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来自金并的邀请!32(2 / 2)
洛克压根就不是什么吸血鬼,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至于购买血液、以及和刀锋战士、托尼·斯塔克之间的关系,大概也只是他个人的机遇而已。
第二种则是他猜对了!
洛克确实是一个吸血鬼!
但他又不同于一般的吸血鬼,而是类似于刀锋战士一般的日行者,也是所谓的吸血鬼和人类的混血!
如果是前者,那么金并就不需要怎么在意了。
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金并就会非常有兴趣了.......
因为日行者和吸血鬼之间向来都是敌对关系,就比如刀锋战士和吸血鬼,他们但凡遇到,都是不死不休!
想到这里,金并突然笑了起来。
“看来我得找他聊聊了!”
..........
于是乎,第二天早上,洛克家的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咚咚咚......
伴随着一阵敲门声响起,刚起床的艾玛走了过去。
“大清早的就来敲门,就不能让人好好休息一下吗?是不是又是托尼那个混蛋?”
房间内,洛克有些懒散的声音响了起来。
成为了血族之后,洛克的体力和精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几乎是不需要睡觉的。
但这样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自身的消耗会变大!
除此之外,洛克还发现足够的睡眠貌似可以让他的力量缓慢提升。
所以一直以来,洛克始终维持着睡觉的好习惯。
当然,如果必要的话,他也可以一直不睡觉。
就在这时,艾玛推开门走了进来,然后将一张类似于信封的东西扔给了洛克。
“不是托尼,是一个不认识的家伙!他是来送邀请函的,有人想邀请你晚上吃饭。”
嗯?
洛克瞬间来了几分兴趣,因为他很好奇到底是谁要请自己吃饭。
打开邀请函一看,洛克随即便看到了一行小字:
“尊敬的洛克先生,诚邀您今晚共进晚餐,请您务必赏脸!”
署名: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
等等.....
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
洛克瞬间有点无语了,因为这个署名不是别人,赫然便是金并!
金并的全名就是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
怎么回事?
金并居然要请我吃饭?
洛克皱了皱眉,总觉得事情有点不太对劲。
哪怕他以前只是一个小混混,但他也没有加入任何的帮派!跟金并之间更是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金并应该没有理由找他才对。
难道是因为昨天白天和金并儿子打了个招呼,所以引起了金并的不满?
这好像也有点不对,毕竟地狱厨房可是金并的地盘,金并要真的对自己有什么不满的话,也不应该是请吃饭,而是应该直接动手才对。
洛克想了半天,实在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索性也就懒得再去想了。
不就是吃一顿饭吗?
去就是了!
到时候如果金并老老实实的,那么洛克自然也不会动手了。
但如果金并非要作死的话,那么洛克也不介意直接干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