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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动声色上前。

由于身量极高,沈易修的声音一直处于她的头顶上方,是以,顾渺没能察觉,他和她的距离,只剩不到十厘米。

沈易修微垂眼,盯着小姑娘头顶的小发旋,按耐住眼底汹涌的情绪,让声音听起来平缓而诚恳。

“你应该听说过我爷爷的性格,说一不二,他决定要联姻,这事就是定局。唯一的突破口,我希望能在事情成为定局前,自己选择联姻对象。”

“你有男友,原本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撞见你分手在我意料之外,但不是坏事,说实话,顾小姐,收到那束花,我真的非常开心。”

他语气真诚,顾渺也不是什么不讲理的人,能够明白他的出发点和苦衷。

如果遇到这种处境的人是她,她大概率也会做同样的事。

既然联姻不可避免,那不如找个自己能接受的,性格好一点的人。

理智上能够理解,情感上,顾渺还是忍不住问:“那要是我不愿意联姻呢?”

沈易修:“没关系,那是我没有福气。”

他赢了。

顾渺容易心软,这次也不例外。见她从进门起就绷得紧紧的肩膀松下来,沈易修便知,她不打算和他计较这事了。

他有些想笑,不知是笑这姑娘傻,还是她这傻劲儿,给了他可乘之机。

“沈爷爷也太过分了。”

顾渺后退一步,让出地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两瓶草莓牛奶,转过身,边拆吸管边为他抱不平:“你也真是的,沈爷爷让你做饭你就——”

顾渺的话戛然而止。

太近了!真的太近了!

他什么时候靠她这么近的?她怎么一点都没察觉?

刚才转身,她的鼻子碰到他的衬衫,鼻尖闻到清浅的柑橘味,扑面而来,仅是短瞬的一秒,也足以令她眩晕。

绯红色迅速爬上她的脸颊,下意识往侧边逃开,猛吸了一大口冰牛奶,乱跳的心脏才好受那么一点,连说话都结巴了:“你你你……”

透着春季的薄衬衫,她好像还碰到了他的肌肉,是硬的。

啊啊啊!

怎么会这样啊!

偏偏沈易修还满脸无奈,轻声提醒她:“顾小姐,你刚刚后退了一步。”

言下之意,要不是你要打开冰箱,这事就不会发生。

顾渺当然清楚这个逻辑,更不可能怪沈易修,毕竟真论起吃亏来,可能还是沈易修吃得亏更多一点。

“你不要说了!”

顾渺一口气喝完手上的牛奶,将另一瓶塞进他的怀里,极为生硬地转移话题:“菜要凉了,我爸他们也快等急了,我们还是赶紧出去吧。”

沈易修接过牛奶,学着她的样子,插上吸管,小口抿了起来。

他外形极好,今天又是穿得纯白衬衫,下搭黑色西装裤,十足十的精英风范。低头咬吸管的样子看起来又很乖,碎发遮住额头,下颌弧线凌厉流畅,要是在学生时代,一定是最受老师优待的那类好学生。

还有几个菜都在锅上闷着,揭锅之余,顾渺用余光看他,心里仅存的那点小不满,也随着这个小插曲,消失干净。

她身边除了自己,没人爱喝草莓牛奶,尤其是顾璟,这个刻薄怪直接毫不留情地嘲笑她:“这种甜得要命的东西也就你喜欢,少吃点糖,影响皮肤质量。”

她没想到沈易修会真喝。

喜欢草莓牛奶的能是什么坏人?

揭开锅盖,肉香味不受控制地钻入鼻尖。顾渺不得不承认,沈建松没有在吹牛,光闻味道,就知道一定好吃。

但。以为他是不懂这些人情世故,顾渺抿抿唇,还是认真道:“你是客人,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你来干活。我爸也真是的,也不阻止沈爷爷,我等会回去说他。”

顾家基本上没什么规矩,要真有规矩也是落到顾璟这个当哥的头上。对顾渺这个小女儿算得上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顾渺从小就随心所欲,要天上的星星,她爸都愿意想办法给她摘下来。

是以,在听说沈易修在沈家的待遇时,她会有那么大反应。

沈易修微低着眼,没有出声,安静听着她指指点点,眼里糅杂着温和的笑意,仿佛这人就没脾气。

顾渺自认,她的脾气在同龄人里已经属于一等一的好了群寺贰二贰吴旧义寺七,面对沈易修,还是甘拜下风。

“你怎么不说话。”

轮到自己,顾渺总算明白楚涵当初苦口婆心分析跟她宋时恺这人有多不好,结果顾渺没点反应,楚涵气到无语是个什么心情了。

就真的,恨不得扒着人家耳朵,大声喊“你能不能支棱起来!”

顾渺当然做不出扒着沈易修耳朵大喊这种事,她干巴巴地咬着吸管,含糊着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你对其他人也是这样?”

沈易修:“嗯?”

“不是。”

顾渺似乎对他产生了很大误解,尽管有自己刻意引导的成分,沈易修认为,还是有必要跟她解释一下:“很多人不值得影响我的情绪,在家规里,发脾气是种无能的表现。事实上,要是对一个人有所不满,除了发脾气,还有其他很多方面可以解决,比如打击对方事业。至于我的爷爷,集团很快就会交到我的手里,没有惹怒他的必要。”

“哦。”

顾渺明白他的意思了——真正的大佬是不会发脾气的,他有无数种解决对方的方式,压根不屑于动怒。

好吧,是她以己度人了,人家压根不需要她操心。

“还有,你以后不要随便给别人发地址。”

顾渺决定多给他科普几个社交小知识:“要是有坏人不怀好意,闯到你家害你怎么办?”

沈易修抬眼:“你是坏人吗?”

“我当然不是。”

她只是一个馋可爱小黑猫的小女孩罢了,能有什么坏心眼。

“我只给你发过地址。”

“……”

好,他彻底赢了。

顾渺自告奋勇要端那个装着红烧肉的砂锅,沈易修怎么拦都拦不住,锅刚上桌,看清里头的菜,顾锦城了然笑出声:“我就知道。”

男人,尤其是事业有成的男人,应酬中酒不可少。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个习惯,在家和朋友聊天,也要时不时倒上几杯酒小眯一下,解解馋。

顾渺去厨房的功夫,顾锦城和沈建松不知聊了什么,总归相谈甚欢,几杯黄酒下去,也有了浅浅的醉意。

出门在外要控制酒量,不能影响形象,在家里就随意多了。

眼看顾锦城要当众爆出自己的小秘密,顾渺连忙放下锅,红着脸打断:“爸!”

可惜为时已晚。

“渺渺这孩子打小就喜欢吃肉,火锅烤肉红烧肉都喜欢,尤其红烧肉。小时候她生病,有段时间不能吃荤的,哭得那叫一个惨,怎么哄都哄不住,吵着要嫁给会做红烧肉的厨子。”

顾渺低着头,脚趾绷得紧紧的,已经不太想面对这个世界了。

而且她好像听见旁边的沈易修笑了一声。

顾渺濒临抓狂。

有什么好笑的!喜欢吃肉怎么了!谁还没有童言无忌的时候了!

“多大点事儿。”

沈建松显然也喝了不少,大手一挥,语出惊人:“渺渺喜欢吃,让沈易修天天给你做,他最擅长做这个。”

作者有话说:

这个男人,他开始卖茶了

还是评论发红包tat下一更在周六,下周会恢复日更的!

顾渺总怀疑沈建松这话好像在暗示些什么。

这真不能怪她,实在是大周末沈建松拉着沈易修跑来顾宅当厨师的行径太像楚涵以前拉着她看的电视剧——女婿想进门,得先讨好岳父。电视剧里都这么拍,千金大小姐找了个穷小子,老丈人死活不同意,捂着心脏说你要敢和这小子结婚我就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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