贾氏才与管家李固私通;杨雄更可怜了,潘巧云死前说“我跟了你三年,还不如和我师兄三天快活”……

你不透她,又要娶她干什么?

曹杰就从不担心这种事,毕竟有【曹贼】的经验日日要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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