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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穿袜子,也没穿拖鞋的双脚在凳子上晃,见他一靠近就张开手等着他抱。

  陈时序却没动作,只是站定在她面前,薄唇勾着笑:“那我多哄哄你。”

  很难从陈时序口中听到“哄”这种字眼,梁梦因也弯起红唇,兴致昂扬地抬眸望他。一道月光照向湖底,映射出弧度更弯翘的皎月。

  “怎么哄?”

  陈时序从善如流回答:“喂你,背你,抱你。”

  是她刚刚提出的要求。

  “给你刷牙,给你梳发,给你化妆,给你穿衣。”

  还有他刚刚的补充条款。

  “就这样?”梁梦因显然不太满意。

  “准时下班,多陪陪你。”

  似乎也差不多了,梁梦因眼球一转又加上一条:“也不许和异性亲密接触。”

  绞尽脑汁,梁梦因再次提出不合理要求:“你去搜搜二十四孝好老公准则,就照着上面来吧,老公。”

  尾音拖得极长,尤其是最后两个字。

  陈时序照单全收:“都听太太的。”

  挑不出任何毛病,这人进入角色速度极快,当即已经扮演好“二十四孝好老公”,梁梦因嘁了一声,忽然想起什么,晃了晃手机上的吊坠。

  “还要帮我把我的吊坠清洗好,刚刚掉在地面上蹭脏了。”那本就是她小心翼翼呵护着的饰品,因为是他手工制作的,所以弥足珍贵。

  餐厅有些冷,两只脚很快缩进了披肩里,还不等她说话,轻盈瘦削的身体已经被面前的男人轻松抱起。

  梁梦因靠在他的胸膛位置,耳侧就是他怦然的心跳,想起刚刚的问题,她忽然开口。

  “陈时序,我也,一直。”

  一直喜欢吗?一直。

  一直想我吗?一直。

  楼梯上的脚步顿住,听到刚刚自己说过的话,从怀里女人的口中说出,陈时序冷静无波的眼眸泛起了涟漪,暗色的瞳孔中闪烁着微光。

  喉结滚了几周,他也只是淡淡应了一声。

  要说什么吗?

  说他去过很多次纽约,见过很多次纽约的雨和雪。

  他曾经就坐在梁梦因公寓前那条马路对面的长椅上,看着送货员将生日蛋糕送到她的手里,看着她明丽漂亮的眸子里闪过几分迷茫,但还是笑着与送货员道谢。

  他去看过梁梦因一直想看的那场百老汇演出,他坐在最前排,余光却不住地扫向人群中的那个她,即便拥挤也看得兴致勃然。只是不知道那视线,是否有几分落在他的身上。

  他也参加过她的毕业典礼,还有她的第一场品牌发布会,见过她带着学士帽,也见过她在闪光灯前笑容明艳。

  但所有来来往往的开始,是他第一次前往纽约时,撞见他那位消失已久的父亲,正对梁梦因说着那套老生常谈的话术,贬低她的人格,再挑拨他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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