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没有休书,只有丧偶(1 / 2)

不知不觉之间,姜凌已经在青山镇呆了七天了。

在这七天里,每天白天都和古白龙把酒言欢,吃饭听曲儿。

古白龙倒也仗义,不愧是大户人家出身,直接给姜凌在这翠云阁的二楼给包了一个大房间,更是直接对老鸨交待了,姜凌在这里的消费你先记着,到时候等他走了我一并结给你。

姜凌至今记得,当老鸨听到古白龙这句话的时候,那脸上的表情可别提多高兴了。

而得到古白龙嘱咐的老鸨在得到这句承诺以后,确实也够意思,平日里都是好酒好菜,时不时的都要给姜凌带来好几条上好的金鱼和木鱼。

不过哪怕就算是这样的神仙日子,姜凌依旧洁身自好,同时他看起身边的姜禾的眼神也越来越多余了。

姜禾这小妮子啊,平时倒是很乖,除了晚上带她去修炼的时候,还有自己准备歇息的时候。

每次都把前来的木鱼给挡在门口,有点忒不识抬举!

不过,最让姜凌感到意外的是,在这短短的七日的时光,隔壁的羽裳竟然同古白龙搞到了一起。

说实话,这羽裳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更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再加上他平日里听这翠云阁的姑娘说过,之前羽裳可是出生在书香门第(自己编造的来历),实在是想不出来这样的一个女子为什么会看上古白龙这个纨绔。

倒不是说姜凌看不上古白龙,说真的就以古白龙的人品,在男人的眼里他绝对是个好兄弟,可要是到了女人的眼里,着实不是什么良配。

羽裳姑娘除了如今的身份稍微低了一点,总不至于那么多风流才子看不上,单单看上古白龙吧?

凭他的什么?他除了钱不是一无是处吗?

总不能是因为看上了他的钱吧?

姜凌很费解,不过这并不影响姜凌祝福两人。

什么是铁哥们?不就是一起那过啥吗?

俗话说的好,帮领导办一百件好事,不如陪他干一件坏事。

这句话说的没错,如今这古白龙已经很有眼力的扒上姜公子的大船。

这天风和日丽,在青山镇外的一处一处凉亭,姜凌带着小姜禾,在他对面的是眼中泪光打转的古白龙。

“兄弟啊,这京城路远,一路上可多多保重。”

古白龙很惆怅,他已经多长时间没有遇到像姜凌这么投缘的人了。

平日里难得有这么一个贴心的朋友,没想到仅仅是这么几天就又要分别。

“古兄莫要再送了,你已经送了二十多里了!”

姜凌神色同样有些悲伤,掂量了下身后背包里的五万两银票,以及那沉甸甸的几百两碎银,回想起之前在青山镇的潇洒生活,如果不是想着早早回家更有保障的话,他还真有点想在这里常住的想法。

“哎!兄弟什么时候在外面累了,可记得回来,哥别的本事没有,但是保你一辈子衣食无忧的本事还是有的!”

听听!

什么是好兄弟!

这才是好兄弟!

别看古白龙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但说出的话就是那么的暖心。

你放心吧,等到时候再见,本公子一定带你去大黑山好好享受享受什么叫做皇室待遇!

姜凌心中暗暗下定了决心,在古白龙那一声声送别的话语中,依依不舍的上了前往邺城的马车,踏上了前往帝都的旅途。

马车很大,里面铺满了不知名野兽的皮毛,就算是姜凌这一米八的大个躺下去也不显得有丝毫的拥挤,可以看得出来,准备马车的好兄弟用心了。

一旁的小姜禾此刻头上顶着一顶纯白的小帽子,将她那显眼的猫儿给遮得严严实实的。

“公子公子!你看!你看!”

打小在西荒妖域的最底层摸爬滚打的小姜禾显然没有见过那么多新奇的事物,小孩子天性被激发的她,一路上看到什么东西都忍不住要发出一声声惊呼,拉着姜凌陪她一起观看。

通过这几天的相处,她已经很自然的将自己代入了侍女的角色。

在她看来,要想留在姜凌的身边,那肯定是需要有点用的,如今既然修为上帮不上忙了,那肯定要从别的地方入手了。

而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就是一个很不错的出发点。

姜凌倒是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同为妖族,加上自己这白帝之子,未来统御西荒的身份,自己就不太可能将这小姜禾独自扔下。

再加上通过这几天的相处,姜凌也确实发现身边有这么一个小伙伴其实也挺好的,最起码路上不会无聊不是?

而在另一边,回到青山镇的古白龙望着繁华的街道,一时间神情有些恍惚。

就在七日前,自己同姜兄便是在这条街道相遇的吧?

真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发出了一声感慨,心中惆怅的古白龙决定故地重游!

作出决定的古白龙一路上脚步很快,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古白龙再次叩响了翠云阁的大门,不一样的是,这次的他是只身前来。

日出日落,伴随着即将下山的日光,古白龙走出了翠云阁。

这对于向来拿满勤的他显得颇为新奇,原来傍晚的日光是这样子的啊?

古白龙发出感慨,唉,没有姜兄的鸡,吃起来果然索然无味。

也不知道今日羽裳到底去哪了。

回想起自己刚才在阁中并没有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儿的影子,古白龙再次叹息了一声。

夕阳的日光将他的身形拉的老长,失魂落魄的古白龙刚到自家门口,便看到一名管家模样的老者在府门前来回渡着步子,像是在等什么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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