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1 / 2)

  凌霄派二师姐:非也,我来是背负了全派人的希望,为了能够创造一个安心修行的环境而来的。

  为此,他们派需要大笔的钱,定制更多的磨喝乐以服务弟子。

  重点就是钱。

  就在这时,穷得响叮当地剑修们忽然想起,去年他们发了一笔横财,就是从高长松那走的。

  真是多亏了他留下来的那些酒。

  二师姐的眼神十分犀利:这一次,务必要请他提供批量酒水才行。

  围观人:啊,她的眼神好锐利,她的穿着好入时,她甚至还信道教!

  这样的修道之人,不是大唐人的最爱吗?她一定能够在长安走红的!

  他们就是喜欢西门吹雪、叶孤城式的剑修!

  第143章

  几件仅有的印花毛衣,高长松并未交给粟特人,而是交给了唐人的商贾。

  粟特人有敏锐的商业嗅觉,但异邦人,到底对唐人的风尚不够了解,让他精准地卖给时尚弄潮儿,不大可能。

  最后交给出身益州四大家的刘毅,此人已然爱上了高老庄的日子,隔三差五就要跨越国境线,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

  唐代不出仕的世家子过得很舒服,仔细想想,他们一游学就是一年半载,说是游学,也就是访遍名山大川,穿插着去看名胜古迹,在各大书院中短期学习、拜访名士。

  说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际上旅游的比例也很大。

  由此看来,刘毅的小日子过得还是很美的。

  他为什么更爱往高老庄跑,是因为这儿的人很朴实,生活却很先进。

  他去长安,会为了长安的繁华而动容,可那毕竟没什么创新,只有一派大国气象,刘毅会觉得长安城比益州好,却没觉得那的日子超出他的认知。

  高老庄却不同,这里的很多东西,譬如清酒、火炕、毛衣,都是超出他想象的,他在此,仿佛置身仙境。

  刘毅有时会想:陶潜笔下的桃花源,不过如此吧。

  高长松认识的大唐商贾甚少,乌斯藏距离长安太过遥远,更何况,比起做求购方,长安更像是一个巨大的、汇聚了世界各地商人的市场,他们习惯从远道而来的商贾手里买舶来品,却不会亲自去找。

  长安的羊毛袜热已传入益州,这不是说益州的羊毛袜也管够,只是这股风气随着游学的人与两地周转的商贾,传进益州人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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