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旅店服务生纪实35(2 / 2)

总之,他们的生活看上去丰富多彩,而且有着明确的目标,每一步都能让他们自己找到冒险的意义。

这点和我不同。

我从来没有目标。

我成为冒险者并不因为我喜欢这个职业。

我只是听到大家都说法师毕业后成为冒险者会是不错的选择,于是内心就更偏向于成为冒险者罢了。

如果大家都觉得当老师是个好选择,那我现在应该就是一名老师了吧。

“鹏博,你有过什么有趣的冒险经历吗?”

亚利加把我从我的思想中拉了回来。

冒险经历吗?恐怕只有毕业考核那次算是冒险经历吧。不过并不有趣就是了。

“我经验还很少,有趣的经历一个没有,可怕的经历倒是勉强有一个。”

“哦?遇到了强敌吗?”

“差不多吧,不过更要命的是迷路,最后好不容易才出来,差点饿死。”

“嗯,鹏博啊……”

亚利加拖长了声音。

“怎么了?”

“啊……哈哈哈,喝一杯吗?”

“不了,谢谢,我从不喝酒。”

总感觉他的笑声有点勉强,像是嗓子不经过大脑同意擅自笑出声的一样。

又听他们聊了一会,餐桌上的食物也所剩无几了。

他们真的是讲故事的高手,尤其是那位女队员薇拉,让我不由得产生了“那些地方以后我也要去看看”的想法。

突然,话锋又转向了我这里。

“鹏博啊,”亚利加说,“你觉得我们在冒险者这行里面干的怎么样?”

“我觉得相当优秀了,边玩边干活,多好啊。”

“既然如此,你要不要考虑下加入我们?”

虽然我早就有点这方面的预感,不过我还是有点吃惊。

“不好意思,我已经有队伍了。”

“咦?可你不是在旅店......”

不止是他,他的队员们也十分困惑。

“我们是一个队伍的,闲下来的时候开个旅店赚点钱。”

“我就说嘛,一个圣骑士居然会去当服务生。”

亚利加笑了笑。

“算了,反正听到你说你是圣骑士的时候我就想放弃了。”

“不过我们以后有时间还是可以合作的嘛。”

虽然现在我们会和路德一起行动,不过这不代表我们必须一直粘着他。

而且他们调走升职会比我们早,所以在这之前和其他队伍打好关系也是必要的。

“那太好了,你的队伍叫什么名字?”

“灰风。刚成立的队伍,才F级。”

“那不算什么,有你在估计会升得很快的。”

我也希望如此啊。

最后我付了我的那份饭钱。

当我回到旅店,马胜宁还守在前台。

“回来啦?”

“嗯。有点撑着了。”

出门前软甲勒得有点紧,现在那条鱼还在我胃里晃悠呢。

“他们叫你干嘛去了啊?”

“他们问我要不要加入他们的队伍。”

“哦......你给他们表演洗床了吧?”

“是啊,白天打扫卫生的时候。你怎么知道?”

“我们都习惯了,以后这种事不会少的。你要是嫌麻烦,以后有人的房间不收拾就行了。”

“路德不会骂我吗?”

“不会的,那玩意几天不洗又看不出什么来,再说这又不是主业,差不多就行。”

路过李成他们打牌的房间,已经关灯了,想必是都去睡觉了吧。

我走进我的房间看了下表,九点五十分。

这个时间睡觉对他们来说有点早啊。是因为要去冒险所以早些睡吗?

既然如此,我也早些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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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出发还剩两天。

由于昨晚睡得太早,今天天刚亮我就醒了。

今天轮到我去采购。

顺便提一下旅店的勤杂工作安排吧。

像是打扫卫生,前台工作,前台守夜,外出采购这种事情是轮着来的,所以我们大概是一周上四休三这样子。

比较特殊的是鹤扬,路德和普诺莉小姐。路德不参加我们的排班,他似乎要解决政府文书工作;鹤扬和普诺莉小姐则包揽了厨房工作,所以也不和我们一起轮班。

这种卖本地居民常用品的市场在居民区,我拿好购物单,没有吵醒守夜的马胜宁,蹑手蹑脚地出发了。

先去买生活用品吧。

纸是排在第一位的必需品,于是我决定先去书店看看。

老板已经和我很熟了,或者说,他和我们旅店的人都很熟了。

因为书是比较贵的商品,所以很少有人会定时光顾书店,尤其是单纯来买纸的就更少了。

老板叫高志鑫,是个三十多岁的胖子。

门上挂着“暂时休息”的牌子,不过我已经是老主顾,所以无需在意,直接走进去就好。

我找到他时,他正屁股对着我整理书柜。

“鹏博又来啦!”

“您还没回头就知道是我啊。”

“那是,我可是商人。要是来买纸的就去后边自己拿吧,一摞一百。”

我去后面拿纸,同时也没忘了和他唠家常。

“高老板,最近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也还是学生买的多。”

我拿了两摞纸,这是马胜宁告诉我的,每次买两摞就能正好用一周。

一摞纸大概是一百张,大小大概和法术教科书一样。

我很奇怪这些纸是怎么能在一周内用光的,得到的答复是李成的实验和普诺莉的实验都会大量用纸。

我当时还诧异李成也会做实验。

我掏出两枚银币递给高老板。

从交谈中我知道了高老板比起纸币更喜欢金属钱币,所以我会特地在来之前换出两个银币来。

高老板正搬着一箱书往书架上搬。

“啊,好,帮我放口袋里就行了。”

我把银币放进他衣服右边的口袋,发出了金属碰撞的叮当声。

我看他搬书很费劲,于是帮他把书推上了书架,都是没看过的新书。

“所以高老板,最近有什么新书吗?”

“有,《巡游帝国》,一个叫尼尔的人写的,昨天刚进货,只进了三本。”

三本?那还不如不进。要是真好,三本书岂不是一会就卖光了?

“讲风景的吗?”

“是也不是。我还没看完,不过就我看到的部分来说,它还讲了人文之类的东西,而且写的很棒,插图纯手绘的,画工很好,你看。”

高老板对书十分挑剔,如果他也在看,而且给予正面评价,那么这本书至少不会太差。

说着,他从一个书架最下层拿出一本牛皮封面的书,感觉跟我肚子差不多大,特别厚,放到手上都会发出砰的一声。

“多少钱?”

“四千。不过你是老主顾了,如果你出银币的话,三十六个银币。”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只进三本了。这个价位恐怕只有真爱读书而且很有钱的人才会买吧。

四千不是小数目,不过我负担得起。政府给的工资完全够用,住在旅店,不用花住宿钱,旅店的盈利用于供给我们吃饭绰绰有余,再加上我并不喜欢买东西,这两个月的工资我几乎没花,还有做的几个委托得到的报酬,现在我有不少闲钱。

顺带一提,在镇翎关正常每月的生活费用似乎是十五银币左右。

“给我留一本,我一会来买。”

“不用急,不会那么快卖光的。”

此时的鹏博和高老板并不知道,这本书在一个月后红遍了全国,成为了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籍,后人调查历史时最权威的资料之一,作者尼尔也在历史教科书中单独开辟了属于他自己的一页。

这版整本的《巡游帝国》只印了一千本,在一个月内全部卖出,后来由于整本价格太贵改为分册印刷。每个自诩为有文化的人都要省吃俭用攒一套,贵族即使不爱读书,也要在家中最显眼的地方摆上这本书充门面。

不过这本书的作者尼尔在书籍出版后不久就病逝了,这本书成为了他一生唯一的作品。如果他再多活一周,就能听到自己首批印刷的一千本《巡游帝国》一个月内全部售罄的消息。尼尔在一生的旅途中经历了数不清的事,遇到了数不清的人。不过,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心里想着那本书,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接下来去买肥皂。以我们那种洗床方式,肥皂的消耗量特别大。

我们一般会选择小块的,比较便宜,而且剂量也差不多正好够洗干净一张床。

接下来是食品市场。虽然旅店并不给客人提供食物,但我们工作人员也是要吃饭的,而且十人份的饭需要的食材正经不少,所以我把买食物的工作放到最后。

我妈跟我说过,越早的菜越新鲜,于是我直接用悬浮术飘去市场。

食品市场是一条长街,在一条道路的两侧支出各种摊贩。此时天亮已经有一会了,市场里的行人摩肩接踵,有大妈拎着菜筐和小商贩讨价还价的,也有学生背着书包在早餐铺子等着早餐出炉的,有商贩扯开嗓子大声吆喝的,还有想把自己宠物从肉摊面前拽走的。

总之,一座城市的一天始于菜市场。

买菜的购物单是鹤扬写的,上面清楚地写出了每样食物要买多少,要在哪个商铺买,我只需要按照上面写的去执行就好了。

最后,我拎着大包小包踢开了旅店的门。

马胜宁刚醒,坐在柜台后面眼睛都没睁开。

刚买的菜要放到地下室去。后院里有一个一人高的小门,那里就是地下室,不只用来存放食物和杂物,也是李成做实验的地方。

我下去时李成正在画法阵。

“这么早啊。”

“嗯,还有一点就画完了。”他头也不抬地回答道。

“这回是什么法阵?”

“恒温法阵,让它上面保持特定的温度。”

“我怎么记得上个月你就在搞这个?”

“是啊,一直就没成功。”

搞发明真是难啊。

我把食材放在角落,回头时,正好看到文王从上面下来。

“文王,你来这干嘛?”

“我啊,我学两手。”文王指着李成说。

看来文王在人际关系方面有很大进步啊。

“行,加油。”

接下来是找人把钱换成银币。

能便宜四百块呢。

去找路德吗?不行,这个时间恐怕还和普诺莉小姐在床上吧。话说回来,给普诺莉小姐单独分一个房间真的有必要吗?我就没见她从自己的房间出来过。

刚刚应该拜托下李成和文王的,结果我没想起来。

先去前台看看马胜宁吧。

征得马胜宁同意后(我也不知道他醒没醒,反正哼哈的就当他同意了吧),我把收银柜的银币搜刮一空,换成纸币,换了五个银币。

然后是马胜宁的房间,这家伙居然只有纸币没有银币,白来一趟。

远远不够啊......看来有必要把男士的房间都搜一遍了。

在把男士的房间几乎都搜索一遍后,我找到了二十四枚银币,还是不够。

要去搜鹤扬的房间吗?她似乎有不少银币......她不会向爸妈告状吧?如果用来买书即使是爸妈应该也不会说什么吧?不过这书有点贵得离谱啊。

对了,这周围也有不少商铺,都混了脸熟,可以去他们那里换啊。

跑了几家,换齐了需要的银币,再次跑到书店,搬回了那本《巡游帝国》。

接下来今天就没我什么工作了,我得以静静欣赏这本书。

这本书内容真是多得离谱,只看目录就过了一个早上。

全书有二十一个主要章节,每个章节都是一个省。从目录来看每一章都说得特别详细,囊括了每一座城市,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写的东西有景观,有人文,有作者的经历,等等这般。

接下来是一些奇观,比如雪山,大河,森林,丘陵群。还有两个比较特殊的人造奇观:镇翎关的大城门,和京城附近的腔山。

腔山我也略有耳闻。相传在几百年前人们开荒到京城附近时发现了这座山,内部有一个巨大的空间,规整到一看就是人工造物。最后似乎得出结论是通缉犯的据点。

最后是各地的动植物和魔物图鉴。

这简直是描述帝国的一本百科全书,对得起它的价格和砖头一样的重量。

接下来的十年内恐怕不会有比这还好的书了吧。

晚上我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打牌,而是在他们旁边看这本砖头。

“你在看什么?”鹤扬把脑袋凑了过来。

“新买的书。”

“好精致啊。”

“是啊,四千块钱呢。”

“唔!那......么......贵!”她用很轻但很惊讶的语气说道。

“是啊,不过值这个价钱。”

我往后翻了一页。

“哇!这是京城的地图吗?让我看看。”

她把书从我手里抢了过去。只有这种时候她的力气才会特别大。

“很好看吗?”普诺莉小姐也被吸引了过来。

十分钟过去,我已经彻底失去了翻页的权利。

“这本书四千块是吗?”普诺莉小姐问我。

“嗯,买纸那家商店有卖的。”

“我要来一本,鹤扬你要一起去吗?”

“嗯,我也要买一本。”

“那你们最好现在就去,他一共只进了三本。”

两位女士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我又能好好看书了。

顺带一提,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高老板又进了十本《巡游帝国》(实在搞不到更多了),赚了五六枚金币的样子,甚至有贵族从封地群省不远万里专程前来购买。

不知过了多久,路德难得地出现了。

“赵雨瑞,明天你带他们出去玩吧。”

“啊,好,”赵雨瑞把牌扔到床上,看看我们,“你们几个里有谁有女朋友吗?”

赵毓哲举起手:“我有,咋了?”

“那不带你玩。剩下的男人们明天早上八点大厅集合啊。早点睡吧,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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