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血手约翰(1 / 2)

“这次可真是大丰收,约翰老大,我们下一个抢劫的对象又是哪家老爷?”一名身穿沉重镶铁皮甲的胖子咧嘴问道,露出了一嘴巴大黄牙。

这位名震荒原的大匪首和坦格萨尔一样,是一名野蛮人混血儿。他身高二米三,浑身肌肉鼓鼓囊囊,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黑色的长发束成了辫子垂在了背后,就这么盘坐在那里,看起来高大且强壮,就像一头暴熊。

约翰并没有理会手下的询问,只是自顾自地撕咬着手中的羊腿,跳跃的火光映照在他脸上,将他的表情衬托的格外狰狞。

忽然他站起身来,整个岩洞喧闹的声音顿时安静下来,所有匪盗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投在他身上,静静等待着头领下一步的指示。

约翰赤裸着胸膛,仅仅穿了一条彩绘的兽皮夹克,腰间系着一条黄铜饰带,下半身则是披挂了金属裙甲。

“这些肥猪一般的诺德贵族真是不堪一击,明天将这些娘们仆从全部卖到境外的极北荒原去,我要用这次的战获来给自己买一个贵族爵位。”

听到这句话,众匪盗面面相觑,当下就有人面露不满,之前那位发问的胖子皱眉说道:“老大,这不符合我们之前定下的规矩吧。您是成为尊贵的贵族老爷了,那我们呢?”

约翰望向胖子,他的眼神充满了冰冷。胖子匪盗发觉气氛不对劲,当下心里一狠,提起篝火旁藏着的大板斧,猛地朝约翰袭来。

“吼!”约翰似乎是被胖子的举动给激怒了,他大声地咆哮起来,右手猛的抓起攻击过来的斧刃,五指如同钢钳一般,强大的力量直接捏碎了一半斧面;左手也不闲着,趁着胖子匪盗发愣的功夫直接就提起了胖子的脖颈,硬是将着两百多斤的胖子单手提起,猛地掷向岩洞内的墙壁上。

“啪!”胖子的脑袋重重地撞击在岩壁上,可惜的是他并没有修炼出斗气,同样也没有铁盔的保护,因此没有任何防御措施的脑袋撞击在坚硬的岩壁上后,他的整个脑袋彻底炸裂开来。

“没有老子的带领,你们早就被那群肥猪贵族的侍卫们给砍了脑袋。”约翰舔了舔溅到自己嘴角处的血水,环顾四周,冷冷问道:“现在还有谁对战利品的分配表示质疑?”

谁都没想到胖子匪徒会在这里突然跳起来攻击约翰,同样也没想到约翰的手段会更加残忍。

约翰看着鸦雀无声的众匪徒,冷哼一声,自顾自地取来了一卷华贵的绸缎包扎起手掌上的伤口来。他修炼的并非是诺德人的斗气,而是野蛮人世代相传的战纹图腾法。

这种修炼方法比诺德人的斗气修炼要更加困难,据说每一位刚刚成年的野蛮人都会在极北荒原去独自狩猎自认为最强大的猎物,他们如果狩猎成功,就可以将猎物的精血以一种特殊的方法作为战纹纹身在自己身上,并将猎物的灵魂血祭给自己的神灵,这样他就可以得到这只猎物的一部分力量,觉醒出独特的能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