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要脸(1 / 2)

刚迈腿,办公室的电话响起。

“警长,火车站有人搞事,有人搞绑架!”

事情紧急,平克顿都不知道去哪边,是去通知森迪告诉他们骷髅人有可能藏在教堂中,还是先去火车站初处理警情。

还是先去火车站吧。

等火车站的事情处理好之后再去教堂,没那么巧森迪一进教堂就遭遇了骷髅人。

警察局的后院是马厩。

这两个晚上的捣腾,平克顿几乎忘记了警察局的后院还有一个不大的马厩。

马厩只有一匹棕色马,马槽中马料充足,前两晚激战这匹马神奇的不吵不跳。

今天想到了坐骑,才来到马厩查看。

“你是哑巴吗,马兄。”

这是他的坐骑,是不是汗血宝马不知道,健壮的出奇,而且素质超强,其他的马看到骷髅人吓得上蹿下跳,它似乎不怕。

也不对,它在后院的马厩,没看见骷髅人。

它安静地吃马料,休息,闭目养神。

第一次骑马,半天才爬上去,或许这匹马也搞糊涂了,今天的警长似乎变得不会骑马。

街道上的人再次发现一个有趣的画面,警长像是屁股有痔疮,骑马的样子怪得很。

风滚草镇火车站说是火车站,其实就是一个中转站,简陋到让人不堪直视。

被绑架的人是火车站的一个信号指挥员,最原始的那种,提着马灯指挥火车进站,驶离的工作人员。

火车站有两个信号指挥员,一男一女。

被劫走的叫西琼·泰水,是个年轻的矮个子麻脸姑娘,像这种活只有两种人会干,帮派土匪以及墨西哥游击队。

风滚草镇警察局总共三名警察,有些案子根本解决不了。

就像这档子绑架案。

被绑架的受害者结局都不会好到哪里去,要不被做掉,要么掉进土匪窝成垃圾桶,要么更惨,会被当成人肉卖到任何一个你想不到的地方。

站长布鲁尔无力的发着牢骚。

“我们这里必须驻扎一支军队,我们需要军队,我们需要更多的警察!”

“他们朝着哪个方向去了?”

“警方,你想干什么?”

“少废话,哪个方向?”

“他们沿着铁轨往洛水镇去了。”

“几个人?”

“三个。”

平克顿皱皱眉,问道:“有猎枪吗,老式猎枪。”

快五十的站长返回值班室,取出一支双管猎枪。

“这个可以吗?”

“挺好!”

平克顿在现实世界打架还行,手枪的准头绝对不行,他都没摸过手枪。

但猎枪的准头不错,老杂毛有杆猎枪,平克顿拿它打过猎,打野鸡兔子他挺在行,如果把野鸡兔子换成人,准头会大很多。

怕就怕对方是神枪手,没等你举猎枪,人家先出枪把你做掉了,就像牛约翰那样的高手。

平克顿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但这是他穿越之后第一次遇上的恶性案件,被绑架的人又是个姑娘。

猎枪的射程比手枪射程远一点,打不过可以跑,平克顿对自己的坐骑很有信心。

但一对三,有机会吗?

不管了,正正经经出回警吧,体验一下美国西部警察的风采。

警长提着枪就追,站长傻了眼,这个警长吃什么药了,变得如此勇猛如此有正义感。

“警长,我跟你一起去!”

二对三,平克顿信心大增,至少身边有个打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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