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 / 2)

不戒和尚摆摆手:“我也不与你计较,可令狐冲得当我女婿。”

话题岔开许久,终于回到正题。

岳不群面色甚恭,请问缘由。

不戒和尚道:“上次令狐冲和田伯光在回雁楼说要娶我女儿,金盆洗手会上,千余江湖好汉都听到了,你们还想耍赖?”

众人面面相觑。

回雁楼发生的事,他们都听仪琳说过,大师哥什么时候说要娶仪琳为妻了?

“那令狐冲说不娶我女儿为妻,‘除非我女儿要是有父母,而父母责令她还俗,旁人说不出闲话了。’这话是他说的吧?”

众人听了,都觉得之前大师哥此话只是说一种可能性,并不是当真要娶。

而且当时是为了搪塞田伯光。

怎么能当真?

可这话又确实是大庭广众下说出来的。

大师哥哪知道仪琳师妹真有爹妈啊!

“现在我女儿有爹爹了,我也让定逸师太许她还俗了,他凭什么不娶?”

“定逸师太喜欢仪琳得紧,虽然允她还俗,还是让她做了俗家弟子。你们五岳剑派不是说什么同气连枝嘛,恒山派的师太都没有意见,你们不同意么?”

“爹爹,令狐大哥喜欢的是岳掌门家的小师妹……我……我”

“什么小师妹不小师妹的,哦,你们华山派当初害得我媳妇儿跑了,孩子没了妈妈,如今你的女儿又要和我女儿抢女婿不成,还有天理么,还有王法么?”

“早知道当初一掌把你们母女打杀,倒省了事。”

不戒和尚虽然粗俗,但不代表傻,可是两次抓住田伯光的男人,可是把田伯光阉了,每天欺负他,让田伯光都甘之如饴的男人!

他吃准了令狐冲答应和宁中则愧疚两件事,大肆撒泼卖疯

不戒和尚说话颠三倒四的,但众人都明白他的意思了。

岳不群使了一个眼色阻止宁中则开口,说道:“既然冲儿曾有言在先,当然要遵守诺言,否则世人都道岳某教出来的徒弟不守信用。”

“只是冲儿现下身受重伤,危在旦夕,若大师能够救助一二,这门亲事岳某便做主同意了。”

令狐冲毕竟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徒弟,当利益不冲突时,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他死。

选择拒绝不戒和尚,华山派要多一强敌。

选择接受,不仅可以救回令狐冲,还能名正言顺的把令狐冲和女儿分开。

岳不群还用选?

一箭双雕啊!

不戒和尚大喜过望道:“好,就这么定了,乖女婿在哪,让丈人瞧瞧!”

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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