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咱大明要做就做,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的王朝!(1 / 2)

“其实咱们军人,也是很容易被满足的。”

“在政治待遇上,咱们大明实行的是世兵制度,上至将领,下至普通卫所军官、士卒皆采取世袭之法。

陛下以功臣定天下,对军官十分优宠,即使卫所军官因犯过错被革职,其子孙承袭之特权也会得到保留。”

“在经济待遇上,对老疾无子的军人、因战事而残疾者及其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我朝对武官的抚恤制度较为完备,在洪武元年时,陛下曾颁布了《优恤将士令》,洪武四年又“命中书省定军官军士优给之制”,主要限于对阵亡将士的抚恤。

普通卫所军官也享有一些经济优遇,如“户无承袭之人”可以“全俸优养终身”。

对受伤退役后去世的军人给以特别礼遇。”

“在法律特权上,咱大明对犯罪军人的处分极为审慎而富有弹性。

如洪武三年时,诏“军官有犯,必奏请然后逮问。”

陛下还允许军人戴罪立功以自赎。

在《大明律》规定:军职有犯罪者“俱发边方立功五年,满日还职,仍于原卫所带俸差操”。”

“所以在这么好的待遇下,咱们将士自然也能奋勇杀敌!”

蓝玉一口气说完了大明对于优待军人出台的制度。

可以说,在这个大明,这样的制度,确实很容易让那些在前线奋勇杀敌的将士们得到满足。

哪怕他们在前线杀敌导致伤残,或者伤亡,大明朝廷也会对其家人进行慰问,进行一定经济上的援助。

但!

至于那些将士们的家人是否能够得到这笔钱,那就要看当地官员是否高风亮节。

如果有其中一处官员,对这笔抚恤金进行了贪污,流入自己的荷包中。

那么势必会导致那家人的情况变得更加严重,甚至可能还活不下去!

毕竟这笔抚恤金,本就是那位将士的家人应当得的。

“舅姥爷,多谢你告诉雄英这些。”

“不过对于大明将士训练一事,雄英倒是有一个小小的建议。”

“噢?雄英,你连如何训练将士都懂?有什么好的建议,尽管说来,舅姥爷悉听尊便。”

要知道,在今日早朝之上,朱雄英也对朱元璋说了一点小小的建议,虽然对朱雄英来说,那确实是一点小小的建议,但是完美解决了旱灾后续的事情,以及土地改革的事情。

在蓝玉和常茂常升三人看来,朱雄英的这一点小小的建议,肯定不小,肯定能够受用!

所以三人,一脸希翼的看着朱雄英。

“舅姥爷,两位舅舅,首先在训练士兵的前提下,我们要让将士们认识到,何为军人?何为将士?”

“噢?雄英,此话怎解??”

“首先,军人,将士,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

“要让他们明白为谁而战!”

“要给他们灌输统一思想!要让他们明白,军人,将士,是为了保护家国而战!!”

“在他们的身后,是他们的家人,是他们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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