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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寄:?

他注意到工作室里的十几个手工艺人都放下工作,热切地朝这边看了过来。

程寄:?

他疑惑地看向景致,景致的脸涨得绯红,从他手里拿过戒指,就要给他带上。

程寄后怕得连忙把手指缩起来,“你要干什么?”

景致看着他的眼睛,不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紧张地舔了下嘴唇,认真地说:“没看出来吗?程寄,我在向你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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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程寄结婚这件事, 是经过景致深思熟虑的,并不是一时意气。

早在程寄离开的第二年,她就想过, 如果程寄回来, 她会和他早一点结婚。

其实从横店回来的那几天,她就想和他提,而且还试探过程寄的意思,不然他要是不愿意, 被拒绝了, 她岂不是也会伤心。

可是奇怪的是,明明程寄也有想和她结婚的意思,不知道为什么没提。

不过没关系,程寄向她求婚固然是浪漫的, 但景致觉得人生的重要节点掌握在自己手里,也不失为一种美。

只是这一切打算,在突然接到程老爷子去世的消息后都往后延迟了。

“本来我打算得很好, 今天我就把工作室稍微简单布置一下, 明天晚上回国之前, 先把你拐到这儿,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过来了。”

“都还没有准备好。”景致看了一眼,略显粗糙的、与浪漫绝缘的工作室,有些惋惜。

她看向程寄:“不过, 我觉得在这间房子里确定我们的关系,很有意义。”

“我们经历了这么多,从青涩到成熟, 往后的许多年, 我还想见证我们两个的变化。”景致拿着戒指, 每个字都是经过思考后才吐出来,所以说得一字一顿,认真又缓慢。

“接下来,我们会进入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你愿意吗?”

程寄没有料到这突如其来的求婚,毕竟昨天晚上景致还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以为要等她开窍,还要等上许久,一时怔住。

说完许久,程寄都没有动作。

景致:!怎么回事?不想和我结婚吗?还是觉得外人太多了,不好意思?

心凉了半截,一边心里安慰,一边慢慢缩回手,忽然间就被程寄捏住她的手腕。

手心的温度烫得惊人,足以见得他也在紧张。

“送出去的结婚戒指哪里还有再收回去的道理?”程寄着急地说。

“谁让你过了半天都没接。”景致小声说他,她还以为他不愿意呢。

“那你可以直接戴在我手指上,把我抢回去。”程寄伸出手,示意景致帮他戴上。

“我才不抢呢,”景致帮他戴上,“我要共度一生的人必定是喜欢我,早就想和我结婚的,哪里还需要我抢。”

她说完,戒指刚好带进手指,程寄像是松了口气,终于脚踏实地,名正言顺的感觉。

手掌一反,将景致的手包裹进手心。

两人四目相对,程寄说:“早在我给你粉钻的时候,我就想和共度余生了,程太太。”

在其他人的见证下,程寄紧紧地拥抱住她:“谢谢你给我共白头的机会。”

随后,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

他们初见的时候,景致还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兼职模特,那时候程寄也困于人生抉择中,他们不会想到有这么一天。

程寄被求婚后很高兴,当晚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家里人,并且让他们一起来吃晚饭。

滕夫人,程临恒,程临岚和老秦管家已经许久没有在同一张桌上吃过饭,即使程老爷子去世,他们也各忙各的,很难碰头。

特别是程临恒和滕夫人。

他们互相怨怼了三十多年,以至于现在想起来,已经忘了当时为什么要这样怨恨。

不过各种剥丝抽茧看来,也无非是个“情”字。

浮生过半百,眼里只有“情”,总归是窝囊多一些。

但好在,他们身上金光闪闪的华服为他们遮去了几分难堪。

程寄在宣布这个消息后,所有人举杯同饮。

滕夫人有些意料之外。

但因为刚被程临岚和程寄敲打过,她收敛起身上的锋芒,开始学着低调,不再任性妄为,跟着其他人一起说恭喜。

程临恒放下酒杯,看了一眼滕夫人,她的眼角在眯起来的时候,沟壑已经藏不住了。

他感慨地说:“时间是过得好快,孩子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了。”

程寄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他们两玩归玩,但“不能在外面有其他孩子”的底线守得很牢,倒也不为别的,就是怕别人来分家里的资产。

之前滕夫人在外面意外怀孕,不得不流产也是因为这个。

那回滕夫人把这幽怨撒在程寄身上,把他带去了医院,让他眼睁睁看着母亲受苦。

程寄结婚后,他也会拥有自己的孩子。

滕夫人眨了眨眼,回过神,看向程临恒,他身上的气质和年轻时候差不多,没有多少改变。

程临恒则觉得没了锐气的滕夫人温婉了许多,“阿滕,我们已经老了。但你还是那么漂亮。”

滕夫人心绪万千,挑眉,平静道:“是吗?”

她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相比于滕夫人和程临恒的意外,程临岚很平静,她大概是这几个人里最早知道消息的。本来还要帮景致打掩护,没想到阴差阳错,程寄自己找了过去。

“我早上的时候还在想找什么借口,打断你和James谈合作,万一又是谈到晚上怎么办。”程临岚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结束了。”

“确实是太早了,工作室才刚开始布置,很多都没完善。”景致惋惜。

在她的设想中,至少要有鲜花和音乐,可因为程寄的提前到来,所有计划都打乱。

“没关系,我觉得这样就很好,”程寄对过程也不是很在乎,他最在乎结果。

从他戴上戒指那一刻起,他就是景致未来的丈夫。

程寄笑着问:“不过,你把流程都想好了,但怎么没把最重要的事考虑到?”

一说到这事,景致就有些尴尬。

程临岚问:“什么事?”

于是,程寄把景致的糗事抖露出来:“她给我戴戒指的时候,戴错了,后来还是莱昂德偷偷和她说的。”

订婚和结婚的戒指应该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景致给他戴在了右手,景致没什么经验,程寄是知道的,但那时候太高兴,哪里还顾得这些。

后来莱昂德说,欧洲人认为,左手无名指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结婚是一生的承诺,得戴在那里。

他和太太结婚几十年,相信这样的传说。

景致把求婚的地方选在那里,除了是程家在巴黎的第一栋房子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听说这里工作的老员工有不少是婚姻美满的夫妻。

他们从青丝相伴终老,景致也想要他们的祝福。

听完后,程临岚毫不在意地说:“没关系,第一次嘛,难免不了解,以后机会多了就有经验了。”

程寄皱着眉,一脸疑惑地看向程临岚:“姑姑,你什么意思?”

程临岚:......

景致没忍住,笑出来。

很快,国内的家里人也知道了他们求婚的事情。

景致带着程寄去见爸爸,程寄无名指上的戒指耀眼又刺目。

他们两人的恋爱算是落下帷幕。

奶奶很高兴,出门要去买点菜庆祝一下,景向维不知道怎么想的,有些难过,但还是对程寄说:“你让你们家大人来和我谈结婚的细节吧。”

也算是点头认可了。

那天晚上,程寄洗完澡后,没有在床上看到景致,找了一圈,才发现她在衣帽间,背对着他,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脚步蹲伏着五六年前的那只兔子,它已经很肥了,这些年更加不爱动,景致为了让它健康一些,经常从公司回来,就溜它。

四月的北京开始下雨,春雨缠绵淅沥。

让程寄一下子想起他们决裂的那个晚上。

他晃了晃脑袋,走过来问:“你在干什么?”

景致连忙着急地把柜子合上,撒谎说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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