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骑着马绝尘而去29(2 / 2)

欧阳刀光跑得很快,欧阳刀光扛着狗肉在前面跑,吃瓜群众在后面疯狂的追赶,边追边喊。

“抓住他!抓住丑鬼。”

“抓住那个屠狗辈,就会获得奖赏。”

“快,前面的人把那个家伙抓住,送到官府,请功受赏。”

在嘈杂得喊叫声中,追杀欧阳刀光的人越来越多,简直成了大海的波涛汹涌之势。

欧阳刀光跑的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他肩上扛着的狗肉越跑越重。

这只烤狗也就三十多斤的重量,按照常规来说,对于欧阳刀光并不显得重,他也扛得动,但是在奔跑中扛着这么沉甸甸的东西,就显得吃力了很多。

他拼命往前跑,想跑到没有人的地方躲起来,躲过这一场无妄之灾。

猎人枪口下的兔子一样,欧阳刀光跑得贼快,大概跑了一二里路的样子,他明显的减慢了速度。

有些体力不支了。

这时候街边有一个开店铺卖杂货的好心老头,看到了这一幕,对刀光大声喊道:“扔掉!扔掉,赶紧把狗肉扔掉,那样就会轻松了,你就会逃脱了,不然,你会被他们抓住,活活打死的。”

真是一个善良的老人。

这是欧阳刀光来到罗刹国以后,遇见的第一个好人,让他感到十分的温馨。

有了好人,欧阳刀光觉得罗刹国还有希望的,之前,他觉得罗刹国这样颠倒黑白,美丑不分,这样蝇营狗苟的国家,不配活着,只配掉到悬崖峭壁,摔一个粉身碎骨,让他解恨。

现在欧阳不那么想了,只要有好人,希望就在。

他看到了罗刹国的光。

他看到了罗刹国的未来。

“谢谢你的提醒,但是我舍不得扔掉狗肉,它就是我的一根救命稻草。”欧阳刀光对老人喊了一声。

跟好心老人擦肩而过。

“死轴!”老爷子无可奈何花落去地摇摇头,苦笑着说,“舍得,有舍有得,舍了狗肉,保住了肉身,舍不得狗肉,就要完蛋了。”

老爷子使劲叹了口气,再次摇头。

刀光也想扔掉扛在自己肩膀上的烤狗肉,但他确确实实舍不得。

因为这条烤狗对他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卖出去以后,可以养活他一段时间。

有了一些钱,身上有银子了,再找妹妹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身上分文不取,鬼才不会帮助你。

欧阳继续往前飞奔,飞奔。

突然。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有一个黑脸年轻人,拿着一把刀向欧阳刀光冲过来,大吼一声:“站住!不站住,我一刀砍死你。”

黑乎乎的猪脸人年轻人嘴里喊着,一点也不客气,挥刀砍来。

凌厉的破空啸声,引发空气震颤。

欧阳刀光早有预警,也手疾也快,用手里的狗肉一挡,那人的刀砍在了狗肉上,狗肉差点一刀两断。

“去你娘的。”欧阳刀光旋转身子,飞起一脚,狠狠踹了那个黑乎乎的猪脸人一脚。

咣当当!

那人踉踉跄跄地踹倒了,他手里的刀也脱手了,刀砍在了狗肉的骨头缝里。

欧阳刀光不知道那把刀还插在狗肉上,继续飞跑。

“别跑!”猪脸年轻人喊,“还给我的刀,还给我的刀,你不能把我的刀带走,那是我吃饭的家伙。”

欧阳没有听见猪脸人喊什么,也顾不上听,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逃命。

……

“站住!快抓住那个偷狗贼!”马海泡一边追赶欧阳刀光,一边声嘶力竭地喊叫着。

在追杀要逮捕欧阳刀光的人群里,最想逮到刀光的当属马海泡,为了给他的泡泡报仇雪恨,他一定要让刀光付出惨重的代价。

马海泡特别喜欢他的泡泡,因为他的泡泡十分乖巧可爱,他用自己的名字的一个字,给狗起了一个小名叫泡泡。

这个名字不是他起的,而是罗刹国的女皇罗刹凤凰的金口赐名,一言九鼎。

马海泡对身份高贵的泡泡视若金宝,甚至胜过自己的生命。

说起泡泡,这里面还有一个让他难以忘怀的故事。

罗刹国女皇——罗刹凤凰过四十二岁大寿的时候,好巧不巧,那天也正好是马海泡的大寿,马海泡就给女皇送了一样价值连城的珠宝——夜明珠,那是一颗稀有的宝石,古称“随珠”、“悬珠”、“垂棘”、“明月珠”等等。

夜明珠在夜晚的时候,会散发绿油油柔和的荧光,女皇十分钟爱那颗夜光石,让罗刹女皇非常的开心,因为她正想得到那件珠宝,所以乐得眉开眼笑。

当时接受马海泡的夜明珠的时候,女皇的怀里抱着一只刚刚出生不久的漂亮小狗,肉嘟嘟,很萌。

马海泡就顺口夸赞了一句女皇的小狗,说这个宝贝十分的可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女皇就笑靥如花地问,马海泡今天是不是也是你的生日?

马海泡赶紧点头说是,女皇一听,就乐呵呵的把小狗送到了马海泡的怀里说,这是朕送给你的生日礼物,请你笑纳。

马海泡对女皇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马海泡恳请女皇说,请女皇赐名。

女皇不知道是故意埋汰侮辱马海泡,还是故意用巧,笑盈盈的说,你不是叫马海泡吗?送给你的这只小狗,干脆给你称兄道弟得了,就叫泡泡吧。

马海泡一听,愣了一下,但觉得自己跟狗叫一个名字,有欠尊重,但这是女皇赐名,他也不敢违逆,如果违逆了,惹得女皇不高兴,闹不好会找个罪名给他来个满门抄斩,那损失就倾天了,赶紧陪着笑脸,对女皇十分谄媚地说,这个名字好,这个名字好,就叫泡泡。从今天开始,我就有了亲兄弟了,他的儿子马骥就突然冒出来一个狗叔叔,这也真是飞来横祸啊。

泡泡这样尊贵的来历,马海泡就是丢了天,丢了地,把自己丢了,也不能丢了泡泡,这是女皇给他的礼物,比他的眼珠子还要重要。

一旦女皇知道他丢了泡泡,或者知道泡泡被人烤着吃了,就会有被杀头的危险。

就算是女皇不要他的项上人头,他以后跟皇宫的生意怕是就要凉凉,损失重于泰山啊,自己家富可敌国的境遇更会严重堪忧。

马海泡对这只狗特别的宠溺,仅次于他的儿子马骥,他一直把泡泡当儿子养,感情深厚。

泡泡死了,被人烤着吃了,此仇不报?非君子也。

正在这时候,有人骑着高头大马从马海泡的身边经过。

马海泡突然眼睛一亮,猛地一跳,把马背上的人扯下来,那人差点栽倒。

“干什么,你他娘的想摔死我啊!”马的主人暴怒,冲马海泡破口大骂。

“嘴巴放干净点,小心你的狗头!”马海泡跟骑马的人一点也不恭顺,更不客气的说:“你的马归我了。”

“你抢劫啊。”

“抢劫就抢劫,随你怎么想,我有急用。”马海泡不想多做解释,也没有时间解释,他从口袋里边掏出来了一块亮瞎人眼的沉甸甸的金子,塞到了骑手的手里,骑手拿到沉甸甸的金子愣神,不知所措的时候,马海泡火急火燎地飞身上马,嘴里高喊一声:“驾!”

白马蹄哒哒,疾驰而去,追赶逃跑的欧阳刀光了。

“站住!”马海泡的老婆赛银花,她胖嘟嘟的跑不动,跑了一会,已经是气喘吁吁,一身臭汗,她不想再跑了,想轻省一些,就想让老公马海泡的快马把自己捎上,就火烧眉毛地在后面焦急万分的喊,“把我带上!”

骑马飞驰的马海泡,威风凛凛,但他骑马飞奔的时候,正好逆风,呼呼的风,灌满耳畔,他根本没有听见自己的婆娘在身后喊什么,顾着自己骑着高头大马,匆匆忙忙,心无旁骛,追赶死命逃逸的欧阳刀光,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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