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大风起兮云飞扬23(2 / 2)

欧阳刀光还在熏烤着狗肉。

一阵旋风,刮得玉米剧烈起伏。

烤狗的火堆,忽然被旋风裹挟,火苗扑到欧阳刀光的肌肤,灼烟噬身。

旋即风平浪静,但风助火威,柴火熊熊。

欧阳刀光美滋滋的烤着狗肉,他忽然看见玉米棵子上长着大玉米,他乐了,我真是傻,光知道烤狗肉,这么多,这么好的玉米不烤,放着给谁吃呢?

欧阳刀光乐着骂着自己傻,他以前吃过烤玉米,烤玉米的味道让他难以忘怀。今天这么好的烤玉米的机会,绝不能够放弃。

刀光想着,起身走到了附近的玉米棵子跟前,左看看,右看看,好多好多的优秀的玉米,等待着他挑选,让他挑花了眼,不知道掰哪一个好了。

刀光一边挑玉米,一边喃喃自语的说:“人心不足蛇吞象,人都是个这。其实,每个玉米都不错,都够个。”

欧阳刀光说着,刚要掰手头的一个玉米,看到了另一个更大的玉米,就顺手把最大的玉米咔嚓掰了下来。

一个玉米觉得不够吃,要多烤几,吃个肚子胀饱才好。

他这么想着,很不客气,咔嚓咔嚓,又掰了几个玉米,拿到火堆旁,把玉米绿色的衣裤,一个个扒掉,找来几根木棍,狠狠的插在了玉米的屁股上。

然后,他把玉米放到火堆上,开始烧烤。

一边烤狗肉,一边烤玉米,让欧阳刀光乐不可支,觉得今天有吃的了,不但有狗肉吃,还有烤玉米吃,真好。

但他很快打消了吃狗肉的想法,狗肉不能轻易而举的吃,他想把狗肉卖掉,换一些银子,身上有了银子,花起来方便,有这些玉米吃也就够了。

欧阳刀光这么想着,继续烤玉米,刚烤的时候,有一股青涩的味道,烤了一会后,玉米就散发出来了一股香味。

很快玉米被烤成了金灿灿的,散发出诱人的芳香。馋的欧阳刀光,口舌生津。

欧阳刀光看着金灿灿的玉米就要烤熟了,他开始浮想联翩,如果有几瓶啤酒那就好了,喝着啤酒,吃着烤玉米,就等于半个神仙了。

喝着冰镇啤酒,啃着香喷喷的烤玉米,他在前世在武校上学的时候,就跟同学们这么干过。记得那是一个周末,学校搞活动,跟一个玉米的种植大户说好了,给了种植户一些钱,这些学生们就可以烧玉米。

他们把玉米烧烤好了,在疯喊声中,就开始啃着金灿灿的玉米,喝着啤酒,吃吃喝喝,简直是一个欢天喜,乐不思蜀。

欧阳刀光想到这里,叹了一口气,心里说,可惜这个叫罗刹国的鬼地方,太尼玛落后,根本没有啤酒,可能连啤酒这个词都没有听过。

他想,我如果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牛皮克拉斯了。如果穿越到一个平行世界,科学特别的发达,开可以开着量子力学飞船,到宇宙各个奇妙的星球去访问,泡妞,撸串,那该是多好啊。

但是想想也不对,如果自己穿越到了平行世界的某个星球,妹妹穿越到了罗刹国,兄妹不能相见,那也是梦中泪水涟涟。

刀光不切实际地想着,继续烤玉米和狗肉。

烤了好半天玉米和狗肉,还没有把狗肉烤好的时候,欧阳刀光,歪着头去闻正在火上烧烤的狗肉,闻着狗肉香喷喷的,都流口水了。

“闻着真香,再过一会就会烤好了。”刀光说着,咽了一口口水,这使刀光忽然想起刘邦回到家乡吃狗肉的故事。

刘邦在当地还是一个痞流氓的时候,有一次他百无聊赖的路过樊哙的狗肉摊,被樊哙做的狗肉香味吸引,心想,咱就尝尝,一吃,觉得香炸了,好吃到爆。

打那以后,刘邦那厮被樊哙的狗肉摊子深深诱惑了,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金不换的好去处,就开始天天去樊哙的狗肉摊吃狗肉。

但刘邦就是一个无赖,他吃的是霸王餐,白吃白喝,从来不给樊哙一个铜板,吃完还赊账,把硬汉樊哙都给吃怕了,看见刘邦的身影,就唉声叹气。

尼玛!

刘邦那厮是一个大肚皮,一天吃几斤狗肉,经年累月,也是一笔不少的帐啊!

樊哙这个社会最底层的铁性汉子,又是一个普通的屠狗辈,怎么能负担得起呢,当然会肉疼!

最让樊哙懊恼的是刘邦混阔气了,人五人六的当了亭长以后,每次来吃香喷喷的狗肉,还是不给钱,不但不还钱,还记恨樊哙杀鼋烹狗,连刀都给樊哙给没收了。

没想到却是歪打正着,没有了刀,用手撕吃的狗肉更别有风味!

刘邦后来领着樊哙打下天下,坐下江山,一次带着兵将浩浩荡荡回到家乡沛县,家乡的父老乡亲,给他大排筵宴。日日宴饮,笙歌燕舞,酒杯交错。

好吃爱吃的刘邦跟狗有仇,在热闹的酒席上,狗肉是必须要上的,而且还必须是樊哙牌狗肉!

在热热闹闹的酒席上,兴高采烈的刘邦,喝酒吃狗肉,吃(。・∀・)ノ゙嗨了,也喝(。・∀・)ノ゙嗨了,喝到八分醉意的时候,心中忽然充满了一腔惆怅,击鼓唱出了豪迈奔放的千古不朽的《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就这仅有的三句歌谣,就让刘邦名垂千古。

尼玛!

这个世界就这么理直气壮地邪性,就这么豪迈地龌龊,就这么一个政治小丑砍掉了英雄项羽的头颅,跟谁说理去。

欧阳刀光回首刘邦坐得天下的故事,让欧阳刀光也想入非非起来。

他想,刘邦就是一个流氓市侩,居然打败了天下人人敬仰的项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不可思议。

欧阳刀光更进一步想,没有狗屁文化的刘邦,竟然凭着什么仗义,网络天下英雄豪杰们的人心,都肯为他卖命,最后称霸天下。

也尼玛一朵奇葩。

我欧阳刀光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还当过辅警,会些三脚猫武功,也算是半个文武双全的豪杰枭雄,总比那个流氓市侩刘邦强吧,那厮能建功立业,搭建的草台班子也建立了汉朝,是汉朝的开国皇帝。

我欧阳刀光就不能在罗刹国建功立业吗。

但他想想,苦笑着摇头,喃喃自语说,我怕是没有刘邦的韬略,那个家伙看上去,貌似傻了吧唧的,没有什么心眼,其实不然,他鬼灵精,很会捣鬼有术,是捣鬼界的老前辈,我怕是自叹不如。

做不了刘邦当上君王,做一个出身寒微,以屠宰为业的樊哙,参加沛县起义的时候,骁勇善战,屡立功勋。在鸿门宴的时候,樊哙曾出面营救刘邦。先后任左丞相、相国,封舞阳侯,参与平定臧荼、卢绾、陈豨、韩王信等。

刘邦去世前,安排陈平处死樊哙,没有实现。

欧阳刀光想到这里,摇摇头,他想,樊哙就是一介草莽武夫,在青史上比刘邦的名气差远了,人家刘邦起码是汉朝的网红,当红炸子鸡,妇孺皆知。

樊哙算老几,充其量就是汉朝的一个小网红,跟着刘邦蹭蹭流量,自身没有什么流量,借着刘邦散发光芒,没有刘邦,他不是遇到刘邦的话,不会咸鱼翻身,只能一辈子当个杀狗的屠夫。

欧阳刀光想着,想着,忽然就改变了主意,心里念叨着,世人都想做刘邦,樊哙干脆去他娘。

欧阳刀光想到自己以后会在罗刹国,建功立业,成为辉耀四方的刘邦,他忽然鸡冻起来,跃跃欲试,胸中陡然就冒出一股建功立业的豪情。

这是他从来没有冒出过的少年的万丈豪情,激荡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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