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蛇打七寸31(1 / 2)

  而若是妃嫔殉葬了,那,反而会更好——家中会由百户升为千户,且能够世袭给子孙,是为“朝天女户”。*

  而诸王府,勋贵之家女子殉葬,再或者是平民女子从夫而死,虽然不会有世袭官职这种好处,但……朝廷会旌表烈妇。

  正所谓‘妻殉夫者予旌表’:受到旌表的人家,可不只是朝廷颁发的荣誉称号,是有实在利益的。

  朝廷会官方拨给被旌表烈妇丧葬银子,从旧例来看,从三两到三十两不等。不但如次,家中若有得到旌表的烈妇,许多当地官府会免除这家的徭役!

  璚英是个很聪慧的姑娘,因此细想下去肺腑发凉。

  做强盗做贼要冒着坐牢的风险,都始终不能禁绝,只因‘利’字动人。

  何况是这种,名利双收的事情!

  哪怕这需要搭上的,是家中寡居之女子的一条性命。

  璚英想:若不能停这种旌表,圣旨之下,哪怕各王府没有再敢明目张胆以逼人殉葬为荣,但‘自愿殉夫’的女子只怕也不会少的。

  若要废除殉葬,最好连旌表殉夫之女的规制一起废除掉!

  但作为臣子自然不能空口白牙,随意提出这种‘违背祖制’的建议,唯一的可能是,以祖制打败祖制!

  故而昨夜,她与父亲找了很久的旧卷——

  于谦遍历外官,于律法极为熟悉。

  他记得有一条旌表制度是这样的:大明很重视孝道,也会旌表各种孝子。但有一种孝子是不旌表的:就是盲目效仿《二十四孝》,搞什么割肉给父母吃结果把自己割死了,以及卧冰求鲤把自己冻死了这种行为——为防止人人效仿,是不许旌表的。*

  律法烂熟于心,于谦要找的,是从前几朝的旧例。

  好在他向来有整理公文收集各律例的习惯,最终找到了:洪武和宣德年间,都有女子因父母重病不愈,竟然剖腹割肝取汁液想要给父母治病。

  当地官员以‘孝道典范’报了上来,但皆被以‘孝若至伤身,罪尤大!’为由驳回不予旌表。

  既然这种自残,自伤以孝父母都是不予旌表的,那自死殉夫又有何异?生死至重,人命岂不是更珍贵吗?

  当请陛下下旨,效仿祖宗德政,停此旌表!

  璚英很遗憾,父亲没有来得及跟陛下提出这一条。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欲言又止。

  说实在的,她真的想让父亲去面圣回禀此言,趁着废除殉葬的圣旨刚下,一并蛇打七寸废止此旌表制。

  可……父亲已经够难了。

  不止兵部的公务繁多压身,父亲本身可是曾经被人攻讦诬陷至牢狱中,甚至差点被杀掉。如何能让父亲再将这样牵涉礼制的事背负在身上?

  “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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