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到死,都无法做回自己24(2 / 2)

  沈弃拿起勺子,尝一口,眼眸微弯,很愉快。

  程无郁知道他会喜欢。

  某位看似不好惹的Alpha,其实很喜欢甜食。

  伺候好大猫和小团子。

  程无郁这才抽出空来和兄弟们聊天。

  传话的男生看起来年龄不大,“部长也没催,说今天没空你明天过去就行。”

  “队里最近还行?梦魇降临后全员撤回来没?”程无郁烟瘾上来,捏捏手旁烟盒,碍于球球在,没抽。

  “兄弟们都有经验,而且有二十分钟撤退时间,本身离得都近,全部撤过来了,没少一个人。”

  程无郁面带满意:“你通知的也到位,做的不错,辛苦,敬你。”

  “好咧!程哥敬的一定得喝!”那人拿起酒杯和他碰杯,一饮而尽。

  沈弃观察一眼对方,又落在程无郁身上两秒,收回。

  这人刚才嫌板凳坐着不舒服,也换了个带靠背的。

  此刻神态懒散往后倚靠,有一搭没一搭和其他人聊着。

  实际上,沈弃每一次投来的视线,程无郁都有注意到。

  开始没什么,接连三次,他调整坐姿,注意起形象。

  沈弃却冷不丁凑近:“你能讲一讲,郑风漓的事情吗?”

  程无郁心里雷达嘟嘟响,蹙眉:“你为什么会想知道他的事情?”

  如果说单纯好奇,沈弃觉得这个借口太过于丢脸。

  “没事。”沈弃含糊回道。

  眼看他要挪回去,程无郁蓦地攥握住他手腕,用力,将人扯近了些。

  指腹下贴着的腕骨清瘦,却很有力。

  “告诉你也行,以后避免提起他伤心事。”程无郁喉结滚动,嗓音有点哑。

  大猫静静偏着头,竖起耳朵听他讲。

  “郑风漓其实活了三百年,是清朝时期的人,说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亲妈是妾,他家里为了生意要嫁女儿联姻。”

  程无郁一直盯着沈弃耳廓,被灯映照,白到透光。

  “家里只有一个女儿,还是主母生的,自然不愿意,后来他那丧心病狂的爹,选中郑风漓。”

  猫猫眸子惊得微微瞪大。

  “郑风漓被迫穿上嫁衣,扮成女子,以妾的身份嫁给一个富商不过他嫁去那天,富商突然暴毙而亡。”

  程无郁还是没能忍住爪子,拨弄了一下大猫的耳朵。

  沈弃听故事入迷,懒得出手揍他。

  程无郁眸中掠过一丝笑意,想到郑风漓经历的事情,语气稍冷了些:

  “大宅里水深,复杂,主母认为郑风漓克死那老头,于是决定让郑风漓殉葬。”

  “郑风漓被活埋,更可恨的是,大宅里传出主母的儿子爱慕郑风漓,那主母为了让儿子死心,又叫人开棺,在他眉心钉入一根三寸长的符钉。”

  沈弃不太懂,问:“符钉?”

  “找的道士,用朱砂染过的钉,刻有符咒,可保大宅后代财运亨通,步步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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