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雅俗共赏(1 / 2)

“喂,你的双斑蟋卖给我怎么样?我给你五百两黄金。”一个骄横的女声从梁牧辰身后响起。

梁牧辰刚把“火云邪神”收进竹筒里,正想着回去该如何奖励这勇猛的战将呢,突然听到这么一句话,心中顿时不悦。

转过身来,发现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一身金丝雀黄色的华裙,精雅高贵。向上看去,是张圆润的鹅蛋脸,还带着婴儿肥,秀鼻微翘,张着樱桃小嘴。头上是交织的麻花辫,装饰着珍珠发扣。最动人的是那双眼睛,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

青春的活力和典雅的贵气集于一身,方才的骄横便让人觉得有些可爱了。

“不好意思,我不卖!”梁牧辰看对方是个小姑娘,觉得不便与她生气。

“我说的可是五百两黄金哎,不卖吗?那七百两黄金卖不卖?”

女孩儿以为对方没听清,特意将黄金两字加重了语气。

要知道,一两黄金可以兑换十两白银,五百两黄金,便等同是五千两白银,即使是在都城里,五千两白银也够寻常大户人家十来年的开销了。

“没听到我兄弟说不卖吗?小妹妹,钱有时候并不是万能的。”

楚天行见对方似乎有些坚决,便想出言断了她重金购虫的心思。

“关你什么事!我又不是跟你买东西。”女孩鼓起腮帮,像是有些生气。

“我兄弟的事,自然就是我的事。说不卖,便不卖!”楚天行毫不相让。

“哼!敢不敢跟我斗虫,你们若是赢了,给你们黄金七百两,若是输了,把这斗虫……这虫我也不要,你们给我黄金七百两!”

女孩本想赌气要斗虫,转念一想,若是他们输了,斗虫非伤即残,便无用了。

“好!跟你赌,不过不是现在,我们的斗虫今日已连胜三场,需要休息。三日后未时,还在这虫战堂里,我们进行斗虫。”楚天行淡淡说道。

“哼!三日就三日,记得带够黄金,到时候别输不起!”女孩放完狠话,愤愤不平的走了。

“行哥儿,还是你厉害,几句话就把她给打发了。”梁牧辰赧然一笑。

“牧辰,回去好好训练‘火云邪神’,三天后要赢那女孩儿的黄金!”楚天行拍了拍梁牧辰的肩膀,鼓励道。

“行哥儿放心,包在我身上了!”说到斗虫,梁牧辰满是自信。

“时候不早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去醉仙楼好了,那里热闹。”楚天行提议道。

“好呀,我最喜欢吃他们家的醉仙鸭了。”梁牧辰应声附和。

醉仙楼是华阳城里名气最大的一家酒楼,因当朝宰相的一句题诗而闻名,诗曰:茫茫世事若飞烟,千顷清愁化醉仙!

于是引得不少才子雅客,学士官员到醉仙楼里宴饮赋诗,大有效仿贤人风采之举。

楚天行与梁牧辰没有那雅兴,只是喜欢醉仙楼的菜品味道。

到了醉仙楼,却被掌柜的告知,今天是宰相题诗六周年纪念日,每位到醉仙楼用餐的客人,都要留下一句诗,自有专人誊写成册,作为《醉仙集》收于店内。

不管是旧作还是现写,只要写了诗,当日的酒水一律八折。写不出,便只好改日再来,今日做不成您的生意。

“行哥儿,作诗不是我的强项啊,要不我们换一家吃吧。”梁牧辰面露难色。

“无妨,有道是一客不烦二主,不用去找别家。牧辰,你附耳过来。”

楚天行神色淡然,悄悄在梁牧辰的耳边说了几句,梁牧辰听完眼前一亮。

“掌柜的且听好了,我有诗作了。”梁牧辰脸上泛着喜色,故作文人模样,颔首吟诵道:

“一杯风月少年愁,半杯饮尽意不休。

痴人未解东风事,花间醉卧恨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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