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的孩子要吃肉(1 / 1)

水埠部落,位于天断山脉以南,这里地势复杂,沼泽丛生,毒虫毒物丰富。左近就是名闻遐迩的胭脂湖。名气来自于特产胭脂鱼,胭脂草,也来自于湖中凶猛食人鱼,帝鳄群,当真是一个生人勿近的蛮荒区。但是自百年前某位体念生活的诗人有幸尝到胭脂鱼的美味,而写下不朽名篇后,这胭脂鱼便慢慢成为人族各国的贡品。有名为大食的国家在湖边两里的盆地建立食驿,陈兵十万,抓捕魔人传授捕鱼,结网法,专门捕捞胭脂鱼,反正魔人不算人死了不心疼。每次出去十人回来一半都没关系。久而久之此地大兴,建城为胭脂城。圈养魔人也成为胭脂城的一大特色,魔人用性命勉强换得温饱。城中东南西区为人族商贾区,批发胭脂湖特产。胭脂草也是药,食两用的好东西。北区是魔人圈养区,戒备森严,污秽不堪。

大食国是政教一体的国家。信奉唯一神食神。也可以说是个吃货王国。百年前抓捕的魔人有一些出逃到沼泽区以避难,慢慢的形成了部落。这边环境恶劣,故此死亡率极高。也有人族捕奴队来抓捕的,但是来了几次都被毒虫毒物给教训的魂飞魄散,商人只讲利益,因成本太高,果断放弃了继续纠缠。

这第一代逃奴中却是有一个有见识的,名为阿蜜度,母亲是被抓到大食国奉神府一个神仆这儿做宠物的,因为有罕见的漂亮和婀娜的身姿,怀孕后偷偷的产子也被这神仆父亲给隐瞒下来了,反正这事儿在上流社会中也是个公开的秘密。阿蜜度长到十岁的时候也信奉了食神,但是一直被鄙视被欺负的命运从来没有改变过。父亲从来没有把他当个人,母亲能把他喂大就不容易了。当名为倔强的种子在心里开花后,就偷偷的混进了一个补胭脂鱼的队伍。这其中有几个是从小就认识的伙伴。千辛万苦的逃出生天,建立了百年后名为水埠的部落。部落以胭脂鱼贿赂大食补奴队,又以胭脂鱼换得女性魔人,神奇的慢慢建立了这个小小村落。也信奉食神,因为阿蜜度发现信神才能让散沙般的魔人团结,才好统治。这对于没有自身文明和没有反抗能力的弱小种族可能是唯一的办法。这百年来的发展,通过繁衍,交易,鼓动逃奴等方法,水埠已经有将近两万多的人口。也形成了特有的文化,即利用毒虫晒干磨粉后武装自己卫队,抓捕天断山的魔兽,以及捕鱼为生。半公开的和胭脂城做生意,勉强换得一些生活物质,以被剥削换生存。

魔人的寿命接近150岁。正好是人类100岁,魔族大限300岁的中间值。这一年阿蜜度快120岁了。因为他是部落的创始者,所以有无数的妻儿。可以说这个部落中有一半是他的后代。但是当他难得静下来的时候,他的心还是迷茫和不足的。在这片小小的天地中,他就是神。但是只要出了门遇到人族或者魔族,那就是看对方的心情才能活命了。连狗都不如。自己的许多重孙只要出了部落,被抓被杀被买卖的很常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是后来偷偷打听到的,在年华老去的时候还是被打发去了捕鱼队,结果死在了帝鳄的口中。没有人知道他比任何人更痛恨食神,尽管表面上他是最信奉的。因为他恨神的不公,大家都是所谓的神的造物,为何同样的爹娘生出来的孩子会有这么大的区别?我本不想来到这悲惨世界,是谁不经意的一挥手,让我来体念这无尽的悲欢?但是部落的另外一个长老,也就是当年和他一起出逃的唯一幸存的伙伴,名换多婆娑,也是部落中唯二的掌权者,近年来越发的过分了,他都知道有几个后代是被偷偷的告密而失陷在胭脂城中。多婆娑是坚定的魔人本贱论的支持者,人族只要有个好眼色瞟过来就比接了神谕还要高兴。

忧心忡忡的阿蜜度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部落就会毁在了老伙计的手里,毕竟现在在胭脂城,魔人也算是一种货币,甚至商人比财富也把魔人的拥有量当成一种指标。尽管魔人比人族看起来更强壮,但是在人族军队面前根本不堪一击。这个就是阿蜜度恨神不公的最主要原因:人族有修行法。而只要修行一年,再弱的人族都可以轻松一个打十个魔人。常常是10个人的补奴队就可以押着1000个魔人杀伐由心的押解千里,而死去的魔人甚至还被俘虏当做食物!而尽管部落以极大的代价捕猎狩猎,能吃到一口肉,一条鱼的壮年魔人几乎没有。只能是用肉换回一袋大青稞,混杂上沼泽中的野菜,勉强生存。壮年都吃不饱,不要说小魔人了,几乎是10不存1,饿死的太多了。

所以当10天前,有一对奇怪的夫妻带着两个孩子来到部落,找到阿蜜度说出“我的孩子要吃肉”的时候,阿蜜度的心态是奇怪的,不是嘲笑,而是鄙视,但是也有敬畏。这对奇怪的夫妻长的太奇怪了,男的有将近两米五,赤裸着上身,身上满布伤疤,还有无数奇怪的纹身,壮的像头蛮象,但是脸长的比人还好看。女的身高也比普通的女性魔人高多了,将近一米九,好看的像食神老婆(无法形容长的怎么好看,所以就只能揣测像神的老婆,只有这样才配的上么。毕竟文盲不知道一个词汇叫仙女)。俩个孩子,一个男孩子好像受了重伤快死了,浑身上下没点好皮肤,另外一个女孩子长的比她妈还好看,金色的头发,蛮象牙般洁白的皮肤。只是身材不太好,太瘦了,跟个青稞苗一样。但是最让人敬畏的是他们身边的两匹边马。阿蜜度百年的人生里知道这个物种,这是魔族的坐骑。高近三米,毛发纯黑。不长蹄子长的是爪子。獠牙外露,头上长的是一个圆圆的凸起,这个其实是角质层。可以当攻城锤用的。不吃草,吃的是肉。魔族给边马喂的就是魔人肉!但是还是以活物为主,主要的食材是狼。据说魔族说魔人太没血性,怕把边马给喂残咯。吃狼肉和狼血的边马才是战场上无敌坐骑。往往一匹边马就可以吓的人族十匹帝斑马魂不守舍,好像看到天敌一样。因此人类也要以百万军队才能挡住魔族十万!而作为魔人,不管是人族还是魔族,哪个能惹的起?只能当大爷一样的满足这对夫妻的所有要求,安排了最好的房子给他们居住,亲自打熬了药膏,涂满了那个男孩的全身。毕竟超高的死亡率逼着阿蜜度成为了半个神医。看着这个孩子,奇怪的发现,这个孩子的头发不像他的爹娘是黑色和金色。居然是银色的!

前几天这个像天神般漂亮的母亲喊阿蜜度到了这一家子居住的地方。孩子的父亲自己去打猎了,打的猎物一般是帝鳄。天晓得这家伙是怎么把重的要死的帝鳄给轻松抗回来的。还分了点鳄鱼肉给阿蜜度。阿蜜度发誓,这肉是有点臭的,但是吃了以后才发现这肉让他感觉增长了点力气,而且让他多年没有能力的地方重新恢复了那么点功能,让他得以重新繁衍自己后代去了。就冲着这个。他也乖乖的来到了这个自称叫董文豪的女人跟前聆听吩咐。

“食神让我们来帮助你的部落”。这个没羞没臊的女人一开口就让阿蜜度迷幻了。阿蜜度可以说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了。“噢!感谢我的主,我的主宰,我的食神大人。他老人家有何吩咐?”虔诚的无神论者阿蜜度羞耻的问出了诚实的话。“因为魔人族是低贱的,没有自己的文明,自己的文化。所以让我带来了福音。”名叫董文豪的女人显的很有文化的样子,大气的跟阿蜜度说到。“我信你个大头鬼!你这个长的那么漂亮的女人坏的很”。当然这个是腹诽。“噢,那尊敬的神使大人有什么可以训诫的话语吗?”“魔人一族是低贱的,所以伟大的神认为这个物种只能充当各高贵族群的奴仆。因此既没有传下如人族这边的修行法,也没有传下魔族这边的魔修之道。”“那个。。。”阿蜜度大惊失色。但还是勉强控制住了自己的心神,心里既悲哀又释然。浑身的力气一下就被抽完了。

“但是”。这女魔鬼突然吐出了让阿蜜度浑身发抖的两个字。“和食神一样,甚至比食神更高贵的神明怜悯无数魔人,认为无数年来魔人用血肉和卑微供奉诸族群,已经够得上洗刷自己的原罪了。”“所以”!!!阿蜜度失控的喊出了这两个字,可怜的老头都开始抢答了。“所以这几天,会有神圣的神像从天而降。这个是专属于你们魔人一族的修行法。这个法门深奥无比,叫做图腾法门。观想石像,慢慢的就可以和神像一样具有不可思议的能力。”“真的吗?!”阿蜜度感觉自己是在做梦呢。反正说的就是这么几天的事情。真假一看就知道了。“这个自然是真的。当然,神谕里还指示。。。”高文豪看了阿蜜度一眼,仿佛看穿了这个老魔人鬼的很,“当天空由晴空万里变成一片漆黑的时候,尔等当心里默念神的名号,并用名号加持自己的勇气。只有勇者才能解脱,才能得到神力的加持,获得生存的能力”。阿蜜度傻傻的问了句废话,好像捧哏,“那名号是什么呢?”

这个女人突然挺直了腰杆。用近乎虔诚的语气发出了伟大的呐喊“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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