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飞云山婚宴(一)61(1 / 2)

云筝与师傅的相处,就好比一对父女,比父女又更像是两个老朋友。

不管云家怎么忙,给师傅送药再加熬药这件事,云筝是万万不会疏忽的。这药隔两月服用一周,这一周的药需一副一副来熬,要熬七次,每次熬的药汤需够一日中的早中晚三次分量。所以云筝每两个月都会来师傅这里待上十来天,这样已经来了有七八回了,算起来,师傅住在此处已经有一年多了。

云初这个人本来是没什么耐性的,在一个地方住了这么久,还是头一次呢,要不是为了治这经年的腿疾,他早就走了。尽管这药对于他来说,很有效果,但他也时常免不了埋怨:哎,治得不怎么样,却把我拴在了此处,走也走不得,好生无趣。

云筝总会先看一眼这个老人家,然后,慢悠悠道:“多少名贵的药材都给您用上了,要是再没点效果,那徒弟我也是束手无策喽。”

云初则吹胡子瞪眼睛道:“有多名贵?用了人参了,还是用了鹿茸了?我看你那草药,不过是一些个红花子之类罢了,活血化瘀,也不知对不对症,我这经年运功的身子骨,怎么可能气血不通?”

云筝只能苦笑,说得轻松,师傅可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红花一味就是远从天山而来,还有几味,更是难得,别说银钱,没有一点灵通,有钱也是买不到的。她放下手中的活道:“师傅,论武功呢,我不如您,但是论行医呢,您可就是外行了,如果您想学学药理的话,我还是很愿意给您讲讲的。”

云初知道要是不阻拦,这个徒弟又要说个没完,连忙道:“再倒退十年,我都愿意和你学上一学,但是如今呀,师傅是什么都不想学习了。”

云筝意犹未尽道:“这药虽然没有人参也没有鹿茸,但是它的名贵之外就在于……”

云初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道:“哎,水都翻花了,红薯还没有洗净呢,快去快去!”

云筝一惊道:“红薯?”

云初道:“是啊,我昨天在那片地里挖的,看起来很脆很香甜。”

云筝道:“在哪里?”

云初道:“当然在厨房里呢。”

云筝笑道:“师傅还记得我爱吃红薯!这简直是太好了。”说着向厨房里跑去。果然有半麻袋的红薯倒在地上,沾着泥,看起来个儿大皮儿薄,鼓溜溜的,像一个个的大老鼠。别看它长得不好看,但是,洗净了,煮一下,捞出来,掰开来,那热气腾腾的黄瓤子,咬一口,别提多好吃了,云筝吞了吞口水。蹲过去准备洗啦。

晚饭,一盘拌菜,略显清淡,一盆红薯,略显奢华。师徒二人吃得不亦乐乎。

在这吊远的野外,一处幽深的小院儿,真好比一处世外桃园,七日未见过一个过客。

这日饭后,师徒二人在门前下棋,云初忽道:“明日你与我去一个地方,可能三个月不能回浩尘,等有机会,你给家人传个信儿过去,免得你爹娘担心你。”

云筝见他说的自然,也只是不经意的听着,全心都在棋上,等他说完了,她才惊道:“什么?三个月不能回浩尘?”

只见师傅点了点头,仍旧是一副自然而然的样子,丝毫不以为这件事其实不是一件小事。

云筝知道师傅就是这样一个人,总是用最平淡的语色说着最不平淡的话。她道:“去哪?师傅?出了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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