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逆天(1 / 2)

告别了鹖冠子,江开、荆轲二人继续东进。因为路上耽搁,他们赶到临淄已是七日后,错过了遇见医仙的机会。

听说医仙前一日启程去了燕下都,随行的还有一名年轻的女弟子,是医仙唯一的传人。荆轲本想继续改道入燕,请医仙帮江开看看是否还有余毒未清,但江开一口咬定咒印已解,不愿北上跋涉。二人索性在齐国境内随性游历了一番。

自田单复国之后,曾作为“东帝”称霸一方的齐国彻底衰败下来;但因鱼盐之利、商旅频繁,以及秦国奉行“远交近攻”之策的刻意拉拢,如今的齐国仍是太行山以东最富庶、最安宁的土地之一。齐人好学、好儒,讲究礼仪。

在这里,人们衣着整齐、气度优雅,行止端方的君子比耀武扬威的武夫更受人喜爱。田间劳作的耕夫尽管也抱怨收成和税役,却会在歌谣中称颂君王后的德行。不过王后的族弟、大权在握的国舅后胜就远没有那么受人敬重。

此人利用权势横征暴敛、兼并土地,无论亲族还是手下的门客私兵,都敢在国都作威作福,不可一世。荆轲曾兴致勃勃地跟江开讨论过要不要像在赵国时那样联手,为齐人除一害;但江开指出他敢于刺杀郭开。

是因为他对邯郸城内的建筑、居民、布防、巡查都十分了解,并且有人接应,而他们在齐国行动则毫无计划和准备,几乎不可能成功。这个行刺的想法最终只好作罢。

这是江开自出谷以来最轻松的一段时日。尽管他可以为了任务在山野里埋伏上几天几夜,丝毫不觉得无聊,但这种没有目标的日子反倒让他很不习惯,经常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然而荆轲实在是个极好的旅伴。

他见多识广、能说会道,几乎能和见到的任何人打成一片。他和剪径的山贼称兄道弟,从农夫的田地里采摘豆角和稻穗,又笑嘻嘻地递上一只烤兔子作为赔偿。

还总能从赶路的行商那里骗到酒喝。江开只有在果园里的收获才比他好,无论婀娜的少女还是健壮的农妇,都慷慨地掷给他一两颗青枣、李子和甜杏,有人甚至砸了一个比人头还大的甜瓜。事后荆轲胆战心惊地道,那位大婶一看就练过流星锤。

他们在临淄城摸过当年齐威王烹人的大鼎,在稷下学宫围观各家弟子辩论不休,在闹市的一角赌斗鸡输光了盘缠,最后不得不变卖了两匹马。荆轲还是不免管些闲事,见到路边含泪卖儿卖女的逃难人,恨不得把全身上下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于是两人再次陷入身无分文的境地。

“你看,是不是时候再来个‘劫富济贫’了?”荆轲扭着眉毛问道。

可惜江开已经不是那个几年前被师弟骗得团团转的乡下少年。“荆卿,如今想来,所谓的富人未必就是为富不仁之徒;他们有的靠的是祖祖辈辈努力积累的财富,有的靠奔波行商或者有大功于诸侯得到赏赐;倘若我们仅仅因为他们穿着丝绸、带着玉冠就窃取他们的财富,未免太过鲁莽了——”

“那你说该怎么办?”

“不如去齐王宫吧。”

“……阿聂你,深藏不露嘛。”

王宫一行收获颇丰。荆轲找到熟悉的匠人,把金器融了换成钱币和布匹,赠给那个差点卖掉一双儿女的寡妇;而江开则从怀里掏出几个圆润饱满的果实,塞给那两个抱着他大腿的小娃娃。他自己也拿起一只吃了起来。

“你摘那么多桃子作甚?还不如从厨房里偷个腌猪腿。”

“这些桃子非比寻常,据传闻,当年齐相晏婴‘二桃杀三士’的时候用的便是王宫后花园那几棵树上结的桃子。所以我摘了些回来,用以缅怀先贤。”江开嚼着果肉,口齿含糊地道。

“缅怀先贤么——那个,阿聂你为什么要把头转过去——”

“昔闻‘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如今一见,当真名不虚传。”江开羡慕又有些难过地眺望着前方的街巷。“不打仗就是好啊。自我出生起,赵国几乎战火不停,边境的城池和村庄鲜少有完好的。难怪齐人如此敬爱君王后。”

“齐人说不定还喜欢范雎呢。”荆轲也取了了一个桃子,咬了一大口。“不过是把最肥的一口留到最后罢了。倘若中间不是隔着三晋,就算有一百个君王后,虎狼又怎会放过齐国。”

江开沉吟道:“齐国先前也是尚武之国,技击之士闻名天下,临淄也常常见到各种比剑较技。然而自燕王哙禅位,连年的齐燕交战耗空了齐国的元气,如今的齐国,无论贵族还是平民只想休养生息,不愿演武备战。”

荆轲舔了舔流到手上的果汁:“休养生息固然好,却也不能眼睁睁地看见盗贼在别家,就把自家的看门狗宰了。”

江开笑而不语。荆轲实在是很聪明,虽然有些贪杯;然而或许正是因为他是聪明人,所以情愿长醉而不愿醒。

在临淄盘桓数日,荆轲忽然一脸羞涩地提出,想去阿城探访故人。江开自无二话,可惜他们没了坐骑,只好靠轻功硬生生地从国都一路跑到阿邑。一天一夜后,二人风尘仆仆地到了大名鼎鼎的喜鹊楼外,却听说丽姑娘几日前方才离开此地,只身一人搬去了城外居住。

“她一个弱女子,竟然一个人住在山下的幽谷里?不害怕么?”荆轲难以置信地道。

“看来我们只有先想办法找到她了。”

二人趁着天亮出城,在郊外的村落反复打听,终于摸索到了丽姑娘隐居之处——此地山势平缓,草木成荫,空旷处坐落着几间简陋的茅屋;房前植有桑麻,屋后有个十亩大小的池塘。倒是个幽静的所在。

一名发挽双髻的女子独坐屋中,脚边卧着一只黄犬。荆轲轻轻叩响门扉的时候,她抬起头来,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

“你来了。”

“丽姑娘……你好。”荆轲缩回手,难得地显得有些局促,“我听说……我听说你搬到这里来了。”

“是啊。还不快请客人进来。”

丽姬站起身来,娇俏一笑。她生得十分美丽,举止更有一种高贵的仪态,与简陋的茅屋泥墙格格不入。

江开赶紧屈身行礼。“在下江开,冒昧叨扰,请姑娘勿怪。”

丽姬回礼道:“难得来了贵客,可惜家中简陋,拿不出什么待客的酒食。”

荆轲马上殷勤地从身后拿出一只酒葫芦:“没关系我带了酒。这可是正宗的琅琊红。据传当年越王勾践灭吴后称霸东南,与诸侯会,宴上摆的就是这种酒。”

丽姬嫣然一笑:“你是只要有酒便能饱的,但愿你的朋友也是如此。”

江开不愿打扰二人久别重逢,便自告奋勇地去后屋生火做饭。灶台上方吊着一片风干的猪肉,侧面的几只陶罐里盛着快要见底的米、面和盐粒;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过江开清理灶膛的时候,在炉烬里发现了一些焦黑破碎的兽骨和龟板。

他将疑惑埋在心里,推门走向院子。后院光秃秃的,没有寻常农家常见的秸杆和柴堆,角落里胡乱长着半人高的杂草。跨过一道栅栏便是池塘,水中隐隐约约看见游动的影子。江开在水边摘了些野菜,心里盘算着明日做一条钓竿,钓些鱼来吃。

又顺手用佩剑砍断了两棵手臂粗细的小树。直到劈柴生火的时候,他才忽然想起——丽姬的手指细腻白嫩,似乎从未做过这类粗活。那么她一个人在此,是如何生活的呢?

他摇了摇头,将这些古怪的念头甩出去。

晚饭江开做了一大锅野菜咸肉面糊汤,丽姬则将琅琊红烫热,殷勤地为客人斟酒。她的笑容温暖亲切,言谈落落大方,然而给人的感觉不似艳名远播的“齐国第一美女”。

更像深居简出的公主贵妇。江开注意到她的颈项间挂着一枚翠绿的玉环,其上花纹繁复古怪,不似凡物。但出于礼貌,他依旧没有多问。

夜间江开宿在西侧的茅屋里。地上只有一层薄薄的草席,好在天气温暖,泥土湿润,睡得还算舒适。大约到了半夜,一阵极轻的敲窗声将他吵醒。他起身开窗,只见一个黑影一闪而过,向山坡的方向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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