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麦秸垛下讲故事(求追读啊)26(1 / 2)

雨还在淅沥淅沥地下,空气微凉。

田美娥想开了,赵万林放心了,赵敬玲、赵敬巧姊妹俩不由地笑了。

她们在笑她四娘刚刚的村妇行为,又搞笑又惹人心疼,又因为她踢毽子踢得优雅美丽而大方,她的村妇形象又在她们心中变得与众不同了。

老爷子赵满仓也笑了。

笑得眼眶都有点红。

他太心疼自己这儿媳妇了,又傻又勇,想说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笑了笑,最终还是无奈叹了口气。

此时啥也干不了,五个人大眼瞪小眼,小眼瞪大眼,瓷箍了一会儿。

喜欢热闹的赵敬玲耐不住了,忽地叹气说道,“要是有一桌牌该多好,咱爷孙几个刚好能凑一桌打升级。”

“是啊!”赵敬巧跟着道:“不过没牌咱就讲故事,我最喜欢咱爷讲的故事了。”

“讲啥呀?我不会讲。”

老爷子显得很不耐烦,很显然,他还仍是沉浸在刚刚田美娥雨中抢麦子的一幕。

从儿媳妇的身上,让他重又想起了很多陈年旧事,没错,这一大家子人之中,就自己这儿媳妇最爱惜粮食。

她身上的这种品质,他又喜欢又崇敬。

赵敬玲嚷嚷着道:“阿爷,你不是很喜欢讲二十几年前,你在光明生产队里发生的故事么?”

“那又啥好讲的,都已经是过去的事儿了!”赵满仓叹气道。

没错,一提起那些过往旧事,他就总会无奈地摇头,像是永远也不愿提起似的。

可他越是心事重重的样子,赵敬玲就越是好奇,越是想知道她爷那个年代究竟遭遇了什么。

“过去的事怎么啦?过去的事就应该讲出来,再说你不讲出来,我怎么能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赵敬玲快言快语。

赵敬巧也好奇,扭着她爷的胳膊,随声附和道:“阿爷,你就讲嘛!你之前都给我和我妹讲,应咋不讲咧?我四达都没听过,还有我四娘,讲来也让他们听听呀!嗯?”

赵敬玲跟着也扭起了她爷的胳膊,俩女子一人扭一个胳膊,让老爷子一刻都不能安静。

“阿达,您想讲就讲一下吧,我也想知道。”田美娥突然腼腆地说了一句。

然后假装忙着给赵万林拧衣服上的水去了。

许是儿媳妇的一句话,让老爷子忽然上来了讲故事的动力。

她忽地叹气道:“唉!穷啊!”

然后顺手从脖子上卸下烟锅,烟袋因为刚刚的大雨,也打湿了。

然后两个女子就知道她爷要讲了。

这是他爷一贯的老习惯,好故事要配好酒,她爷没好酒,但至少要配一锅老旱烟。

“来,阿爷,我帮你装。”

赵敬玲眼疾手快,从她爷手中抓过烟锅,将打湿了的烟渣倒出来,装上干烟渣,然后勤快地送进她爷嘴里。

她爷掏出滑轮打火机,还没开盖,赵敬巧就从另一边一把抓过去,小手麻利地打燃,给她爷点烟。

她爷稳如泰山地坐着,静静享受这俩乖孙女的殷勤,火打燃了,他习惯性吧嗒吧嗒地抽了两口,最后深吸一口,直接送进肺叶里,沉吟了三秒才吐出一股淡淡的青烟。

因为她爷慢悠悠的样子,导致半天故事都没开始,中间瓷箍的一小会,又像是断了线一样,怕她爷脑子发惛,连不起来,赵敬玲急地提醒了一句。

“阿爷,你刚说穷啊!然后呢?”

赵满仓深情款款地说道:“是啊!那时候穷的真真滴,想都不敢想,到处都有饿死的人哩,到处都没吃的。”

表情严肃,语气沉重。

“你娃娃瓜的不知道,六零年,咱这边遭了一次大饥荒,那死的人多的,稍门口,墙角,路边子,麦地里,山沟里,到处啊......都是横尸遍野,那时候的人,真真是饿怕了,挖草根,吃树皮......”

他哽住没说下去,又叹了口气,表情比前一刻还凝重。

他说的没错,这些事赵万林都有印象。

老爷子说的大饥荒,就是六零年的时候,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但那时候的人就是没有吃的,天天挨饿,天天死人,为了活着,人们背井离乡,大逃荒,走西口,闯关东,轰轰烈烈,又悲壮又恓惶。

那是个谁都不愿再提起的糟年代,用大岭村人的方言讲,是糟年景!

赵万林记得小时候自己不爱惜粮食时,老爷子就会用“糟年景”来吓唬自己,说把自己放到“糟年景”时代就是一饿死,连一天都活不了。

自己虽然没经历过“糟年景”,不曾挖过草根,啃过树皮,但从老爷子言语表情中能深刻体会到那种贫苦生活。

老爷子沉吟了片刻,许是因为自己太过严肃,不应该在大家都欢快的时候讲这种悲伤的故事。

于是他努力在脸上挤出几丝微笑,再砸吧了几口旱烟,调整了下情绪,接着又道:

“刚刚我看到你四娘在雨地里拾麦子的场景,所以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些事。”

赵敬玲、赵敬巧姊妹俩轻轻点了点头,实际上她们早就习惯了她爷的严肃,更喜欢她爷口中的故事。

以史为鉴,总是有好处的。

老爷子笑了笑,打起精神说:“胡同里的赵来福你们可都认识么?”

“赵来福?”俩女子摇摇头。

田美娥也摇头表示不知情。

赵万林有印象,说道:“是我拐拐腿碎爷?”

赵满仓点点头道:“就是,今年都快80岁了,右腿是给狼把腿筋咬断了,你们甭看他一天天看起来糊涂的,实际上,这个人年轻时可不得了。”

“嗯。”赵万林点点头。

两个女子继续认真地听着,她们喜欢她爷娓娓道来的感觉,这样更容易打发掉无聊的时间。

“我记得生产队时景,赵来福三十来岁,是个瘦高个子,当时的队长是你忠孝老爷,辈分高,我都把他叫爷哩。

“那年夏天,队里种了一片苜蓿,由于刚长起来,怕人来偷,是的,一说到偷,也确实,当时偷苜蓿的人比地里长的苜蓿还多。

“本村人偷就算了,反正都是自家公社里的,可是十里八乡的人都来偷,这谁受得了?

“当然,偷苜蓿的人也可怜,有的人挎着一个大粪笼,翻山越岭,就为了一笼苜蓿能跑几十里路,这精神,连我都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时候,你忠孝老爷就指派赵来福看苜蓿,他知道赵来福这人老实,能靠住事,还有他那一身的好克己奉公精神。

“于是赵来福捉住这份差事之后,就敬事的不得了,天天游走在苜蓿地里,为了突出自己的奉献精神,还专门拉了一条黑狼狗。

“白天基本上不用看,因为白天几乎没人来偷,偷苜蓿的人都聪明,知道晚上这家伙要睡觉,是啊!是人晚上都得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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