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突如其来的方言273(1 / 2)

  但这些可以“举劾”的对象往往都是同僚、朋友、邻居,并不包括亲人。

  如果,某人的亲戚犯了罪,那么,某人是不能举报亲戚的,就算想来一出“大义灭亲”也是不允许的。

  这是唐律里的“同居相为隐”原则,也就是说:亲戚只要不是犯下谋反欺君等不可饶恕的罪行,都要帮他隐瞒,不能“举劾”。

  如果一味地想要举劾亲属,就算是为了公理道义,也一样会获刑。

  而且,这项规则在大功之上的直系亲属当中更为严苛。

  古代讲究“尊卑有序”,地位卑贱者若状告尊长,就算陈述的是事实,那也会落罪,反倒被告人会视作自首。

  如果孩子状告父母、祖父母,奴才状告主子,这种情况会直接被大唐官府处以绞刑。

  乔桦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乔芸自然听懂了。

  她本身并不是历史学专业,对古代知识原本一窍不通,幸而有一个以唐代为背景的游戏,她在游戏里挂机的时候经常会翻阅游戏内的书籍来看。游戏内的书籍除了对游戏本身世界观的补充外,还涵盖了经史子集四大类别,因此她对《唐律疏议》多少还算有一些了解。

  乔桦说的好像就是《唐律疏议》里的原文。

  只是她没想到,这个朝代的《轩唐律令》里居然也有和《唐律疏议》里一模一样的部份!

  原先听孟县令说过轩唐律令的一部分,她只知道这个朝代的律法似乎被一个很开明的皇帝大费周章地改过不少,却不曾想“同居相为隐”这个听起来匪夷所思的规矩居然没被改掉!

  律法条文晦涩难懂,又特别厚特别多,内容还很琐碎,很多人往往一辈子也记不住。

  这乔桦居然能准确地背出让孟县令都有些头痛的条款,看来他为了把乔芸驳倒真的下足了功夫!

  孟仁甫一时犯了难。

  这……

  确实如此啊!

  就算吕氏是乔芸的后奶奶,可她当初确确实实是乔老爷子的续弦,饮过合卺酒行过同牢礼,是合法夫妻,是乔芸板上钉钉的祖母呀?

  乔桦看到乔芸沉默,脸上的笑容越发恶毒。

  乔枣花听到自家儿子这么说,立刻就又有了精神,叫嚣道:“对!这死丫头连奶奶都敢告,大逆不道!就该绞死她!”

  一向心窍玲珑的宋氏也有点慌了神,她把乔芸搂得更紧了。

  怎么办呀?芸儿不能被绞死啊!

  气氛焦灼之时,只听乔芸的声音掷地有声地在大堂里响起。

  “我什么时候告她了?她不是自己被抓进监狱,现在才提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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